外租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的机械不得进场使用。 租用单位必须对租入的机械设备统一编号( ZL***- ****),统一标识,统一建立台帐,台帐及鉴定记录必须保存到工程结束以备查验。 租用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定期组织机械、安质部门对租入设备过程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重点是设备技术状况、安全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出租方整改,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机,确保设备安全生产。 租用单位按合同 条款执行内部调遣、管理使用、过程监控、退场、完成工程量的计量、租赁费用结算及支付。 六、外租合同管理 机械租赁合同谈判 租赁机械设备前项目负责人及机械管理人员必须结合市场对该型号机械设备与出租单位进行谈判协商。 谈判依据:新旧程度、品牌 7 型号、熟练程度、企业信誉、垫付能力等。 机械租赁合同评审 ( 1)租用单位机械管理人员负责租赁合同的起草,执行公司发布的范本,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具体实际进行部分编改。 起草完成后由项目组织工程、工经、财务、机械、物资、经理、书记进行评审,填写“合同评审意见表”。 ( 2)项目在设备进场前 5 日内通过公司网络办公平台将评审后的合同报公司机械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审查,工序分包租赁合同报公司工程经济部、法律事务部审查。 ( 3)公司审查后的租赁合同一律由公司机械管理部统一编号,并加盖公司“机械管理部 已审”专用章后返给项目。 机械租赁合同签订 ( 1)合同签字人必须是项目第一责任人,即项目经理。 ( 2)外部劳务队伍租赁机械严禁由项目经理部担保或盖章。 ( 3)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中严禁出现预付款。 ( 4)合同条款中严禁出现过高违约金,如必须约定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机械租赁合同备案 ( 1)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后,原件至少在项目机物部、财务部各存档一份,且内容完全一致。 ( 2)项目经理部应在签订合同后 3 日内将合同报公司机械管理部备案,报送形式为电子版。 8 ( 3)项目完工时,项目机械管理部门应将合同、结算单原件交公司机械管理部备案。 七、外租指导价制度 指导价的确定:机械设备外租指导价由公司及集团公司确定。 指导价的执行: ( 1)公司每年发布机械设备外 租指导价,项目经理部外租单价应控制在指导价范围内。 ( 2)实际租赁单价超过指导价 5%~10%的,项目经理部书面说明并经公司机械管理部审核后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当租赁单价超过限价的 10%以上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八、成本控制与部门职责 租赁设备使用成本控制必须坚持项目各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实施过程控制,互相沟通监督的原则。 参与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包括租用单位负责人、机械部、物资部、现场负责人、安质部、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 各部门职责 ( 1)单位负责人作为承租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应该对即将发生 的租赁行为的必要性做充分的论证并指定专人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负责租赁单价、租赁形式的审核;负责租赁合同的签订;负责租赁费计 9 量款支付的审批。 ( 2)设备部(或设备管理员) a 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检验,确保进场设备状况良好。 严禁租赁发动机工作不正常的、燃油等管路有渗漏破损的、燃油箱无盖无锁的、计时器损坏无效的设备。 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装载机、汽车起重机等工程机械设备配置的计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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