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及生活补贴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据实报销的办法,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 住宿费标准 级别 京、沪、广 其他省市 其他 备注 总经理、副总经理 350 元 /天 /人 300 元 /天 /人 部门经理及商务部人员 260 元 /天 /人 180240 元 /天 /人 普通员工 150 元 /天 /人 120 元 /天 /人 以上费用超标自付,欠标不补(住宿主要以商务连锁宾馆为主) 2)交通费: 实报实销。 包括飞机票、火车票、轮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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