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审批制度及流程内容摘要:

审核机构同意书后,向卫生厅或卫生部申请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 批准后通知科室开展该临床技术 四、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一)手术分级审批与管理,按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 (二)新技术新项目,遵照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实施。 (三)麻醉分级审批与管理,按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实施。 (四)除手术外的有创诊疗操作技术分级审批与管理。 分为普通有创诊疗技术和高风险诊疗技术二类。 1. 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资质审批 指临床常 用低风险,操作简单,安全的有创操作:如导尿、胃肠减压、骨髓穿刺,浅表组织活检, B 超引导下诊疗性腹穿、胸穿,外周血管穿刺,清创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成功完成一定例数的操作后,经科室医师资质分级评定小组考核后,予以资质准入,科室留存备案。 ( 1) 各科根据本专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的复杂性,难度和风险,列出高风险诊疗技术目录,报医务科审核,科室根据学科发展和技术变化,对目录进行定期更新。 ( 2) 各专业根据高风险诊疗操作过程的复杂性和技术的难度要求按项目进行资质准入,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分专业设制准入标准,取得主治医师职称方可提出最低难度的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项目的准入资质申请,大多项目要求副主任及以上职称方可申请准入资格,申请前必须完成 5 例以上的助手,和在上级医师(或有经验医师)指导下成功施行 5 例,经科室医师资质分级评定小组,根据相应项目考核,达到一定的技术水平,科室同意上报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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