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内容摘要:

先进 先 出。 每月 25日清查盘点一次,如实反映盈余情况, 及时把学校食堂食材盘存表报送学校财务人员和食堂负责人。 第 六 条 学校 营养餐 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或其它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与学校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费中列支。 第 七 条 学校要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根据食堂就餐人数,食堂采购人员可预支一定限额的备用金,定期结报。 第 八 条 学校要 建立信息反馈渠道。 设立校长信箱(民主管理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师生可对原材料或物资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举报。 学校要定期召开就餐师生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每月至少向就餐师生开展一次问卷调查,及时公布和反馈调查结果,对调查满意度较低的必须责令整改。 校长、食 3 堂管理领导小组要经常了解市场供求信息,掌握监督、处理问题的主动权。 第 九 条 发现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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