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内容摘要:

况时,应明确在几个标准的要求不一致时哪个标准优先的问题。 如果没有具体质量标准,则应在合同中具体详细地约定合同产 品的质量要求,并尽量避免以某一方的主观判断为标准。 在供应商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明确约定依照哪国国家质量标准,因为一国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国外企业并无直接约束力。 (五)审查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全面 违约责任是保证合同权利得到救济的主要条款,应在采购合同中做出较为详尽的规定。 审查违约责任条款应注意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己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 在约定责任承担方式 时,应当明确约定一方不履行合同具体条款或者不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的,对方应承担多少违约金或约定明确的违约金计算方式。 合同中一 般只能在违约金和经济损失中选择其中一种,否则可能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比如约定定金条款,应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订金”在法律上,不具有担保功能,不能要求双倍返还的,还应注意定金与违约金不能相竞合,否则这样的约定会因为与法律相抵触而导致无效。 (六)审查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是否对我方有利 诉讼是最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如没有争议解决条款将自动适用诉讼方式解 决。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 因此,采购方可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合同争议。 但也应注意不可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约定仲裁,仲裁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由何仲裁机构仲裁,特别注意国内仲裁委并非按照行政区划划分,如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能写成“上海市仲裁委员会”,否则约定不明,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仲裁争议。 (七)审查商业秘密 保护条款是否完备 如合同履行涉及技术资料的交换,建议在合同文本中增加商业秘密保护条款,规定双方互相对方承担保密责任,而且保密责任期限一 般应持续到合同终止或因任何原因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如是关键技术秘密,还应承担终身保密的责任。 四、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很多企业重视合同签订,但对合同履行重视不够,导致合同签订与执行脱节。 为防止上述情况出现,防范法律风险,笔者建议企业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一)建立健全采购合同管理的机构与制度 企业应配备管理采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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