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及历年试题答案对照内容摘要:

集中采购;个性化的、零碎的物品自行采购(中国) :按照是否具备招标性质分为 招标性采购 和 非招标性采购。 采购金额是确定招标性采购与非招标性采购的重要标准之一。 一般,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采购金额的项目采用招标性采购方式;不足一定金额的采购项目采用非招标性采购方式。 招标性采购 :指通过招标的方式,邀请所有的或一定范围的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实体通过某种事先确定并公布的标准从所 有投标中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方式。 ① 竞争性谈判采购 :通过与多家供应商进行谈判,从中确定一家。 条件 :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② 单一来源采购 :向唯一的供应商直接购买。 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 该采购方式的最主要特点是没有竞争 性。 条件 :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③ 询价采购方式 :货比三家,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选择报价较低的供应商。 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 条件 : 当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6 概念 :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是对居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提供特别保护的法律,是以保护消费者权利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总称。 价值取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 其价值取向从这点出发,体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主要包括 :安全价值、 公平交易价值、 福利价值。 ①安全价值(安全权 最基本 绝对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值取向 ②公平交易价值(交易过程中获得平等的待遇); ③福利价值(购 买消费品的基本目的)。 消费者的权利 :安全保障权 (主要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知悉真情权 (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和按照自己真实意愿从事交易活动,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予以拒绝 );获取赔偿权;结社权 (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权 );获得相关知识权 (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权 );受尊重权 (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 );监督批评权。 经营者的义务 :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提供真实信息;标明 真实名称和标记;出具凭证或单据;保证质量;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不得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的规定;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①商品存在缺陷的;②不具备商品应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出说明的;③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标标准时;④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说明的质量状况的;⑤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⑥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⑦服务的内容 的 途径 :①协商和解;②请求消协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提 请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争议的特定规则 :①销售者的先行赔付义务;②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连带责任;③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④变更后的企业仍应承担责任;⑤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赔偿责任;⑥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的特殊责任;⑦虚假广告的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的责任。 概念 :指的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也称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 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等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特征 :①主体是民事主体(个人和法人)私权性质; ②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我国仅为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它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 ③具有支配权的一般属性和特点(全面支配权 转让 许可使用 继受取得); ④ 独占性 (在此处强调的是如商标注册,原先也有使用的人可以在原有的范围内使用); ⑤ 地域性 (知识产权仅在本国领域内受法律保护); ⑥极强的 时间性 发明专利权为 20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为 10年 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 50年。 (仅指财产权)人身权永久受保护)。 种类:①创造性成果权,如专利权、商业秘密权和著作权;②识别性标记权,如商标权、商号权和地 理标记权。 :指作者及其它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创作作品所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称,包括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权一经创造出来便受到法律保护,无需申请。 1990年颁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人身权(精神权利) 著作权 财产权(经济权益) 著作邻接权( 如唱片公司有著作权,歌星就有著作邻接权 ) 法律特征 :①民事权;②法定的权利;③专有权利。 保护的对象 :保护是的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著作权客体-作品具备的条件 : ① 独创性; ② 可复制性(方式多样化,但不可改变作品内容及思想); ③ 合法性。 作品的种类 :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 ① 时事新闻; ② 法律、法规, 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它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档,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③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权人 : 公民作者 7 法人作者(如集体创作话剧剧本 ) 作者 非法人单位作者(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外均是) 其它民事主体作者 著作权人(主体) 作者以外的公民(部分著作人身权-发表权) 作者以外的法人 非作者(继受取得) 作者以外的非法人单位 国家(著作权特殊主体) 其它主体 非作者著作权指取得财产权;继受取得方式:包括继承、 遗赠、 转让、 权利主体变更以及其它法律规定和合同规定的方式。 著作权人的权利 : 人身权(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 著作权 财产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 著作权的人身权永 久受到法律保护,著作权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期限为 50 年。 注意 : ① 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受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 50 年(这里指作者死亡后次年 1月 1日起算) ② 合作作品保护期也是为作者终生及死亡后 50年, 但 50年的计算是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③ 图书出版单位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为 10 年 举例:甲话剧团创造出某个作品,而后不久被乙话剧团吞并,则发表的作品应署甲话剧团的名称(这里强调法人单位著作权人身权的永久享有)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 : 指完全不带赢利性质 不用经作者同意 不用向作 者支付报酬。 构成要件 : ① 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 ② 使用作品的目的为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 ③ 使用他人作品时,必须注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①对政论性文章的转载、转播;②对公共场所公开演讲的转载、转播;③免费表演;④对汉文作品的翻译( 把中文作品译成他国语言 把他国语言译成中文不行 );⑤盲文出版( 他国或中文作品译成盲文均可 )。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 : 这里强调的是未发表的作品拿过来构成侵权,侵犯了作者的人身权,所以著作权法中强调的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法定许可的 四种情 形 : ① 文摘资料的转载、刊登 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② 表演者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③ 广播电台、 电视台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④ 录音制作者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按规定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⑤ 表演者为制作录音录像和广播 电视节目进行表演而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商标权概念 : 指用各种文字或图案标注在商品或商品包装上的标记,用来代表商品质量、特点和生产经营者的标志,是联系企业和消费者的纽带。 名牌商标能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对商标依法注册而取得的专用权,是企业无形资产的一种。 特征 :①排他性 商标一经注册,就不得在同类商品使用与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②延续性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 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满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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