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力集团(地产、家居、汽车)员工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管及以上人员的任免由分管领导建议,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由集团总裁审批,经集团总裁办发文任免。 项目公司及专业市场副经理及以上副总经理级以下人员的任免,由项目公司或专业市场总经理建议,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请总裁审批后,经集团总裁办发文任免。 项目公司财务系统中,财务主管财务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岗位人员,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建议,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集团总裁审批,经集团总裁办发文任免。 项目公司成本管理系统中,成本管理主管,经理、副经理岗位人员,由集团成本管理部建议,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总裁审批后,经集团总裁办发文任免。 项目公司人力资源系统中,行政人事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及人力资源主管岗位 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建议,集团总裁审批后,经集团总裁办发文任免。 项目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免由集团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经集团总裁办发文任免。 项目公司其他人员的任免由项目公司分管领导建议,项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由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 特殊人员的任免由总裁单独授权或经总裁办公会另行讨论确定。 第十条 员工发展及晋升管理 集团根据企业战略发展的规划,将为员工发展及晋升提供良好的平台。 集团员工的晋升原则是:严格选材、任人唯贤。 集团鼓励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及选拔, 重视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规划。 针对集团的发展战略,集团的管理团队以精干、专业为主, 要求专业技能和实干经验相结合的用人思路,提升管理团队,特别是高层管理团队的职能能 力。 集团新任主管级员工应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同等国家认同学历),年度考核为 A级,或者曾被评为优秀员工。 集团新任经理级员工应本科或以上学历(同等国家认同学历),年度考核为 A 级,或曾被评为优秀员工。 集团及项目公司副总级及以上人员,应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关证书之员工。 原则上, 55 周岁以上人员不再担任集团副总级 或项目公司总经理级领导职位。 如因特殊贡献或其他 特殊情况 , 由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 6 第十一条 员工调动 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 延或拒不到职。 员工调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及任职资质的审核,经报集团总裁审批后执行。 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自 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委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逾期未能办理者以自动离职处。 员工调动,如 属外派或派驻 者, 由人力资源部 按 相关 规定支给费 用补助。 五、 员工离职及退休管理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管理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 管理。 员工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 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依国家、各地方相关劳动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原则上,员工的社会劳动关系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转入甲方公司所在地。 应特殊原因无法转入的,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 另行处理。 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转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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