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科技]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详解内容摘要:

征地补偿安 置 资金划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地专用帐户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1 份) 土地利用规划图(完整图)、土地 利用现状分幅图( 1: 1 万蓝图)、地形图(高速公路、铁路等线型工程及大中型工程 1: 2020 蓝图;其它项目报 1: 500 蓝图)、拟征地红线图(原件 1 份) (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的审批由土地利用处、土地交易中心主办,需提交材料: 13 《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原件 3 份) 身份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份) 房地产开发资质(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且事事前约定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复印件 3 份) 银行资信证明(开户行出具并盖章,证实有无违法、违规的存贷款行 为)(复印件 3 份) 按公告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国有土地划拨或协议出让用地的审批 申报材料包括: 身份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份) 建设单位用地申请(原件 3 份)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原件 /复印件 3 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含规划红线图和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总平面布 置 蓝图或数字化图 1:5001:1000)(原件 1 份 /复印件 3 份) 地籍图(原件 1 份) 实测地形蓝图或数字化图 (1/500- 1/1000 )(原件 3 份) 四、拆迁、安置 建设单位在取得用地使用权后,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拆迁主管部门对拆迁申请进行审查,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拆迁申请人《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单位可据此组织实施拆迁。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4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 置 资金证明。 五、报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由规划局实施) 建设单位在取得土 地使用权后,根据市规划局提出的设计要求,委托建筑设计院编制设计方案。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按以下条件实施: (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 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原件 1 份); 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文件(原件 1 份,限需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 如申请人认为项目属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类项目,而规划部门把握不准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投资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 )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2 份,含室外综合 管网设计); 彩色渲染图和建筑模型等( 1 套,限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及大型建设项目)。 (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申请人需向协办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涉及消防事项的审查 (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 1 份,须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2 份); ( 3)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书(原件 1 份)。 涉及园林绿地指标事项的审查 15 (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1 份,附电子文档); ( 2) 1: 500 绿化现状图( 1 份); ( 3)建设工程 项目配套绿地布 置 总平面图及说明( 2 份,附电子文档)。 涉及防空地下室设 置 事项的审查(涉及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 ( 1)《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申请书》( 1 份); (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1 份,附电子文档)。 涉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事项的审查(涉及危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建设项目) (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2 份,附电子文档); ( 2)建设项目对市政设施安全影响技术报告( 1 份,由申请人自行编制或由工程的设计单位编制,无固定格式)。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 的审查(限两类建设项目:①选址阶段进行了国家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②机场、出入境口岸、码头、邮政枢纽、电信枢纽、海关) (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申报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原件 1 份); (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1 份,附电子文档); ( 3)建设工程弱电系统设计图说( 1 份,附电子文档)。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限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之外的建设项目)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原件 2 份); ( 2)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由有资质的单位编 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 2 份,附电子文档); ( 3)评估机构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原件 1 份,建设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申请人不提供技术评估报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限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 16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2 份)。 1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审查(限需原址保护的建设项目、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2 份)。 六、初步设计审批(由发改委实施) 办理建设工程初步设 计审批,申请人应将 初步设计图纸提交主办部门预审,主办部门收件后,应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并自收件之日起 10 日内出具合格或需要修改的预审意见;出具需要修改的预审意见的,主办部门应一次告知当事人需要修改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应按照主办部门的修改意见对初步设计图说进行完善,直至预审合格。 预审合格后,再向主办部门提交初步设计审批申请材料。 报送材料: (一)主办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初步设计图纸(经主办部门预审合格,下同);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红线图; 建设 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其附件; 工程勘察报告(初步勘察深度以上)及其质量审查合格意见; 依法应当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应提供招标情况备案书; 投资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勘察设计合同。 (二)公安消防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初步设计图纸(结构专业图说除外)。 17 (三)园林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总平面图、绿化布 置 图,有建筑屋顶或平台绿化的还需提供建筑专业图纸。 (四)气象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总平面图、建筑及电气专 业图纸。 防雷装 置 设计审核申请材料包括: 建筑设计说明; 防雷平面图; 电气设计说明; 结构设计说明; 建筑物正立面图; 电路总平面图; 防雷产品的相关资料及备案手续。 (五)人防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图纸。 具体为: 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依据及说明;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 置 图及地面建筑平、立、剖面图; 防空地下室建筑平、立、剖面图; 防空地下室主体结构形式、构件尺寸和防护专业设备图; 防空地下室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专 业平时和战时布 置 图(含系统原理图); 防空地下室建筑、结构、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图; 防空地下室主要设备、材料表。 (六)市政部门 要求的申请材料: 18 初步设计图纸。 (七)交通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初步设计总平面图,涉及交通设施部分的工程的初步设计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说明。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时,应按部门分类成套提供。 主办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到协办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协办部门不得在主办部门之外另行单独接收申请材料。 七、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由建设局 实施) 附报送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总投资概算报告及审批请示外,还需提交以下附件: (一)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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