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手册内容摘要:

职责 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业务质量管理科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协助 中心 负责人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工作程序 事故分类 凡违反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按其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和大小分为以下几种: 21 大 小事故界限表 损失 情况 小事故 一般事故 大事故 重大事故 经济 损失 ≤ 100 元 100~1000 元 1000~10000 元 ≥ 10000 元 人身 伤亡 一人受伤,休工≤ 3 日 一人受伤,休工3 日以上 两人受伤或一人受伤,休工 16 个月 三人以上受伤,休工一年以上,或一人致残或死亡。 事故的处理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受伤人员和 仪器设备,报告上级领导。 事故发生 3 日内,事故责任人写出事故发生原因、经过及教训、责任,并由发生事故科室填写事故报告单,报 综合办公室和中心主任。 事故发生后 5 日内,由 综合办公室 协助 中心 负责人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进行分析并对事故责任人作出处理。 综合办公室 室采取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 重大事故发生后一周内,由 中心 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送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事故报告处理单等记录材料由 综合办公室 归档保存。 大事故和重大事故记入事故责任人技术 档案。 22 第八章 实验室生物危险标识使用规定 规范生物安全 一 级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 一 级实验室。 具体要求: 在具有生物安全 一 级实验室门口加贴专门的生物安全警示标识,以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造成感染的危险。 在有可能对人员造成威胁的生物标本储存处加贴生物安全警示标识,以防无关人员将危险标本带入安全区域对人员造成威胁。 高温、高速、贵重和冷冻设备 加贴相应的警示标识,以防无关人员在无意中将仪器损害或造成人员 伤害。 23 第九章 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目的 确保生物安全 一 级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实验人员、物品和环境的安全 适应范围 适应于生物安全 一 级实验室。 职责 进入生物安全 一 级实验室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基本制度 在主实验室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入口处贴有醒目的生物危险标志。 非实验室有关人员和物品不得进入。 实验室内不得进食和饮水,或者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实验室工作人员、外来合作者、进修 和学习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及其岗位之前必须经过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 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操作程序操作,降低剪除和气溶胶的产生。 用移液器吸取液体,严禁口吸。 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受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 在独立进行 24 工作前还需在中高级实验室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上岗培训,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开始工作。 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被告知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 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实验 室的工作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留本底血清进行有关的检测,以后定期复检。 如有疫苗必须进行免疫注射。 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前必须经可行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工作前应消毒,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实验室特殊管理制度 进行感染性实验室时,应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入内,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人员不许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同意方可入内。 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有效的培养和模拟训练。 掌握预防暴露和暴露后的消毒 处理程序。 实验室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相应的抗体水品测定。 实验室事故处理: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衣物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视事故类型的不同情况,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具体措施按《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填写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并按规定报告给有关部门。 处特殊情况外,禁止在实验室内使用锐器。 25 剩余的标本应密封后置于 样本保存室在规定适宜的条件下保存,样本保管人员要及时予以登记。 实验过程中应使用鉴定合格的二级生物安全柜。 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修前必须严格消毒,方可运出。 26 第十章 实验室 生物样本 安全保管和档案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 实验室 生物样本的保管 和档案管理 适用范围 实验 室 生物样本的处理 和档案管理 实验室菌(毒)种 和生物样本的保管 按照农业部 53 号令《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规定。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可以保存的 三、四类 菌(毒)种,由指定的专人负责登记、保存和管理。 按期传代、鉴定 ,必须在无菌室或接种罩内进行,并做好有关记录。 在保存过程中发现菌(毒)种变异或死亡,应及时 上报实验室主任和中心主任。 本区检出的地方菌(毒)株应及时上报,因工作需要暂时保留的菌(毒)株也应按上级规定的时间进行销毁处理。 新发现的菌(毒)株,要做好原始记录,并上报主管部门复核确认。 菌(毒)种必须每种设一记录卡,其内容包括:名称、编号、来源、分离日期、引进日期、鉴定日期、鉴定结果、鉴定者、审核者、传代情况、所用培养基、保存方法、温度、使用转移及销毁情况、保存者、部门负责人等。 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索取菌(毒)种和向下级有关部门发放菌(毒) 27 种时,应有 2 人参加办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手续要完备,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查。 一、二类菌(毒)种,应派专人向提供单位领取,不得邮寄;三 、四 类菌 (毒)种的邮寄必须持有邮寄单位证明,并按照菌(毒)种邮寄与包装的有关规定办理。 未经上级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工作之便,进行国际间各类菌(毒)种交流,做好菌(毒)种安全防范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 非实验室人员不得随意 查阅 实验室记录。 如因异议处理 等特殊需要 需要查阅实验室记录 的 , 需要提交申请报告并说明查阅原因。 专人 负责妥善保存各种样品登记本、 诊断(检验)报告 及实验室原始记录,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 ,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提供任何实验室及诊断(检测)工作的信息 本实验室对重大动物疫病检测(诊断) 结果不是最终结果,须进一步确认 和上一级实验室报告并送检 , 在未得到 确认前不得出具 诊断(检测) 报告及告知 委托检验 者本人或有关单位。 28 第十一章 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废弃物处理 适用范围 尖锐器具和其他废 弃物的处理。 具体方法: 尖 锐器具,如针、注射器等,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在实验室使用,尽可能用塑料 器材代 替玻璃器材。 注 射和吸取感染性材料时,尽可能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用过的针头禁止折段、剪 段、折 段、重新盖帽或从注射器上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 用过的针头、注射器直 接放入 防刺破的盛废弃锐器的容器中。 非一次性锐器必须放置在坚壁容器中,进行高 压消毒 处理。 尽 可能使用带针头套的的注射器、无针头的系统和其他安全装置。 打 碎 的玻璃器具,禁止用手直接清理,必须使用其他工具,如扫把、簸箕、夹子 或镊子 等。 盛污染针、锐器及碎玻璃的容器在丢弃前必须彻底消毒。 废 弃物的处理 实 验后的废弃物如不及时处置则会污染环境,从而对人造成危害,因此有关人员 必须严 格按照规定执行。 实 验样本在处理和进行实验室检测时产生的废弃物,如一次性针头、 吸头、 离心管、平 皿等应 放入适当的容器和严格防漏的高压袋内, 29 待实验结束后立即就地高压消毒。 实 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性液体物质、废弃的液体标本等放在盛有消毒液的严 格防 渗漏的 专用容器中,并及时加盖。 进 行实验所必须使用的容器,如针头、一次性注射器、 吸头、玻璃器具、手术刀片等, 放入专 用的坚壁容器内,加盖密封。 以 上所有盛装废弃物的容器,在每次实验结束后,就地高压消毒。 高 压锅应有专人负责,严格按使用说明操作,确保在 121 条件下,高压 30 分钟, 以达到 消毒要求。 所 有实验产生的废弃物,必须经严格高压消毒后方能运出实验区,并送至指定地 点集中 焚烧处理。 第十二 章 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 30 目的 规范微生物实验室和生物安全 一 级实验室的消毒隔离工作。 适用范围 微生物实验室和生物安全 一 级实验室。 职责 所有工作人员都 必须 遵从本规程。 具体步骤 实验室基本要求 实验室相对独立,实验室核心区包括实验间及缓冲间,明确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并有明显标识。 各区域交叉处应设置有效氯 2020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湿的脚垫。 实验室内所有物品应专用,须带出时必须严格消毒。 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 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隔离衣、防护眼睛、口罩、一次性手套等。 实验过程中注意自身防护,并防止操纵过程中的交叉污染。 培养基、组织、体液等必须放在防漏密闭的容器中储运。 血清学试验、样品的处理和分装应在 BSL2 安全柜内进行。 样品离心使用密封的离心杯,以防溅出。 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器材、实验废弃物均应按废弃物处理程序进行消毒处理。 当传染性标本溢出或溅出后,应有专业人员立即消毒和清理。 实验完毕,先消毒物体表面,再按 规定程序脱下个人防护用品 31 放入包装袋内就地高压消毒,并进行空气消毒。 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按有关规定消毒双手。 仪器等表面消毒:工作结束后,用含有效氯 1000mg/L 的消毒液或 75%乙醇溶液擦拭消毒,作用 20 分钟以上。 实验器材的分类消毒:将使用后的锐器方入防刺破、防渗漏的密闭专用锐器处置盒内, 121℃高压消毒 30 分钟。 其他器材方入有效氯为2020mg/L 的含氯消毒液内浸泡 1 小时以上。 处理时应避免皮肤损伤。 工作台等物体表面 消毒:工作完毕,用含有效氯 2020mg/L 的消毒液或 75%乙醇溶液擦拭消毒,作用 20 分钟以上。 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实验结束,将隔离衣、口罩、帽子、手套、鞋套等 121℃高压消毒 30 分钟。 防护镜浸泡在 75%乙醇或有效氯为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中,作用 3060 分钟。 手的消毒:用典伏或 75%的乙醇擦拭,作用 13 分钟。 空气消毒:每次实验前后用紫外灯照射消毒,每次不少于 1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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