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材料等不符合规定 ,有权拒绝生产 ,并报告上级处理。 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 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有流程卡 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 标准 、工艺规程进行操作 ,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管理 人员因 管理 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 管理 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 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 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 ,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 管理 , 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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