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租赁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得租赁: 1) 属国家命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 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 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5) 存在国家规定 出场年限,为进行安全评估和经评估不准继续使用的; 6)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进行改造的; 7 ) 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8) 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运行装置和安全监控装置的。 五、 建筑起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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