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柜员制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的领用、上 缴,负责各柜员营业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的内部调剂。 (三)掌握营业网点三级权限管理中的组长权限,协同柜员处理相关业务。 (四)负责柜员收付 5 万元以上大额现金的复核。 (五)监督柜员工作班之间的交换。 (六)每日柜员工作班后,负责柜员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的核查及轧账单的审核,确保账款、账实相符。 (七)每日营业终了,编制、打印记账凭证、营业日报单、流水账,登记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分户登记簿及现金登记簿等。 四、柜员职责 (一)对外办理存、取款等业务。 每笔业务必 须当时处理,立即输入电脑,做到一笔一清。 (二)领用营业现金和存折、存单等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保管本柜台储蓄专用日戳(业务公章)和个人名章。 (三)每日营业终了,办理柜台轧账,打印轧账单,清理、核对当班库存现金和结存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收捡储蓄专用日戳(业务公章)。 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放入专用钱箱(柜)后交综合柜员集中保管。 第五条 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 一、现金管理的规定: ( 一)储蓄网点设置总钱箱,由综合柜员管理,并按柜员配备分钱箱,编号使用,不得混淆。 分钱箱的现金领缴及内部调剂通过总钱箱实现,由综合柜员组织现金领缴及调剂工作。 总钱箱在日常过程中原则上不留存现金。 (二)储蓄网点设置现金登记簿,用以反映网点现金的缴协、结存情况;用以登记各柜员现金的领缴、结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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