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及员工绩效考核表格内容摘要:

考 核 规 定 (A) 第十条 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 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 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 %。 2 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0%。 3 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资金60%。 4 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 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 所 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定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二星 期者,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 记过一次减发20%。 3 记大过一次减发60%。 4 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达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 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编 号 FND0302 共 1 页 第 1 页 人 事 考 核 规 定 ( B) 第一条 为建立公司正常、合理的考核体系,为员工的奖惩、晋级、调整升迁提供客观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