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月山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年以上人员;工伤痊愈的上岗人员; 2. 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同三级安全教育程序相同,无复工 手续,单位领导不得安排其工作,无复工手续不得上岗作业。 五、“四新”安全教育 1. “四新”指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 2. “四新”教育的范围:所有与“四新”相关的人员。 3. “四新”教育的内容: a. “四新”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b. “四新”投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区、有害物质散发部位以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c. 新订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要求; d.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 六、全员安全教育 1. 职工安全教育由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环保部提供 人员和技术支持。 2. 中层(含中层)以上领导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组织开展,邀请控股公司和市安监局提供支持。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形式 1. 季度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 2. 季节性安全检查:防寒防冻检查、防汛抗洪检查、防暑降温检查。 3. 专项安全检查:安全宣传活动(如安全活动月)专项检查、井巷工程专项检查、提升设备专项检查、爆破器材专项检查、通风防尘专项检查、防火专项检查、特种设备专项检查、供配电系统专项检查、尾矿库(坝)安全检查等。 4. 基层单位安全自查与日常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周期 1.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全 公司性安全文明生产综合大检查。 2. 基层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 3. 工区(车间)每周进行一次安全自查。 4. 班组每班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每班对作业场所、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5. 公司机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6. 日常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及基层单位专(兼)职安全员每天对作业场所或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布置与落实 1. 季度、季节性安全文明生产检查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有关事项通过通知形式布置、落实,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 2. 专项安 全检查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全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制定计划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3. 安全自查由基层单位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实施。 4. 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检查,分别由各级分管生产的领导亲自组织,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四、检查结果的整改、总结与评比 1. 检查中要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整改;每次检查结束,要及时召开总结会议,制定下列文件: a. 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逐级上报,本公司不能处理的问题,列入公司重大隐患档案, 制定临时防范措施,并专题向上级报告。 隐患整改指令书,待隐患处理结束后,存入档案。 b. 安全检查总结报告,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评价,总结安全生产的成功经验,找出安全生产中的漏洞和死角,对下步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基层单位检查总结报告要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检查总结报告由安全环保部整理后,报公司领导。 2. 各单位没有按整改期限对隐患进行整改的或未整改而销帐的,将根据《月山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处罚。 3. 季度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的结果作为公司各单位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竞赛的主要依据,并根据《月山矿业公司安 全生产奖惩办法》奖罚兑现。 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制度 一、安全生产调度例会时间和地点 安全例会时间为每月的月底;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主持人:安全生产副经理。 二、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参加人员及要求 1. 每月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必须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必须提前向生产发展部请假。 2. 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因特殊情况应向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安排副职参加。 三、安全生产例会内容 1. 安全生产部总结上月全公司安全工作及安全效果,通报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反馈查出的安全隐患,布置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和要求。 2.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全公司上月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和下月工作重点。 3. 各单位汇报上月的安全工作和生产情况及下月主要工作以及需要公司解决的重大问题。 4. 公司领导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及其要 求。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 安全生产目标的确定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实施。 体部署和国家、行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 产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内容 1.千人负伤率; 2.千人重伤率; 3.事故隐患整改率; 4.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5.安全标准化班组达标率; 6.其他安全管理目标。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公司与各生产、辅助单位、机关部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办法; 2.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检查、督促机关部室、基层单位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落实,要求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个人; 3.机关部室、基层生产及辅助单位围绕公司分解的安全目标,结合本部门、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突出抓好“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中心工作; 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不变,持之以恒地抓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加大“三违”现象的查处力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管理措施年初发布,分季度和年度考核。 五、为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审核后实施。 六、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按《铜陵有色股份安庆月山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执行。 该办法待修改完善经公司安委会讨论通过后另行文发布实施。 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一、伤亡事故管理 1. 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或协调上级部门进行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及相关工作。 3. 政工部、企管部、 保卫部是公司伤亡事故管理的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范围负责处理伤亡事故的相关工作。 4. 管理对象范围:本公司在册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所发生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因受伤歇工日数满一个工作日以上者。 二、事故报告及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慌报或拖延报告。 同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更动事故现场。 2. 发生轻伤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安全环保部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报告。 3.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后, 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报告,安全环保部必须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4. 工伤事故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及时报安全环保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调查分析,写出专题事故报告,于一周内报安全环保部,重大事故则由调查组负责调查分析。 5. 发生死亡事故时,公司经理必须在 1 小时内将事故情况用电话或派员向控股公司和市安监部门报告。 6. 因工伤需到外地治疗,由医院出具证明,经市工伤保险部门批准。 7. 清理伤亡事故现场,必须征得事故调查组同意。 在消除现场危险,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事故调查分析 1. 按事故伤亡程度分类、分级负责组织调查分析。 轻伤事故及未遂事故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并报安全生产部,必要时由公司工会、安全环保部派员参加。 发生重伤、多人轻伤事故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主 持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 安全环保部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事故书面报告公司安委会。 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工亡事故,公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2.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各级领导应积极协助和支持调查工作,事故发生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协助调查,不得以 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及人员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 3. 参加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专长,并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 事故调查组职责: a. 查明事故发生过程、原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 b. 确定事故性质,如属责任事故应确定责任人员; c.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d.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到原因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手续完备。 2. 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执行。 3. 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或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重予以处罚: a. 毁灭、伪造证据,破坏、伪造事故现场,干扰事故调查工作或嫁祸于人的; b. 利用职权隐瞒事故,虚报情况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c. 多次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d. 对制止违章行为,如实反映事故情况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其中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5. 凡因责任事故受到处分的人员当年不得晋升职务、不 得晋级工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其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共分为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三类。 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部门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部们、技改协调部负责隐患整改监 督管理工作。 2.安全环保部负责执行事故隐患责任追究。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要求 1.坚持“三同时”原则,从源头上减少事故隐患。 公司各单位在实施新、扩、改工程项目时,要严格按照安全“三同时”原则,达不到要求的不准投入使用。 2.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相结合,各基层单位要定期对工作区域、生产场所的不安全状态、隐患进行检查和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彻底整改,重大隐患本单位部门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逐级上报。 对隐患的排查要建立登记台帐,进行分类管理,制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 3.安全管理部门 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情况要定期组织全面、专项或其它检查,尤其要加强对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督促整改和监管,并建立重大、特大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4.各单位行政正职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整改负全责,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使作业场所和各种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5.明确安全责任,理顺隐患整改治理机制。 对排查、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实施整改治理。 对一时不能整改消除的隐患,一方面要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另一方面要认真制 定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整改。 6. 完善事故隐患销案与备案制度,凡在检查、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建档,对上级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书”中所列的隐患已经整改结束的,要按规定予以销案,同时报公司进行备案;对上级部门所列的重大隐患销案后,由公司向有关部门汇报备案。 7.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成立事故隐患管理小组,由单位行政负责人负责,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的原则组织实施对隐患的整治工作。 公司将根据基层单位上报的隐患整治方案从技术上、资金上及外围协调上予以支持和落实。 四、责任追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单位行政负责人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狠抓隐患的治理,如因在事故隐患上整治不力而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将按《月山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设备安全运行制度 1. 各级领导都要重视设备工作 ,加强对设备工作的领导 ,正确处理生产与设备安全的关系 ,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 ,教育职工以主人翁责任感搞好设备的安全 ,严守岗位职责 ,执行三大规程。 2. 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计划检修,不准拼设备,不准设备带病作业; 坚持定期开展设备大检查(查制度、查落实、查隐患),公司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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