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工具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正确的使用工具,进行批评指导纠正。 各车间主任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短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应责成其在一定时间内补齐工具。 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 赔偿标准: A、新工具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原价。 B、使用限期内丢失和人为损坏必须赔偿(按使用年限比例) . c、赔偿与领用手续:仓库向财务部提供工具领用单或工具赔偿单 ,财务部直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工具的借用 ,可办理临时借用。 借用及归还手续: A、工具借用必须填写 “ 工具借用申请单 ” ,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用。 B、仓库保管员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上述赔偿规定赔偿。 C、工具归还时,仓库保管员在 “ 工具借用申请单 ” 上签名确认。 五、日常检查 仓库根据台帐记录应不定期的对领用和借出的工具进行核对,发现不符等情况应及时作出处理。 工具使用和保管部门的负责人是该规定的主要责任人(仓库主管和各车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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