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铸造公司设备管理制度与管理标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管 负责不定期核查,发现上述情况将 酌 情处罚。 各单位主管负责设备 报废 的确认工作,做好以旧换新 工作,所有更换下来的废旧物资, 统一 由仓库 进行回收,各单位做好回收物资的登记工作(注明回收的时间,回收物资的名称、数量、型号,回收人签名)。 检修更换下来的,有再用价值的物资由 维修车间 做好修复工作。 五、奖励与处罚 备品 、 备件无差错,经修理恢复原产品功能,修旧利废,节约显著,小改小革有成效, 厂内 可适当奖励。 因申 报月计划不及时、错报、漏报影响生产时, 或 因保管不当损坏、锈蚀、浪费、丢失、检修后不及时回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七 、 设备 联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 厂 整体设备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设备联查规定如下: 一、 联查时间:每月 25日下午 14: 30 二、 联查组织与参加人员:由 炼铁总厂 负责组织和评议,各 单位 主管、 维修车间 负责人 参加。 三、 联查项目: 设备运行情况; 隐患排查情况; 设备保养情况; 设备清洁情况; 抽查岗位工对设备技术操作规程熟练情况; 设备配套的安全设施设置情况; 备品备件存放情况; 残 、次、废品处理情况; 设备润滑情况; 风、水、气、油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 四、 考核办法: 联查中不达标的项目要汇总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项目每一处考核 50~ 100 元,罚款数额不封顶累计、递增; 维修车间 、各 生产单位 累计罚款总额超过 1000元,按总额 20%扣罚该单位主管 负责人; 奖励与罚款由 厂设备主管 汇总,填 写 罚款通知单,报 厂 主管批准, 在 该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 在联查中凡达到《设备管理制度》标准要求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八 、设备事故管理 规定 目的 加强设备事故管理,及时吸取事故教训, 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 炼铁总厂 各单位 的 设备事故管理。 定义和术语 :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操作使生产突然中断者或由于本单位设备原因直接造成能源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中断者,称为设备事故。 ,如风口、渣口、烧嘴、 喷 枪、格栅、皮带运输机等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如跑铁、高炉悬料、 除尘电场故障 等使生产中断者。 故障:凡达不到 设备事故的小事故称为设备故障。 即因设备原因停机时间在 5分钟以上,四小时以下者;或设备事故修复费在 5万元以下者,均为设备故障。 职责 负责特大、重大设备事故、较大设备事故及重复发生或性质比较严重的一般设备事故、涉及到两个以上单位的一般设备事故的组织调查、分析工作。 4. 2一般设备事故由各单位主管组织其内部相关部门参加调查、分析工作。 管理内容与要求 (含故障)不论大小及何种原因,都必须纳入管理范围。 ,包 括组织事故抢修,主持事故分析,制定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执行,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设备修复费在 100万元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 :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设备事故: 5. 2. 2. 1设备事故的修复费(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须 更换与该设备规格、装备水平相应设备的现行价格计算)在 50万元及以上、 100万元以下者; 5. 2. 2.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二十四小时以上者。 : 5. 2. 3. 1设备事故的修复费在 十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者。 5. 2. 3.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两个以上单位生产系统停机二小时以上至八小时者。 5. 2. 3. 3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八小时至二十四小时者。 : 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设备事故: 5. 2. 4. 1设备事故的修复费在 5万 元以上,十万元(不含 十万元)以下者。 5. 2. 4.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本单位生产系统停机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下者。 5. 2. 4. 3 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两个以上单位生产系统 停机一小时以上,二小时以 下者。 5. 2. 4. 4非生产系统的单机设备发生设备事故停机≥ 4小时者为一般设备事故,有备用机组的在 4小时之内恢复了运行可按修复费划分。 :凡因设备原因停机时间在 5分钟以上,四小时以下者;或设备事故修复费在 10万元以下者,均为设备故障。 :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都要迅速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事故发生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进行事故分析,查清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并按事故发生的原因、类别、部位、时间间隔逐项统计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根源,制订切实的防范措施。 防范措施要求部门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 真正做到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重大设备事故、较大设备事故由 炼铁总厂 组织事故分析, 公司主管领导、事故单位主管领导,维修车间主管领导参加。 的一般设备事故,由 厂设备主管 组织事故分析,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各 单位主管领导组织 ,相关 人员 参加。 :特大、重大设备事故、较大设备事故及重复 发生或性质比较严重的一般设备事故 ,由 炼铁总厂 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报主管领导审批。 相关 单位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 厂设备主管 备案。 事故原因、事故次数、事故时间和事故修复费是设备事故管理的基本数据, 各生产单位 要如实记录,正确统计。 操作 、检修质量、备件质量、维护不周、 点巡检不到位、 润滑不良、设备失修、生产工艺事故造成以及其他方面原因划分。 ,一般按中断一次计算一次。 以设备停机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来计算设备停机时间;设计上有备用机组的设备,事故时间为事故设备停到备用设备开机的时间。 、备件、人工及管理费用,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为更换与该设备规格、装备水平相应设备的现行价格计算。 单位必须认真统计当月所发生设备故障的次数、停产时间、损失金额等, 于每 月初 10日前将设备事故、故障统计上报 厂设备主管。 ,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简要情况,待生产恢复后 72小时 内向 炼铁总 厂 提出事故报告书;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应及时向 厂设备主管 报告,并在 48小时 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和填写事故报表报 厂设备主管。 5. 8 检查与考核 5. 炼铁总厂 考核, 炼铁总厂 对在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及防止事故发生,加强事故管理和抢修事故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隐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并追究主管领导 的责任。 5. 奖惩条件 . 奖励条件: a 凡能提前发现异常现象,避免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发生有功者。 b 凡对迅速排除事故恢复生产立功的单位和个 人。 c 事故责任者能如实反映事故真相,主动承担应负 的 责任,在查找事故原因和事故抢修中有突出贡献的,可根据情节减轻或免予处分。 惩罚条件: a 各单位发生设备事故(故障),要进行经济处罚。 处罚金额按 厂 设备考核 标准 执行。 b 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除经济处罚处,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责任。 凡因工作过失或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致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职、撤职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视情节轻重给予 单位 主管领导 和相关 管理人扣奖处理。 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维护、检修规程不健全, 岗位 员工无章可循 而 造成设备事故者; 对 岗位 员工不按规定进行规程教育 或 岗位 员工未经培训合格而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设备超负荷运行,超期股役,对存在隐患缺陷不采取措施修复,造成设备事故者; 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作业,造成设备事故者; 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造成一般设备事故者; 由于玩忽职守、擅离岗位造成一般设备事故者; 对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隐瞒 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者; 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甚至嫁祸于人者; 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事故扩大者; 重复发生的设备事故者。 正常检修作业程序见表 考核金额见设备管理考核 标准 定人、定机、操作、维护管理标准 序号 管 理 内 容 管 理 标 准 考核 标准 /次 一 定人、定机、操作、维 护的确定 定人、定机、操作、维护的名单由各单位填报,各自主管审核后确定,各车间填写设备定置牌并挂在设 备本体醒目处。 无设备定置牌罚 50 元 名单确定后各单位不得随意更换,如更换必须重新报设备主管审核后方可上岗。 私自换罚 50 元 各单位定期(半年一次)对操作工进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培训结果报设备主管。 不定期培训罚100 元 二 定人、定机、操作、维 护的基本功 “三好”要求: 管好设备:操作者应该负责管好自己使用的设备,未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不准其他人操作设备。 私自操作设备罚 20 元 用好设备:严格贯彻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和工艺规程,不超负荷操作设备,禁止不文明操作。 违反规程 罚款50 元 修好设备:设备操作工要积极配合设备维修工修理设备,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不配合罚 50 元 “四会”要求: 会使用:操作者应学习设备操作、维护规程,熟悉设备性能、结构、传动原理,正确使用设备。 设备性能不熟悉罚 50 元 会维护:操作、检修执行设备维护、润滑规定,上班加油,下班清扫,经常保持设备内外清洁、完好(包括机房站室及指定负责的室内外场地的清理卫生)。 不按规定维护设备罚 50 元 会检查:操作工、检修工必须了解自己所用设备结构性能及易损件部位,并按规定要 求进行日常点检。 不按规定点检罚 50 元 会排除故障:岗位操作工简单故障会排除,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做不到罚 50 元 定人、定机、操作、维护管理标准 序号 制 度 及 内 容 管 理 标 准 考 核 标 准 三 六项纪律 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抵制违章操作指令。 违章罚款 50 元 保持设备清洁,按规定加油,保持合理润滑。 未润滑罚 50 元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设备叫修制度,叫修人员按规定签单。 未遵守制度罚50 元 管好附件、工具,不得丢失。 丢失按价罚款 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自己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发生故障和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等候修理,并如实说明情况。 如处理不当罚款 50 元 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不认真罚 50 元 四 定人、定机、操作、维 护的岗位责任制 设备操作工必需遵守“定人定机”,严格按“四项要求”,“六项纪律”和操作规程规定,正确操作、维护设备。 操作工、维修工按各岗位责任制操作、维护设备。 违反规定一项罚 50 元 对设备进行“点检”记录,做到班前加油,正确润滑,班 后及时清扫、擦试,确保设备及周边环境整洁。 参加“三好”“四会”活动,搞好日常维护,积极配合维修工检查和修理自己所操作的设备。 五 六项不准 不准拼设备,严禁超压、超速、超载、超温等超负荷运行。 操作工、维修工违反规定一项罚 100 元。 不准乱开、乱拆、乱装、乱割、乱焊。 不准随意改动整定值,严禁取消安全装置。 不准旋转设备在无润滑状态下运行。 不准岗位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及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特殊工种不准未持有“特殊工程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及检修特 种设备。 设备状态检查(点检、巡检)管理标准 序号 制 度 及 内 容 管 理 标 准 考 核 标 准 一 设备点检执行 由操作工和维修工每日执行的维护作业 二 设备点检内容 设备开动前及运转中的检查(由操作工执行) 开车前检查设备地脚、壳体、传动部分、油标并对各油点加油。 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 开空车前检查自动润滑来油情况,运转情况,液压、气动系统的动作压力等是否正常。 确认一切正常,开始运行生产。 设备运转中,操作工每半小 时对设备检查一次,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温度、声音、润滑、安全防护、压力等。 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开车前由操作工检查每差一项罚 20 元。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