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仓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第九条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由责任部门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掌握安全技术特性,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培训教育期间, 第十条 凡从事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车辆驾驶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范围的工作人员,除经企业组织安全知识学习外,还必须按照规定由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技术监督机关、公安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取证、换证、持证等情况,安环处负责建立健全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定期对搞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 结合生产实际,有关部门应从以下方面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1. 班前会安全讲话; 2. 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 3. 岗位安全责任制 和安全操作规程学习会,“学规程、守规程”交流会; 4. 施工或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注意事项交底; 5. 安全技术专题知识讲座; 板报、墙报、宣传栏等。 第十三条 每次安全培训和考试成绩,责任部门都要留有记录,建立档案。 四、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金仓矿业有限公司仓上分矿。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生产安全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 事 故 报 告 第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第六条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报至国务院有 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七条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章 事 故 调 查、 第八条 轻伤、重伤生产安全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九条 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 (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 )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 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前两款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第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二 )与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一条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二 )确定事故责任者; (三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劳动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报上级劳动部门商有关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四章 事 故 处 理 第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 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第十六条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思、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 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在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询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 伤亡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第 五 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和报表格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部 门对企业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对危险源监控的管理及我矿有关规定,特制定我矿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二、在金仓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仓上分矿范围内,领用、储存重大危险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其它行政法规。 三、本监控措施所称危险源,包括炸药库、氰化钠库、油库、尾矿库。 四、凡从事危险源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安全知识、专业知识,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 氰化钠库的监控措施 一、氰化钠的入库监控措施 液体氰化钠自进入我矿必须过磅,过磅时,必须由选冶厂保管员、保卫处保卫人员、矿供销员同时在场监磅,缺任何一方人员严禁过磅。 过完磅后由选冶厂保管员及矿供销员同时押车至选冶箴,严禁非工作人员押运,无押运人员严禁进入选冶厂。 进入选冶厂经门卫办理有关手续后,卸车前必须经取样方可卸料。 卸料前必须有浸出工、选冶厂保管员同时开库房锁,卸料后,由供方送料员与供销员及保管员 、浸出工同时签字,并写明重量后方可离厂。 二、氰化钠的储存监控措施 氰化钠自进入储罐后,必须由浸出工和保管员详细地填写出、入库记录。 氰化钠库严禁外人开锁,必须由氰冶厂保管员与浸出工同时开锁。 氰化钠库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出入氰化钠库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品。 严禁外单位人员参观氰化钠库,如确需参观者,必须经矿部领导批准、保卫处人员监督、选冶厂同意方可按进库手续进行参观。 三、氰化钠的领用监控措施 化钠只允许在白天领用,夜间严禁领用,遇特殊情况必须经车间有关人员批准,在浸出工、当班班 长及车间保管员三方在场时方可领用,领用前后做好详细记录。 氰化钠的领用必须有详细记录,每周进行一次盘库,必须达到账物相符,出现账物不符时,必须立即查清原因并写出报告,并坚持每周由仓库保管员向车间领导汇报使用情况、账物平衡情况。 领用过程中,严禁管路滴漏,如出现滴漏现象,停车进行维修。 浸出工有权拒绝任何人进入氰化钠库,对氰化钠库负有管理现任发现库房异常,应立即通知车间领导和有关人员。 浸出工严禁领用。 第三章 油库的监控措施 一、油库电气用电监控措施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按《 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严禁非电工工人乱拉乱接。 油库的电器和线路按国家《仓库防火管理制度》进行安装。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或线路不得超负荷使用。 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堆垛上空。 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 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二、油库的防火监控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要经常保持清洁 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设醒目的禁火标志 库内人员必须做到 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库内要配足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现任定期检查维修加油设备,保持完好。 三、油库设备的监控措施 轻质油罐应设呼吸阀、阻火器、消防线、保险阀、脱水阀及密闭检尺口;重质油罐应设置通风管、升降管、热盘管、脱水阀。 小型油罐设排气管、管上装阻火器,大型油罐应装带阻火器的呼吸阀。 油罐及基础、绝热层均应用不燃材料建造,泵房应装机械通风装置;库内油罐、输油管道,要有良好的接地线,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油库内照明灯应为防爆型,采用防爆型电机,油库在四周避雷针保护范围内。 新油罐启用前作充水试验,持续时间不少于 72 小时。 油库区必须设有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的消防设施。 (二)尾矿库的监控措施 一、尾矿库设施安全管理 监控措施 日常巡视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对尾矿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检测做出及时、全面的记录。 车间、安环处必须严格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尾矿浓缩分级、放矿筑坝、回水排水、防汛度汛、抗震等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 经技术论证和安环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下述涉及对尾矿库安全的事谊: 1) 筑坝方式。 2) 坝型、坝外坡比和最终坝轴线的位置。 3) 坝体防渗、排渗及反滤层的设置。 4) 排洪系统的型式、布置及尺寸。 5) 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废水进库等。 冶车间必须经常巡视库周围山体,发现滑坡及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 经论证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库区周围爆破、滥挖尾矿和炸鱼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活动。 矿库使用到设计最终坝高难度 1/2~1/3 高度时,应对尾矿堆积坝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和稳定性分析。 矿库使用到最终 设计高程前 2~3 年,应进行闭库设计,当需要扩建或新建尾矿库接续生产时,应根据建设周期提前制度扩建或新建尾矿库的规划设计工作,确保新老库使用的衔接。 二、尾矿排放与筑坝 监控措施 矿筑坝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超高、沉积干滩长度和下游坝面坡度。 一期筑坝充填作业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 岸坡处理应做隐蔽工程记录,如遇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经主管技术人遇检查合格后方可充填筑坝。 式尾矿筑坝法,应于坝前均匀分散放矿。 修子坝或移动放矿管时除外,不得任意从库后或库侧放矿。 同时满 足以下要求: 1) 粗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颗粒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 2) 沉积滩顶应均匀平整。 3) 沉积滩坡度及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横向流动冲刷坝体。 5) 放矿矿浆不得冲刷坝体。 6) 放矿应有专人管理。 坝体较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放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颗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一端或一侧。 为保护初期坝的反滤层免受尾矿水冲刷 ,应采用多管水流量的放矿方式,以利尽快形成滩面,并采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致远离坝顶处排放。 冰冷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放矿时,不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岩溶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加强周边放矿,以加速形成防渗层,减少渗漏和落水洞事故。 尾矿滩面及下游坝坡面上不得有积水坑。 三、尾矿库水位控制与防汛 监控措施 尾矿库水位应遵循的原则: 1) 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的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水位。 2) 当回水与坝体安全对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应 确保坝体安全。 3) 水边线应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前应采取下列措施做好防汛工作: 1) 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值班、巡查和下游居民撤离方案等各项制度,组建防洪抢险队伍。 2) 疏浚库内截洪沟、坝面排水沟及下游排洪河道;详细检查排洪系统及坝体的安全情况,要根据实际条件确定排洪口底坎高程,将排洪口底坎以上 1。 5 倍调洪高度内的堵板全部打开,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确保排洪设施畅通;库内设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3) 备 足。金仓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相关推荐
间“时间间隔范围”不应低于 15分钟,否则视为未打卡(签到),作为旷工处理。 2.打卡(签到) 所有人员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签到),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签 到),违者双方均记大过 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售楼员、保安员及维修部实行连班作业,仅须上班时与当天最后下班时打卡,即二次卡,其它人员一律打四次卡,即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 任何人员休假时须将卡交行政部于卡上注明休假字样
60%) 4 第四项工作内容 及时性( 40%) 工作质量( 60%) 5 第 N 项工作内容 及时性( 40%) 工作质量( 60%) 总得分=∑ ( 各项得分)/∑重要性基数 100 被考核者 签 名 直接主管 签 名 部门主管 签 名 备 注 工作目标计划参照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内容 考核结果需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沭阳 金凯化工事业部 员工工作业绩评估表 ( Ⅱ 类员工) 编号: KH02 姓
考格式见附表三) 年度成本费用预算及说明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预算及说明 —— 主营业务成本预算表(参考格式见附表四) 年度管理费用预算及说明 —— 管理费用明细表(参考格式见附表五) 年度营业费用预算及说明 —— 营业费用明细表(参考格式同上) 年度财务费用预算及说明 —— 财务费用明细表(参考格式同上) 年度财务收支预算 年度投资预算及说明 —— 投资预算表(参考格式见附表六)
家居装修9大傻你占了多少 家居装修 9 大傻你占了多少第 1 傻:壁柜做满墙赵女士已是第二次装修,由于 7 年前有过一次装修,她凭着自己的经验,保留了上次装修的风格,将卧室的墙上做满了壁柜。 但有朋友指出这种做法几年前就已经过时了,这让赵女士很上火。 专家分析:壁柜做满墙的方法在大约七八年前非常流行。 但随着装修越来越简约化,这种做法在现代家庭的装修过程中已经很少应用。 另外
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 ,银行票据应分别加盖财务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持票人领取票据后,须在票据存根上签字确认 ; (五) 空白支票由出纳统一保管。 因故作废的支票,出纳须加盖作废印章,作废的支票应作为凭证的附件粘贴于凭证之后。 重庆 能投集团 资金 管理 办法 7 第二十一条 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并每日结出余额。 出纳应每月根据银行对账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账,查明未达账项及其原因
对 计划 /预算 方案的执行负最终责任。 (四) 集团企业管理部是 集团 计划 管理 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计划 的 管理和协调工作 , 负责编制 集团 的年度计划,下达 各部门及下属分子公司 的年度 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考核。 (五) 集团财务 部 是 能投集团 预算 管理 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 预算 的 管理和协调工作 , 负责编制集团 的年度 预算 ,下达 各部门及下属分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