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管理规范内容摘要:

《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供应室,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撤消该医疗机构的消毒供应室合格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审核验收标准 (三、二级医院适用 ) 一、建筑布局 (一)床位与建筑面积之比为 l: 0. 5~ 平方米。 (二)消毒供应室应接近住院部、门诊部和手术室之间,形成相对独立的区域,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避开垃圾处理站、烧煤式锅炉房、食堂、 洗衣房、尘土路、动物房等,形成相对独立的区域,室内地面光滑,便于消毒清洗。 墙壁及天花板无裂隙、不落尘。 (三)严格分区:分为污染区、清洁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办公生活区。 区域间有实际并障,污染区、清洁区、无菌物品存放区之间的人流、空气流由洁到污,物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行。 内部结构符合工作流程图。 1.污染区:对可再利用的物品进行分类、清洗、包括回收、清洗处理。 具体用房包括:缓冲间、污物清洗间、手套或特殊物品清洗间、运输车清洗间。 污染区的空气洁净度按《医院卫生标准》 GBl59821995 中规定的环境分类和标准(下同)中的Ⅳ类标准。 2.清洁区:用于经过清洗消毒合格物品的包装、制备处理区域。 包括消毒器械制备、敷料包装、工艺水制作,一次性无菌物品库房,清洁物品库房,高温灭菌间。 清洁区的空气洁净度按 III 类标准:细菌菌落≤ 500cfu/立方米。 3.克菌物品存放区:用于灭菌物品和去掉外包装的一次性无菌器材的储存、发放。 包括无菌间、无菌物品发送窗口。 无菌区出入口处设缓冲间,有洗手、更衣设备。 无菌区的空气洁净度按 II 类标准:细菌菌落≤ 200cfu/立方米。 4.办公生活区:包 括办公区及工作人员生活区。 二、必备条件 (一)人员配备 1.消毒供应室护理人员与床位之比为 l: 40~ 50,并根据医院规模、性质、任务、设备的情况酌情增减。 配备有护士长、护士、工人、消毒员。 所有人员需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要求各级人员掌握相关的消毒灭菌知识、消毒隔离专业知识。 2.三级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护士长具有大专学历,主管护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护士长具有中专学历,护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消毒供应室工作满 2 年。 3.护士具有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工作人员总数的 1/ 3。 护士必须持有护士注册执业证。 4.消毒员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消毒员上岗证和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容器上岗证方可上岗。 5.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有肝炎、结核等疾病活动期、爱滋病等人员不得从事消毒供应室工作。 消毒供应室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 )工作制度 1.各级人员岗位制度 2.消毒隔离制度 5.热原反应追查制度 6.质量检查制度 7.查对制度 8.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9.下收、下送制度 10.清洁卫生制度 、包装、灭菌、存放制度 (三)技术操作规程 1.灭菌器操作规程 2.物品消毒清沈、包装操作规程 (四)必备设备和用品 l.污染区:超声洗涤机或自动清洗系统、针头清洗设备、高压水枪、通风降温设备、空气消毒 (净化 )设备、不锈钢手工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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