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服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旧 工服的折旧定为两年。 员工因个人原因工作离职, 工服 自发放之日起穿用不满半年者, 扣除服装标准费用的 75%; 穿用 不 满一年者, 扣除服装标准费用的 50%;穿用不满 两年 者,扣除服装标准费用的 25%;穿用满两年者 原工服归个人所有,免扣服装费用。 员工 因公司内部调整或试用人员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将从其工资中扣除 50%的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 凡经公司确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人员 (上调或下调 ),原有工服不交回,并为其配备调整岗位后工服, 新工服的穿用期限自发放之日算起 ,参照第 2 条执行。 工服丢失 和损坏,根据需要公司为其定制新工服,费用自理。 四 、公司着装要求按照总公司 下发的 中再生 [2020]26 号 文《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着装管理规定(暂行)》来参照执行。 各部门经理应对员工工服穿着进行检查,对违法总公司着装管理规范的员工,一经发现,按总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 、本制度 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解释权属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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