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烟草专卖局涉案物品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第十条 涉案物品保管仓库中不得放置其他物品。 第三章 涉案物品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 各级烟草专卖局对没收、收购、销毁、 发还、变卖、抽样送检和移交处理的涉案物品要健全出入库登记台帐,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各级烟草专卖局涉案物品财务执行手工帐目和电子帐目“双轨制”运行。 手工帐目包括《先行登记保存涉案物品台帐》、《先行登记保存假冒卷烟明细帐》、《先行登记保存真品卷烟明细表》、《先行登记保存其他涉案物品明细帐》、《待销毁涉案物品明细帐》。 电子帐目除以上账目外,还包括《先行登记保存假冒卷烟卷烟盘点表》、《先行登记保存真品卷烟盘点表》、《先行登记保存其他烟草专卖品盘点表》、《先行登记保存其他非烟草专卖品盘点表 》、《移交涉案物品汇总表》、《待销毁物品汇总表》。 电子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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