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内容摘要:

件进行检查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在工程相应部位。 2 对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项目监理机构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3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样。 4 见证取样与送检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 需送检的材料等,施工单位质检员应会同项目监理机构专门人员按规定取样后,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 试验)单位检验。 必须见证取样送检的建材产品,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与送检的规定,在项目监理机构见证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件)、材料进行取样、封样后,共同送至检测机 13 构进行检验。 检验不合格的,应按照判定原则处理。 2) 取样人员应在试样上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监理人员和取样人员共同签字;监理人员应确保见证取样送检过程的规范性,并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3) 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检测单位对见证取样与送检试块(件)、材料的检测报告加 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 检测报告应在项目监理机构留存备查。 5 下列试块(件)、材料应按规定数量实行见证取样: 1) 用于检查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的试块; 2) 用于检查承重墙体砌筑砂浆强度的试块; 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 4)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 其他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件)、材料。 6 按规定进行材料抽检的建材产品,采购单位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会同 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按相关标准规定的取样方法、数量和判定原则现场抽样检验。 7 下列建材产品应进行建材抽检: 1) 塑料、铝合金门窗; 2) 给排水管材、管件; 3) 管道阀门; 4) 散热器; 5) 防水材料; 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7) 家用电工产品; 8) 内外墙涂料; 9) 其他按规定应抽检的建材产品等。 8 建材产品检验合格,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施工项目部应在项目监理机构见证下进行封存,并及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理。 9 当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 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论证的相关资料应在项目监理机构留存备查。 10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1) 试验室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 2)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 14 3)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和育样检测流程 ; 4)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 5) 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混凝土、砂浆搅拌前必须取得由检测(试验)单位出具的配 合比通知书,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发生变化,应委托检测(试验)单位重新设计配合比。 施工现场必须在搅拌机具旁设置计量设备,悬挂计量标志牌。 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明,并定期校准。 现场应设置专职计量员,佩戴胸卡,具体负责各种原材料的计量,并填写计量记录。 11 旁站监理员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在现场按规定留置标准养护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 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组数应满足施工期间确定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和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需要。 具体情况应在旁站记录中记录。 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式试块标准养护室(箱)。 混凝土、砂浆试块养护的温度、湿度应达到技术标准要求。 养护室(箱)必须进行定期校核,每年不得少于 1 次。 现场选用标准养护室(箱)的规格和数量,应根据工程的规模、结构形式、工序要求及试块留置组数确定。 施工现场制作用于同条件试块养护的专用保护器具,养护条件应与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条件一致。 建筑结构工程 1 基槽(坑)开挖至设计标高,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告知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基槽(坑)验收,并填写地基验槽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应在项目监理机构留存备查。 2 灌注桩施工时,施工单位质检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成孔、清渣、钢筋笼、混凝土浇筑等工序进行检查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 端承桩必须保证桩孔达到桩端持力层,深度满足设计要求。 3 复合地基、桩基础施工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基础验收记录应在项目监理机构留存备查。 4 按规定应使用预拌混凝土、砂浆的工程,严禁进行现场搅拌,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砂浆,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将供货合同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监 督机构备案。 5 混凝土浇筑前,项目监理机构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在项目监理机构留存备查。 6 现浇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强度和养护时间达到规定要求后,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拆除模板及支撑。 7 预拌混凝土进场,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应会同生产单位及时对坍落度等项目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块。 8 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进行结构验收,并填写结构验收记录。 结构验收记录应在项目监 15 理机构留存备查。 9 主体工程施工结束 ,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结构进行抽样检测。 未经主体结构抽检或抽检不合格的,不得组织主体分部验收。 10 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结束,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应在项目监理机构留存备查。 11 其他需要项目监理机构监督的方面: 1) 砌体工程砂浆饱满度应符合要求;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冬季、雨季施工时,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2) 混凝土施工缝应按规范要求和施工技术方 案确定 , 不得随意留置。 3) 大体积混凝土应按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施工,并落实控温措施。 4) 冬季施工,混凝土的浇筑温度应不低于 +5℃ ,并增加留置不少于 2 组同条件养护试块。 装饰装修工程 1 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使用经检测合格的环保节能装饰装修材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防火、防腐、防虫等处理。 2 装饰装修施工必须坚持样板领路。 样板间(套、墙)经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共同检查通过后,方可全面展开施工。 3 民用建筑工程完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进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 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前检查和竣工验收。 4 屋面及卫生间等防水工程施工完毕,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不少于 24 小时的蓄水试验或 2 小时持续淋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项目监理机构要特别检查各建筑设备安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规范用工情况。 1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安装单位配置设备检验、调试仪器情况,并按规定定期校验。 2 预埋件、预埋套管、电气配管、管道以及设备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经项目监理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 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在项目监理机构留存备查。 3 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安装施工单位与土建、装饰施工单位密切配合;每道工序完成后 ,应进行检查;相关各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验收,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相关验收记录应在项目监理机构留存备查。 4 水暖、消防、通风与空调、强电、弱电等工程施工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功能性试验,并填写有关记录。 实验记录应在项目监理机构 16 留存备查。 5 电气产品凡列入 3C 认证目录的,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认证产品; 未列入认证目录的,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检验合格和备案后,方可使用。 6 通风与空调、综合布线等工程在系统调试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建设单位向检测机构申报设备安装抽检 , 抽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施工技术资料 1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DBJ140232020)的要求,做好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安排专人负责。 2 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应真实、完整,证应齐 全,签字及盖章应符合要求,严禁涂改、伪造、抄袭。 3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审核施工现场技术资料。 旁站监理 1 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 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对特殊分部分项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工程特点,在旁站内容开始施工之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旁站监理方案并监督执行。 编制的旁站监理方案应结合施工图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随时做必要的调整,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审批后的旁站监理方 案应在项目监理机构留存备查。 2 以下工程必须进行旁站 1) 土方回填 对基槽(坑)及场地内道路范围内的管沟、坑池回填等进行旁站,主要包括:上述范围内每层回填及碾压后的密实度全过程检测。 密实度实验必须由有资质的实验室独立完成。 在实验前 24 小时,施工单位必须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 2) 灌注桩砼浇筑 对每根桩浇筑砼的全过程进行旁站,主要包括:记录砼搅拌车进场时间和离场时间;记录每根桩的灌注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检查并记录砼的坍落度数据、试块留设情况;检查导管接头是否漏气、漏水,接头处的橡胶密封圈是否老化,导管是否撞 瘪、变形,管内是否有异物,不符合要求的导管不得使用;检查料斗容积是否满足初灌量的要求;检查球塞是否满足要求;检查搅拌车和其他工具、人员是否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随时监测砼灌注和导管提升情况,保证导管在砼中合适的埋深,作到勤提勤拆;观察有无异常,如出现异常,立即报告。 3) 边坡支护锚杆、土钉墙 17 对锚杆、土钉安装及注浆全过程进行旁站,主要包括:插钢筋、注浆、设垫板、锚杆、土钉基本抗拔力实验和验收抗拔力实验全过程。 4) 基础结构及防水砼 对全部基础结构砼和防水砼进行旁站,主要包括:砼浇筑顺序和开始及完成时间是否与 施工方案要求一致;对大体积砼如果分层浇筑,要记录两层之间的时间间隔并确认在上层浇筑时下层是否已超过初凝时间及梁板砼浇筑和墙体砼浇筑在各个接茬部位是否会形成冷缝;检查钢筋、后浇带、施工缝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不同强度等级和不同抗渗等级的砼有无错浇现象;砼振捣是否密实,模板是否有变形及漏浆情况;下次浇筑前施工缝是否已按要求处理;抽查砼坍落度情况,记录试块留设情况;有无其他异常,如出现立即报告。 5) 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 对屋面、卫生间及有防水要求的工作间、地下室等部位卷材防水细部,如:转角、 收口、与雨落管管口相接处、与管道相接处、预留洞口处进行旁站,主要包括:检查基层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程材料是否与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材料一致;铺贴方法、顺序、搭节长度与墙体连接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6) 主体砼浇筑 对主体砼浇筑进行旁站,主要包括:砼浇筑顺序和开始及完成时间是否与施工方案要求一致;梁板砼浇筑和墙体砼浇筑在各个接茬部位是否会形成冷缝;检查钢筋、后浇带、施工缝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不同强度等级的砼有无错浇现象;砼振捣是否密实,模板是否有变形及漏浆情况;下次浇筑前 施工缝是否已按要求处理;抽查砼坍落度情况,记录试块留置情况;有无其他异常,如出现立即报告。 7) 给排水工程 对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旁站,主要包括:防水套管安装,穿墙、穿板管道与套管的捻口;室外管网回填土;设备(水泵)安装、基础浇筑;阀门及给水系统水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排水系统闭水、灌水、通水和通球试验;水箱的满水试验;管道冲洗、消毒;阀门和喷头试验;单机调试和系统调试;消防系统还必须同时由专业单位验收合格。 8) 电气工程 对电气工程安装过程进行旁站,主要包括:变压器吊装和较重的高低压开关柜吊装;变压器、 高低压开关柜的耐压试验和调试;电梯主机的基础砼浇灌。 电梯系统调试和验收;动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的耐压试验和验收;火灾报警系统的调试、联动调试和验收;智能系统的调试及综合布线系统测试和验收;绝缘电阻测试、接地电阻测试、漏电保护器检测、等电位联结检测、电气照明通电试运行、低压配电电源质量检测、大型灯具安装过载实验、大容量电气线路节点温度测试、电动机交接实验等。 18 9) 通风空调工程 对通风空调工程安装过程进行旁站,主要包括:冷冻、冷却水管试压;风口与系统风量平衡测试、消防与排烟,正压通风联合测试;主机房、水泵、水塔 单独及联合测试。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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