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内容摘要:

a)在公司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制定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 计划,并组织实施。 b)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管理和监督 ,保证其运行有效性 1。 c)协助项目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指导其有效运行1。 d)监督、检查项目部和公司所属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状况及现场施工质量状 况。 e)负责协调和解决公司性质量管理和施工质量问题,重要问题应报告公司 总工程师同意后处理。 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f)负责施工质量投诉的接待处理;负责组织质量回访;负责检查有关单位 保修服务的情况。 g)研究质量工作和施工质量的动态、总结经验教训、组织经验交流及其他 各种质量活动。 向领导和有关部门 报告和传递质量信息。 h)组织质检员参加相关的质量培训。 参加对质检员的考核和资质管理工作。 J)组织公司质量大检查。 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有以下主要职责: a)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及公司质量管理(或保证)部门的协助 下建立、健全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负责监督管理,保证其运行的有效性。 b)组织实施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计划;参予制定和实施项目工程的质 量目标和措施。 c)负责提出质量工作计划和加强质量管理的措施。 审查工地上报的质量措 施。 重 要和关键的措施,应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 d)参加项目部的设计交底、施工图会检、技术措施审查和施工技术交底。 e)负责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范围划分。 主持项目部级验收项目的 检查验收。 督促工地、班组及时做好自检和复检工作。 f)深入现场巡视检查,对违规操作及进制止;对质量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及 时纠正;对重大质量问题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和相关单位处理。 g)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做好技术检验、工程测量和观测工作。 h)参加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按分包合同规定,对其施工质量管 理工作 进行监管。 i)定期召开质量例会,总结经验和教训,制定对策措施。 j)负责施工质量大检查的组织工作。 配合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检查和验 收。 组织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积极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 及时提出处理结果报告。 k)负责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交接。 l)参加质量事故调查,组织提出调查报告,及时做好质量统计报告工作。 m)参加项目工程的中间质量回访,参加组织对质量回访提出的问题进行处 理。 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 工地、班组质量检查员有以下主要职责: a)参加所承担施工项目的施工图会检和技术措施审查及施工技术交底。 b)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处理,防 患于未然。 c)负责工地级或班组级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 d)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原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的工作。 检查和帮助施工人员做 好质量自检和施工原始记录。 e)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做好质量的统计报告工作。 施工人员要认真按施工设计图纸、设备说明书、质量标准和作业指 导书 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 认真做好质量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查;做好 施工原始记录。 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 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的依据是: a)国家或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及本企业标准。 后者标准水平不应 低于前者。 b)有效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c)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图纸和技术说明书中的技术条件和标准。 d)与有关单位议定或会议决定并经批准的补充规定。 e)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国外引进设 备的合同中无规定者,经与 建设(监理)单位商定后,可参照国内相关标准执行。 f)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同意的施工技术措施中的标准。 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 a)公司内部对施工质量实地班组自检、工地复检和项目部验收, 即三级检查验收制度: 1)班组自检。 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 对设备、原材料、 加工配制品和 设计等质量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 施工结束应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 发现问题即行处理,自检不合 格不报验,经班组长复核无误后交工地质检员检查、验收。 2)工地复检。 工地质检员对班组提交的质量自检技术记录和实体质量进 行复查、评级、签证。 3)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质量员负责审查工地提交的质量检查验收单、技 术记录和复查签证文件,并进行验收、评级 签证。 b)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按已审定的见证点和停工待检点进行检查 ;并按施工质量检验评定项目划分范围以及实体质量进行验收签证。 施工单位应事先提供检查验收的 资料,以备审核。 c)未按规定检查验收的项目,不算完工,不得转接下道工序;隐蔽工程不 得隐蔽。 d)对各级检查验收中提出 的问题,有关部门、有关班组应认真研究处理, 及进反馈处理结果。 重大问题应做好记录留存。 e)为保证施工质量,尚需做好以下检查验收工作: 1)对设备、原材料、工器具和计量器具进行严格检验,对不合格者不得使 用,应研究处理并记录留存。 2)加工配制品应由制作单位做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制作单位应 向用户提交合格证、质保书及技术记录。 施工单位接货后应进行核查,经确认后才可使用。 3)各施工承包单位之间的中间交接验收,应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进 行。 4)不同工种接续施 工的项目要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上道工序不合格,下 道工序施工人员有权拒绝继续施工。 5)按国家或行业颁发的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评定施工质量等级。 对于设备、原材料或设计缺陷造成施工人员无法处理的质量缺陷,应认 真鉴定、研究对策,由相关单位负责解决,并做记录存档。 凡不属于施工责任的质量缺陷且不影响使 用时,可不参加施工质量评定的统计。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不合格时,应及时返工处理;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不 合格者,应进行技术鉴定,决定处理办法。 返工重做的施工项目,可重新评定,但对最终达到优良 标 准者则不可评为优良等级。 凡经过加固补强或造成永久缺陷的项目不得评为优良。 单位工程的质 量等级评定,必须由建设(监理)单位签证。 f)按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质量监督规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根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未经监督检查通过的机组、 变电站和线路,不能启动、不能并网、不能投入运行。 质量文件的管理 施工质量文件的管理按下列规定进行: a)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工地专职质检员负责过质量文件进行管理。 b)各种施工记录由负责施工的单位填写,检验报告由检验单位提供。 c)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将验收评定明细表提交计划统计部门,作为考 核计划完成的依据。 未经验收或质量不合格的施工项目不能列为完工的施工项目。 d)项目部定期将质量报表报送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并按合同规定向建设单 位和监理单位提交。 e)火电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或变电站和线路试运后,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 时间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资料。 质量事故处理和质量报告 质量事故的范围。 凡在施工(调整试 运前)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御运输、施工操作 、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 经济损失者。 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永久性缺陷者; 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非设备制造、调整试验、运行操作)施工原 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 质量事故的分类。 a)重大质量事故(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1)建(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 2)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构)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 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3)影响结构安全和建(构)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4) 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5) 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 10 万元以上(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 人工费 +机械台班费 +材料费 +管理费 可以回收利用的器材残值)。 b) 普通质量事故。 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 1 至 10 万元者(含 10 万元)。 c)记录质量事故。 未达到重大及普通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a)记录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向班组长报告。 班组长应在当日报告 工地,并进行事故分析。 工地质检员要对事故作出记录,定期书面报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 b)普通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应立即向工地报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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