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上下册的所有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内容摘要:

底板下翻构件等部位的机械开挖时,下翻部分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 如下翻部分实际采用人工施工时,套用人工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 ,下翻开挖深度从地下室底板垫层底开始计算。 2.推土机、铲土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 5%时,运距按斜坡长度乘以下表系数: 坡度系数表 3.推土机、铲运机在土层平均厚度小于 30cm的挖土区施工时,推土机定额乘以系 数 ,铲运机定额乘以系数。 4.挖掘机在有支撑的大型基坑内挖土,挖土深度在 6m以内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 ;挖土深度 在 6m 以上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 ,如发生土方翻运,不再另行计算。 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工作时,定额乘以系数 ,铺设垫板所增加的工料机械费用按每 1000m3增加 230元计算。 5.挖掘机挖含石子的粘质砂土按一、二类土定额计算;挖砂石按三类土定额计算;挖松散、风化的片岩、页岩或砂岩按四类土定额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推一、二类土乘以系数。 6.本章中的机械土方作业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定额中已包括含水率在 25%以内的土方所需增加的人工和机械;如含水率超过 25%时,挖土定额乘以系数 ;如含水率在 40%以上时另行处理。 机械运湿土,相应定额不乘系数。 7.机械推土或铲运土方,凡土壤中含石量大于 30%或多年沉积的砂砾以及含泥砾层石质时,推土机套用机械明挖出渣定额,铲运机按四类土定额乘以系数。 九、石方: 1.同一石方,如其中一种类别岩石的最厚一层大于设计横断面的 75%时,按最厚一层岩石类别计算。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机 械凿眼编制的,如用人工凿眼,费用仍按定额计算。 3.爆破定额已综合了不同阶段的高度、坡面、改炮、找平等因素。 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计算。 4.爆破定额是按火雷管爆破编制的,如使用其他炸药或其他引爆方法费用按实计算。 5.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雨积水除外)计算的,如带水爆破,所需的绝缘材料费用另行按实计算。 6.爆破工作面所需的架子,爆破覆盖用的安全网和草袋、爆破区所需的防护费用以及申请爆破的手续费、安全保证费等,定额均未考虑,如发生时另行 按实计算。 7.基坑开挖深度以 5m 为准,深度超过 5m,定额乘以系数。 8.石方爆破,沟槽底宽大于 7m 时,套用一般开挖定额;基坑开挖上口面积大于 150m2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 9.石方爆破现场必须采用集中供风时,所需增加的临时管道材料及机械安拆费用应另行计算,但发生的风量损失不另计算。 10.石渣回填定额适用采用现场开挖岩石的利用回填。 十、基础排水。 1.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排水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以套 .天计算;真空深井、自 流深井排水的安装拆除以每口井计算 ,使用以每口井 天计算。 2.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未考虑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 、喷射井点管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放 2m计算。 二、地槽、坑挖土深度按槽坑底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三、地槽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基础底净长计算,不扣除工作面及放坡重叠部份的长度,附墙垛凸出部分按砌筑工程规定的砖垛折加长度合并计算,不扣除搭接重叠部分的长度,垛的加深部分亦不增加。 四、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如施工组织设计未规定时按以下方法计算:基础或垫层为混凝土时,按混凝土宽度每边各增加工作面 30cm计算;挖地下室、半地下室土方按垫层底宽每边增加工作面 1m(烟囱,水、油池,水塔埋入地下的基础,挖土方按地下室放工作面)。 如基础垂直表面需做防腐或防潮处理的,每边增加工作面 80cm。 砖基础每边增加工作面 20cm,块石基础每边增加工作面 15cm。 如同一槽、坑遇有多个增加工作面条件时,按其中较大的一个计算。 地下构件设有砖模的,挖土工程量按砖模下设计垫层面 积乘以下翻深度,不另增加工作面和放坡。 五、有放坡和工作面的地槽、坑挖土体积按下式计算: 1.地槽: 2.地坑:(方形) (圆形) 式中: V——挖土体积( m3); K——放坡系数; B——槽坑底宽度( m); C——工作面宽度( m); R——坑底半径( m); H——槽、坑深度( m); L——槽、坑底长度( m)。 六、人工土方: 1.综合定额工程量,以房屋基础地槽、坑的挖土工程量为准。 2.地槽、坑放坡工程量按施工设计规定计算,如施工设计未规定时按下表方法计算: 人工土方放坡系 数表 3.回填土及弃土工程量: ( 1)地槽、坑回填土工程量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减去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或自然地面标高)以下的砖、石、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构件及基础、垫层工程量。 ( 2)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乘以室内填土厚度,即设计室内与交付施工场地地面标高(或自然地面标高)的高差减地坪的垫层及面层厚度之和。 底层为架空层时,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乘以设计规定的室内回填土厚度。 ( 3)弃土工程量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减回填土工程量乘以相应的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中的折算系数。 4.挖管道沟槽土方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窨井所占长度,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处需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沟底宽度按施工设计规定计算,设计不明确时,按管道宽度加 40cm计算。 七、机械土方: 1.机械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开挖范围及有关内容计算; 2.余土或取土运输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需要发生运输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3.场地原土碾压面积按图示碾压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尺寸计算。 4.机械运土的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 1)推土机按推土重心至弃土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 ( 2)铲运机 铲土按铲土重心至卸土重心加转向距离 45m计算。 ( 3)自卸汽车运土按挖方重心至弃土重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 5.机械挖土方全深超过下表深度,如施工设计未明确放坡标准时,可按表列系数计算放坡工程量。 施工设计未明确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时,可参照人工土方标准计算。 机械土方放坡系数表 注:凡有围护或地下连续墙的部分,不再计算放坡系数。 八、石方: 1.一般开挖,按图示尺寸以 “m3”计算。 2.槽坑爆破开挖,按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厚度:软石、次坚石 20cm;普 坚石、特坚石15cm。 石方超挖量与工作面宽度不得重复计算。 3.机械明挖出碴运距的计算方法与机械运土运距同。 4.人工凿石、机械凿石,按图示尺寸以 “m3”计算。 九、基础排水: 1.湿土排水工程量同湿土工程量。 2.轻型井点以 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 30根为一套,使用时累计根数轻型井点少于 25根,喷射井点少于 15根,使用费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 3.使用天数以每昼夜( 24h)为一天,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使用天数计算。 附表: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第二章 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陆地上桩基工程;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常规施工工艺和方法综合取定。 二、本定额中未涉及(岩石)层的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类土(岩石)层因素。 涉及土(岩石)层的子目,其各类土(岩石)层鉴别标准如下: 1.砂、粘土层:粒径在 2~ 20mm的颗粒质量不超过总质量 50%的土层,包括粘土、粉质粘土、粉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 2.碎、卵石层:粒径在 2~ 20mm的颗粒质量 超过总质量 50%的土层,包括角砾、圆砾及20~ 200mm的碎石、卵石、块石、漂石,此外亦包括软石及强风化岩。 3.岩石层:除软石及强风化岩以外的各类坚石,包括次坚石、普坚石和特坚石。 三、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探桩位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五、混凝土预制桩: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空心方桩),定额按购入构件考虑,已包含了场内必须的就位供桩,发生时不再另行计算。 如采用现场制桩,场内供运桩不论采用何种运输工具均按第四 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规定的混凝土构件汽车。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