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代运营合作合同(全详细)(共9篇)内容摘要:

规定的可用条形码及中文标识,若乙方将商品发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未能完成上述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停止合作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误工费、运营办公费等。 1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清洁,整齐,包装完好,适宜销售,送货时不得有任何包装破损或超市、变色。 凡有保质期的商品如果保质期大于六个月的,乙方商品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地其商品保质期距到期日的时限补得少于保质期规定的一半,如果商品保质期小余六个月,则不应少于其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1产品、吊牌及产品包装上,不能有任何之前在其他商场或任何渠道销售的标志 、价格:商品价格标签 补得出现有重叠、错贴价格标签等。 如因前述原因造成各“销售渠道”拒收产品、合作延迟甚至取消,乙方须赔偿甲方办公费、公关费、名誉损失费等相关损失;造成甲方需对第三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1乙方提供的任一产品不符合“销售渠道”要求被退回,所有运费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害,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库存锁定 甲乙双方友好合作,互惠互助,尊重对方的付出和努力,为产品能在各销售渠道上顺利销售,乙方须认真检查、核对甲方整理出的《采购产品清单》乙方一旦 确认此清单,代表乙方认为清单上所有信息正确并能按照清单上的要求执行相关操作;若乙方确认《采购产品清单》后发生以下情况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产品库存清单》上乙方提供的商品资料(包括商品描述、图片、颜色、尺码、吊牌价等)必须和实物、吊牌、标签、产品说明书等一致。 甲方根据《产品库存清单》整理出《采购产品清单》交由乙方核对确认确认后的《采购产品清单》上商品资料错误率达到 1%以上的,乙方须承担每个 SKU(一款商品的一个颜色为一个 SKU) 100元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通过本合同指定电子邮箱确认《采购产品清 单》乙方收到甲方发送的《采购产品清单》的三个工作日内认真检查、核对、确认《采购产品清单》一旦确认代表乙方对所有信息无异议。 乙方确认后须《采购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数量、时间及要求锁定库存、备货、发货。 若因乙方未按约定锁定库存、备货、发货,导致缺货无法正常销售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发货失败商品各“销售渠道”实际售价(《采购产品清单》中的网上售价)的违约金,缺货率达到 5%以上(包括本数)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依约赔偿。 注: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因业务转型、生产设备更新、或其他非恶意性缺货,乙方须提前 30天告知甲方,并书面说明缺货原因并给与甲方明确说明正常供货的时间结点。 第五条、产品的交付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确认后的《采购产品清单》上规定的发货时间将其所列产品按甲方要求发货至规定地点若因乙方未按要求发货而造成品牌在合作“销售渠道”销售档期延期甚至取消或导 致甲方赔偿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包括且不限于“销售渠道”赔款金额新梦想运营办公费、公关费、违约费、名誉损失费等。 乙方提供产品需附带其他文件或者材料物品的,乙方应一并将所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件、材料、促销品等随产品一并送运并注明。 由于甲方开发“销售渠道”合作模式多样化《采购产品清单》将会根据各“销售渠道”要求制定相关发货要求,乙方备货发货以双方确认后的《产品采购清单》上的要求为准。 甲方或甲方开发“销售渠道”不接受任何非《采购产品清单》上所列的产品包括超出双方商定的单款订货件数的产品。 5乙方发货后,须在当天向甲方反馈发货、物流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装箱单、快递物流公司、发货时间、预计到达时间、发货联系人等,若因乙方怠于通知导致未能正常收货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须作出相应赔偿。 对于到货产品,若发现产 品数量及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在全部产品交付后甲方将告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收到甲方反馈数据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部分产品的数据确认工作。 超过上述时间未确认的,视同接受甲方的数据。 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以甲方确认的实际收到的产品数据为准。 相关附属资料不全或产品有瑕疵等不合格产品(按甲方开发的“销售渠道”标准)甲方有权将此部分产品列入次品范围。 对于乙方提供的下列产品,甲方有权在收到产品后,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此部分产品退回乙方或接收,若是退回的,所有运费由乙方承担: 1>非《采购产品 清单》所列产品; 2>不满足甲方开发的“销售渠道”收货标准的产品 到货产品的不合格率高于 30%时,甲方有权将全部产品退回乙方(所有运费由乙方承担)并要求乙方 在收到产品后一( 1)日内将此批产品按甲方标准重新打包出货,五( 5)日内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因此造成甲方损害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不能在五日内重新提供产品或再次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率仍高于 3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产品总货值的 5%支付违约金。 1乙方不完全履行的,包括但不限于数量不足、产品存在不合格等瑕疵的,乙方应及 时补足产品,乙方补足产品时间超过该批产品原约定送货时间,甲方接收的,并不代表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迟延送货的责任。 第六条、保证金 基于甲方开发的合作平台“销售渠道”模式不同,乙方须根据“销售渠道”的合作要求,如需交纳保证金的,须在“销售渠道”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给平台相应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原则,以哪方名义合作,哪方缴纳保证金。 若哪方未能及时交纳保证金而造成品牌在合作平台上线档期延 期或取消的,该方须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如有其它补充说明,以本合同补充条款为准) 第七条、产品运输及费用 乙方须严格按 照合作“销售渠道”要求发货,运输费用遵循谁发货谁支付原则。 其他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须在补充条款中补充说明。 在实际操作运营中,如有相关问题以双方往来邮件确认为准。 第八条、退、换货 乙方负责下述情况产品的退换货: 质量问题产品的退换货 1. 1乙方提供的产品被甲方“销售渠道”认定为不合格的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本身瑕疵以及包装未达标等)即质量问题产品,甲方和“销售渠道”可拒收或要求退换货。 若乙方产品存在隐蔽瑕疵的,甲方发现后通知乙方确认 1.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退货通知后三天内确认,若无确认的,视 为接受甲方的数据,甲方按照质量问题产品安排退货,并形成质量问题产品清单。 1. 3客户以质量问题向各“销售渠道”提出退货的,均视为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1. 4双方是否已经对相应货物完成结算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对质量问题产品进行退、换的权利。 滞销产品的退货乙方给甲方“销售渠道”的仓库发货,即乙 方产品入“销售渠道”仓库,乙方产品自甲方“销售渠道”上线至售卖期限届满仍未卖出的产品视为滞销品,退货流程如下: 2. 1甲方在完成账期内销售商品对账后,提供《退货产品清单》数据供乙方核对,并按《退货产品 清单》中的产品退回乙方。 2. 2乙方收到合作平台退回的产品后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完成对退回产品的清点和质量确认,以及《退货产品清单》等数据核对确认工作,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反馈结果。 2. 3乙方有证据可以证明货物的瑕疵系合作“销售渠道”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的,经双方确认后,此货物不进行退(换)货,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价格与乙方进行结算 第九条、价格及结算 A、乙方自主制定网上的销售价格,每上线一次乙方按照每个档期线上销售额的 10 付给甲方佣金,甲方给乙方开具服务类 6个点的发票, 甲 、乙双方结算以各“销售渠道”结款时间和《采购产品清单》中线上售价回款依据进行结算。 销售档期结束后甲方向乙方出示此档期产品《销售对帐单》乙方核对《销售对帐单》三个工作日内按《销售对帐单》上的结算金额给甲方或各“销售渠道”开具税率为 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乙方迟延交付发票或者交付的发票被认定为不合规被退回的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收到合作平台货款后三个工作日内跟甲方结算,并打款到甲方指定帐甲方无须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逾期视为违约,乙方 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须赔偿甲方一次甲方应收款 1%的滞纳金; 乙方打款给甲方的金额按照销售额的 10 进行结算。 甲方负责线上运营,以甲方名义与各线上平台签约的,各销售渠道回款至甲方账户,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相应供货金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在各档期销售渠道回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并将相应款项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甲方打款至乙方的金额等于相应销售数量产品的供货价总和。 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相应增票以及其他合法财务流程的情况下,甲方逾期未支付乙方有权追究甲方同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产品售后服务 所有经甲方运营策划销售的乙方产品产品的售后服务和产品责任由乙方承担 不因双方合同到期或者因其他原因免除乙方的产品责任。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乙方承诺拥有所经营品牌商标完整、合法且无瑕疵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有权利授权合作平台为销售目的在平台使用。 乙方授权合作平台使用相应商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乙方为了配合甲方网络销售,须提供经营品牌的官方品牌介绍,及最新的形象图片或者图库渠道,且应保证上述图片权利无瑕疵,且甲方享有使用权。 若乙方产品涉及到第三方著作权、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乙方应保证产品上述权利无瑕疵,并提供相关的权利来源 证明。 因乙方知识产权权利瑕疵,如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等,或者提供的图片或者其他标识被认,定为侵权的,相关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补偿甲方所有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若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需继续合作的,应另行签订合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以及信息等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其他非公开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文件和信息的原提供方同 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无限制。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调整、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由于以上所述 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约定而致使另一方利益遭受损失,另一方有权在违约行为发生后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要求其予以纠正并赔偿。 如因违约方违反本合同致使守约方发生任何费用、支出、责任或损失,违约方应就此对守约方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保障守约方不受损失。 因乙方提供假冒商品遭到客户投诉,导致甲方经济、荣誉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如乙方未对产品之前的价格标签进行处理, 出现价格标签重叠、错粘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商业信誉的问题导致甲方商业声誉受损或其他损害,乙方应当为甲方消除影响并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此造成甲方对第三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委托甲方全权负责该签约品牌在上述“销售渠道”运营销售,合作期内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私自或委托给其他第三方公司跟上述甲方成功开发或通过审核或成功合作的销:售渠道合作。 如违约将赔偿甲方人民币拾万元。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依《 民事诉讼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本合同需提前终止或解除时,且双方均无过错的,甲乙双方友好配合解决剩余问题,并与乙方核算确认所有货款及其他费用。 若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商标证、商标授权书等证照或文件到期后,由于乙方的原因没有按时年检或按时续展导致证照或文件失效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而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甲乙双方业务往来总额 30 的 违约金。 若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提供的商标为正在申请注册或正在转让申请中,如最终未注册成功或未转让成功而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的,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 篇四:电商代运营合作合同标准版 (沈阳某公司 ) 沈阳某网店代运营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沈阳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以供双方共 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淘宝网店托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甲方委托给乙方的托管店铺为:。 2.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上电子商务活动的全面管理服务,。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