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形资产管理的探讨内容摘要:

” ;二是对无形资产特征的认识不够全面,只注重 “ 没有实物形态、长期使用 ” 特征,忽视其他 相关特征;三是为了虚增利润,人为地将属于待摊费用甚至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列为无形资产。 研究、应用和管理无形资产的目的在于充分有效地利用各项经济资源,但我们不能无原则地扩大无形资产的 “ 势力范围 ” ,应当对无形资产的概念进行分类梳理,除了会计中的无形资产,是否还存在会计以外的无形资产。 如果存在会计中的无形资产概念及特征是否适用于所有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概念及边界的重新思考以往关于无形资产概念的探讨,通常没有区分管理概念下的无形资产和会计概念下的无形资产,而是在一般意义上概括无形资产的本质属性及其特征。 实 际上,有的无形资产目前不适合或不能列入会计范畴,不适用于会计中的无形资产概念,也不完全具有会计中无形资产的特征,对此有必要分别探讨。 ’! 会计中无形资产的概念与特征早在 ’)!( 年,哈特菲尔德( *+,./01)在其出版的《会计学:它的原理与问题》一书中指出 “ :无形资产的涵义是指专利权、版权、秘密制作法和配方、商誉、商标、专营权以及其它类似的财产。 ” 并承认 “ ,这一词句并不十分恰当,但是除了列举其内容而外,确实不易把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划分清楚。 ” 时至今日,仍有许多采用列举方式定义无形资产的观点,但已呈现出以无形资 产的内涵定义无形资产的趋势。 如:无形资产 “ 是指无实体存在的资本资产,其价值依附于资产所有者所持有的权利, „“” 是非物质资产 ”“ ,是在不完善的条件下产生的。 ”“ 无形资产是指无实体存在的资本性资产,它们所带来的收益超过一个营业周期。 ”“„ 无形资产指没有物质实体的经济资源,其价值是由其占有权及其它未来利益所决定的;但货币性资源(如现金、应收账款和投资等)不认为是无形资产。 ”“ 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amp。 ’()*+(amp。 ,(%) 理论探讨关于无形资产边界问题的探讨文 %栾甫贵刘慧玲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企业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地位的逐步确立和强化,人们对无形资产的认识也不断提高,关于无形资产的研究方兴未艾,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研究成果,包括无形资产的概念、特征、界定、分类乃至无形资产学等理论研究,以及单项无形资产的理论、应用、开发、保护等方面的研究。 但随着无形资产研究热潮的升温,关于无形资产的边界越来越模糊,有人甚至将职业道德也列入无形资产,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冷静思考。 !中国农业会计 !$%$amp。 无形资产 “ 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以知识形态 存在的重要经济资源,它是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某种权利、特权或优势的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亦称无形固定资产,有形固定资产的对称,指企业中不具备物质实体,而以某种特有权利和技术知识形态等经济资源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固定资产,尽管其价值形态缺乏横向比较的可能,但它的存在和应用能使特定企业获取高于一般水平的盈利,在长于一年的不确定的未来期间内为企业的经济利益服务。 ”“ 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独立 本 论文由无忧 论文网 整理提供 实体,对生产经营与服务持续发挥作用并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一切经济资源。 ”从上述不同概念中可以看出,在无形资产的本质属性上,有 “非物质资产 ”“、无实体存在的资本性资产 ”“、没有物质实体的非货币性经济资源 ”“、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非货币性资产 ”“、以知识形态存在的重要经济资源 ”“、某种特有权利和技术知识形态存在的固定资产 ”“、不具有独立 实体,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一切经济资源 ”等观点。 同时,又都承认无形资产具有无实体性、独占性(垄断性)、长期性、非货币性等特性。 顾名思义,无形资产( ’()*(+,./$011/)1)指没有物质实体的资产。 从其发挥作用的时间上看,具有长期性(超过一年);从其使用权利上看,具有独占性(专有性);从其价值计量上看,具有不确定性(成本的不确定性、收益的不确定性、效能的不确定性、具体寿命的不确定性等);从其价值形成上看,具有无可比性(同类无形资产不同企业之间不可比、同一企业不同无形资产之间不可比)等。 对此人们已取得共识。 但有人认为,无形资产还具有高效性,也有人认为,无形资产具有法律性、非标准性。 其实,高效性并非具有普遍性,如专利权、商标权等公认的知识产权型无形资产,只有在专利水平高、产品质量高并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下,才具有高效性(具有带来未来超额收益的能力)的特性;法律性不适用于商誉、专有技术;非标准性否定了专利权、著作权确认上的标准性;而上述独占性也显然解释不了外购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可以为多家企业拥有。 为此,其特征可以概括为:表现形态的无实体性、使用寿命的长期性、使用主体的独占性、财产 价值的可计量性、财产权利的可转让性、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空间与时间的不可比性等。 上述 “非物质资产 ”“、无实体存在的资本性资产 ”“、不具有独立实体,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一切经济资源 ”“、没有物质实体的非货币性经济资源 ”“、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非货币性资产 ”的概念过于宽泛,不能解释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应收款项等非无形资产;而 “以知识形态存在的重要经济资源 ”“、某种特有权利和技术知识形态存在的固定资产 ”的概念又过于狭窄,无法解释商誉。 根据无形固定资产这一本质,结合上述特征,可以将会计中无形资产的概念表述为:企业拥有或控制 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可以货币计量并在长于一年的未来期间,预期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经营特权及超额收益能力。 !!管理中无形资产的概念与特征与会计中的无形资产不同,管理中的无形资产(因未有确切名称,暂且如此命名)是指不能或暂时不能计入会计系统的无形资产,其主要问题是缺乏货币计量和可转让性,因而难以进入会计系统,但确实又具有未来收益能力,其概念可以表述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难以进行货币计量但能够在长于一年的未来期间,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 例如《,国际会计准则第 23 号 ———无形资产》 中列示的 “企业拥有的客户名称、客户组合、客户关系、客户信赖、市场份额、进口配额 ”,属于企业拥有的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但不能进行货币计量,不可能进入会计系统进行会计核算;而人们普遍关注并进行了大量深入研究的人力资源,由于现行技术方法的限制,在确认、计量方面仍存在难以克服的困难,暂时还无法进行常规的会计核算。 前者显然不具有货币计量和可转让性,后者虽然有计量、转让的萌芽(如足球俱乐部会员转会费用的确定),但距离规范化、可验证性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还有许多难题等待我们去研究、解决。 尽管如此,这类无形资产 除了因货币计量的困扰,缺乏转让性外,仍具备会计中无形资产的其他特征,故此本文也认为是无形资产,并应该重视加强这部分无形资产的研究管理,尤其是研究其信息披露的对象、内容、时间、方式、详细程度等问题。 2!一般无形资产的概念与特征综合上述会计中无形资产与管理中无形资产,我们可以看到,它们都符合资产的定义,都表现为企业 “过去的交易、事项所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资产的这一定义虽然来自于会计 论文 ,但也适合于管理。 上文所讲的“企业拥有的客户名称、客户组合、客户关系、客户信赖、市场份额、进口配额 ”,均源于交易;人力资源则源于企业的人才引进、培养,而这些资源都是经济资源,只有经济资源才能形成资产。 尽管合理的道德、法律、政策等上层建筑有助于企业获得经济利益,但只能是企业运营的环境,而不是经济资源,自然不能列入无形资产范畴。 无实物形态、长期性并不是无形资产的本质特征,独占性则是其最本质的属性。 因此,无形资产的一般概念是否可以表述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但具有独占性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确定无形资产边 界的主要标准是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的经济资源:表现形态的无实体性、使用寿命的长期性、使用主体的独占性、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空间与时间的不可比性。 无形资产有关问题的探讨本文作者 (胡 红 ),请您在阅读本文时尊重作者版权。 本文来源于 (论文网 ) 原文链接: 2020 年 2 月 ,我国财政部公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新准则 ),新准则已于2020 年 1 月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推行。 新准则中关于 无形资产的内容具体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 —— 无形资产》中。 针对新无形资产会计准则 ,我发现新旧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之间有很大差异 ,下面谈一谈我对新旧无形资产准则差异的理解与认识 ,具体阐述如下 : 一、无形资产计量的比较 (一 )初始计量的比较 对于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旧准则规定 ,无形资产入账后 ,应以其摊余价值减去相关的减值准备后的余额作为账面价值。 新准则取消了旧准则中有关“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计价部分” ,统一规定为“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 ,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 定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这就要求对于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 ,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 ,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所确认的初始成本与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新准则也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 ,即购入无形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价款 ,实质上具有融资的性质 ,无形资产的成本应以购买价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号 —— 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 ,应当在信用期间 内计入当期损益。 旧准则与 38号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是显著的 ,而新准则与 38 号国际会计准则比较接近但也有不一致的地方 ,主要有 :(1)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 ,我国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国际准则统一按公允价值计量。 (2)对于资产交换产生的无形资产 ,我国根据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分为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 ,国际准则统一按公允价值计量 ,同时区分同类与非同类资产交换。 (二 )后续计量 (摊销 )的比较 新准则在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方面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无形资产摊销的有关规定上 : ,在旧准则中规定的 是无形资产的成本 ,不考虑残值。 而在新准则中则规定为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 同时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其残值应当视为零。 但排除两种特殊情况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 ,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可见 ,新准则在这方面的规定更切实、更具体 ,也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应在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内进行摊销 ,并且 ,如果未规定年限的 ,摊销期不应超过 10 年。 而新准则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在其使用寿命内摊销 ,而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原来是单一的直线法 ,在摊销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新准则允许企业选用不同的摊销方法 ,并将方法选择的依据建立在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上。 而对于无法可靠确定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 ,则仍采用直线法摊销。 ,没发生什么变化 ,都是计入当期损益 ,在实务中都计入了管理费用。 在此 ,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即无形资产摊销是否应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根据准则规定 ,我国无形资产摊销是全部费用化的。 这一规定不符合费用分配的受益原则。 例如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应包括在存货的账面金额中。 相比之下 ,国际会计准则的这一规定更全面、更合理。 我国对此可加以借鉴 ,把直接影响当期损益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化 ,计入“管理费用”。 而对于用于产品生产的无形资产摊销则应计入资产价值中 ,具体处理时 ,对于可直接确认用于某种产品生产的 ,直接计入“生产成本 —— 基本生产成本 —— 产品”账户 ,如果无形资产带来的经济利益同时体现在几种产品的生产中 ,则先计入“制造费用”账户 ,再按照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各受 益产品的成本中。 这样分别处理 ,更符合成本费用分配的“谁受益 ,谁承担”的基本原则。 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当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时 ,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这使得无形资产的摊销更灵活 ,同时也给企业的盈余管理提供了新的空间。 二、研究与开发支出规定的比较 旧准则规定 ,所有的研究和开发支出全部作为当期费用 ,但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 ,其相应的注册费、律师费予以资本化 ,作为资产的入账 成本。 新会计准则引入《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做法 ,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将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包括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 ,应当证明其具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物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 ,已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 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由此可见 ,新准则放宽了自行开发方式取得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口径 ,在会计政策层面对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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