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隆天源煤业(煤矿)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作规程„„„„„„„„„„„( 284 ) 三十九、巷修工操作规程„„„„„„„„„„„„„„( 284 ) 四十、班组长操作规程„„„„„„„„„„„„„„„( 286 ) 四十一、安全监控员操作规程„„„„ „„„„„„„„( 286 ) 四十二、采煤工操作规程„„„„„„„„„„„„„„( 287 ) 四十三、掘进工操作规程„„„„„„„„„„„„„„( 288 ) 四十四、放顶工操作规程„„„„„„„„„„„„„„( 289 ) 四十五、副井上下信号工操作规程„„„„„„„„„„( 289 ) 第四章 安全生产措施„„„„„„„„( 290 ) 一、矿井排放瓦斯与其安全技术措施„„„„„„„„„( 290 ) 二、粉尘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291 ) 三、防尘洒水措施„„„„„„„ „„„„„„„„„„( 292 ) 四、初次放顶安全措施„„„„„„„„„„„„„„„( 293 ) 五、防止灾害事故扩大措施„„„„„„„„„„„„„( 294 ) 六、采掘工作面防倒柱各防炮崩支柱措施„„„„„„„( 295 ) 七、采煤工作面初采及采区结束前安全技术措施„„„„( 296 ) 八、矿井运输提升安全技术措施„„„„„„„„„„„( 298 ) 九、过断层安全技术措施„„„„„„„„„„„„„„( 300 ) 十、维修井巷安全措施„„„„„„„„„„„„„„„( 301 ) 十一、巷道贯通 措施„„„„„„„„„„„„„„„„( 302 ) 十二、防跑车措施„„„„„„„„„„„„„„„„„( 304 ) 十三、井下防触电措施„„„„„„„„„„„„„„„( 305 ) 十四、防止违章具体措施„„„„„„„„„„„„„„( 306 ) 十五、自救器使用管理措施„„„„„„„„„„„„„( 307 ) 十六、爆破材料的运输、保管安全措施„„„„„„„„( 308 ) 十七、井下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308 ) 十八、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314 ) 十九、环境保护措施„„„„„„„„„„„„„„„„( 316 ) 二十、处理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的原则„„„„„„„„( 317 ) 二十一、通风防瓦斯专项治理措施„„„„„„„„„„( 318 ) 第五章 煤矿防灾应急预案„„„„„„( 324 ) 一、矿井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324 ) 二、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8 ) 第一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8 ) 第二节、瓦斯、煤尘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3 ) 第三节、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9 ) 第四节、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9 ) 三、调度反应„„„„„„„„„„„„„„„„„„„( 340 ) 第一节、调度室行动反应„„„„„„„„„„„„„„( 340 ) 第二节、矿井汛期暴雨撤人预案„„„„„„„„„„„( 341 ) 四、矿井救护设备与装备„„„„„„„„„„„„„„( 342 ) 第一节、井下避难硐室„„„„„„„„„„„„„„„( 342 ) 第二节、井下排水系统„„„„„„„„„„„„ „„„( 342 ) 第三节、通讯系统与通讯方式„„„„„„„„„„„„( 343 ) 五、撤退时路线与标志„„„„„„„„„„„„„„„( 343 ) 六、图纸资料„„„„„„„„„„„„„„„„„„„( 344 ) 七、矿井平面火灾事故撤人救灾预案„„„„„„„„„( 344 ) (一)、平面火灾事故撤人救灾预案„„„„„„„„„ ( 345 ) 第一节、风机房、绞车房、变电所„„„„„„„„„„( 345 ) 第二节、木材厂撤人救灾预案„„„„„„„„„„„„( 345 ) (二)、救灾工作制度„„„ „„„„„„„„„„„„ ( 346 ) 第一章 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矿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每天至少有一名矿长值班,负责处理矿井的各项事务以及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矿井 24 小时都要有领导值班。 值班矿长有事需外出,必须由矿长负责指定一名矿领导替岗,不准空岗。 矿长外出,必须经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批准,副矿长外出必须由矿长同意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外出。 每天由一名矿长负责,夜班对平面各岗位、各场所进行查岗,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对生产中出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或紧 急情况,不能立即处理时,各生产单位必须及时汇报给值班矿长,由值班矿长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处理。 科、队级以上干部实行井下跟班制度,按排定跟班表跟班,现场及时处理解决各种问题,处理不了汇报给值班矿长并做好记录。 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把企业的各项管理任务,通过管理使其实现,以安全管理目标为基础,定性、定量地逐级向下分解,使上下目标明确化、具体化、程序化。 2.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及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目标,并将其目标要求及保证措施贯彻落实到各个有关单位。 3.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管理积极性,提高职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开展全员性的“除隐患、防灾害、无事故、保安全”活动,最终实现目标要求。 4.建立目标保证体系,开展多样化教育,围绕目标开展活动,作到定期检查、定期整改、定期考评。 5.根据企业管理,制定新目标,循环开展,作到自我控制、自我评定,实行奖惩。 6.掌握情况信息,拟定安全生产目标方案,评估安全生产目标,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行。 7.自上而下层层展开分解目标活动,保证各项措施具体化,实现矿井安全总目标。 三、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矿井每周(一下午 3; 30)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旷会和迟到。 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并有总工、生产、安全、机电及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共同参加。 安全办公会议研究矿井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得将其它工作列入主题,保证会议质量。 会议对上周安全工作落实总结,对下周安全工作安排布置,研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 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案备案。 四、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管理人员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采、掘、机、运、通负责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现场立即处理。 对各地 点查出隐患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立即上报安监科并做好记录,由安监科负责每天在早调度会上按“五定”原则进行落实。 检查路线不受被检单位约束,不漏项和死角。 回头复查,对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项目(单位),要停一次整一次搞好一处,并及时回头复查。 对查处现场隐患,要做到派人蹲着不走,盯着不放,按照制度措施严格督促整改。 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要请示有关部门领导处理,不能悬而不决。 安全管理人员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报有关领导。 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 排查不到位的,要追查有关单位(人)的责任。 五、安全大检查制度 1.安全大检查人员对所分管检查范围内的各个区域,有权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或停止作业,发现有造成事故危险情况时,有权撤出人员。 3.安全检查人员要及时制止“三违”,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4.安全大检查中要查明情况、发现问题、掌握事实、做出评论并督促整改。 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查管理、查制度、查规章、查设施、查隐患、查质量、查“三违”、查措施。 6.具体要求: ( 1)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科全面组织实施,统 一安排,检查时间每月 9日、 19 日、 29 日。 ( 2)安全大检查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能自觉行使检查职权。 ( 3)在检查过程中不漏项、不留死角、不图形式、不走过场。 ( 4)参加人员五职矿长及各职能科、队长(各单位人员在充灯房附近集合排队)上午 8: 30 分在副井口点名,缺一人者罚 20 元,迟到罚 10 元。 ( 5)在安全大检查过程中不准请假,擅自离队者按无参加处罚 100 元。 ( 6)各小组对查出的问题,出井后上报安全科。 六、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各基层队由班长负责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在当班处理完 毕,当班不能处理完毕或不能处理的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布置落实。 各基层队每天均有干部入井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在 24 小时内处理完毕(重大隐患必须停产处理),本队不能处理的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协调有关单位落实。 矿井每逢 1 29 号由安监科组织有关基层单位,分系统对矿井安全生产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在当日的安全办公会上按排有关单位限期解决,由矿长负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 班组、基层队,矿对自查查出的问题及落实情况均有记录可查,无记录或无例行自查制度的,追查有关单位负责人的 责任。 七、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1.各级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本部门隐患处理负全面责任。 2.各级正职全面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日常安全管理,负责制订单位及责任范围内的隐患检查及处理的管理制度,及时有效地查处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一经查出必须立即安排处理,逾期未落实处理的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应责任人及本部门给予 30— 50 元罚款。 4.本单位、本部门事故隐患未落实处理彻底,造成轻、重伤事故,对本单位正职及相应责任人给予 100— 300 元罚款,并取消当月安全奖。 5.对已经通报两次而未落实的同一隐患,对责任单位、部门正职及相应责任人给予 50— 100 元罚款。 6.各职能科室根据业务性质及责任分工,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查处及督查落实,重大隐患未发现并由此发生事故,追究科室领导及相应责任人责任。 7.矿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力,致使重大隐患不断出现,追究矿长及相应领导的责任。 八、职工安全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三次全矿职工安全例会,时间分别为 10 号、 20 号、 30 号,每次会议时间不少于 1 个半小时。 凡当天一线出勤人员必须参加,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例外,写出请假条 )。 会议对本旬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对今后的安全生产方向及目标进行布置。 学习“三大规程”及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表彰先进,鞭策落后。 安全例会各队必须有负责人带队并认真组织。 每旬的安全例会都要做到检查有记录,学习有项目,并存档案备查。 每次会议必须有一名矿长参加。 各队有一名区队长参加,科室有正副、科长、主任参加。 九、安全投入制度 1.为加强对安全费用的投入,必须严格遵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层气公司安全管理文件的要求,进行安全费用标准提取。 2.财 务室要建立安全费用提取明细帐,安全技措费要按规定提取。 按照实际产量,每吨煤不能低于 6 元提取安全技措费,要专门用于矿井安全生产设施投入,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技措费用的提取使用,要服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监管,报主 管税务机关、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关备案,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得随意改动。 4.安全技措费用由矿安全生产部门统一安排使用,要专户存储,专款使用,年度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度使用。 5.安全费用只准用在: (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 (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 ( 3)用于矿井瓦斯防 治支出。 ( 4)矿井防灭火材料购置支出。 ( 5)用于矿井防治水支出。 ( 6)矿井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备配置维修支出。 ( 7)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 8)完善矿井运输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支出。 ( 9)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改造支出。 ( 10)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其它费用不得列入安全费用。 6.矿井要切实加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制定年度使用计划,纳入矿井全面预算,年度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主管部门。 十、瓦斯(安全)检查员交接班制度 1.交接双方必须在现场进行认真地交接班。 2.交接双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并在工作岗位进行交接,做到接班人不到位,交班人不离开工作岗位。 3.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把本班的情况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认真填 写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签字后,交接人方可上岗或离岗。 4.在交接时,如果设备在运行中存在有不安全隐患尚未进行处理或没有处理完毕,接班后继续处理。 如果交班人提前离岗,或没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及时向领导进行汇。裕隆天源煤业(煤矿)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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