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 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9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 “四定 ”,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企业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 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 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10 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 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整改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本企业厂长、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 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 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 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 无效。 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 11 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在生产场所内应设臵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臵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 施。 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 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 4)企业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 12 换。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臵,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厂区各处巡查。 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 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在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 35 呎 (10 米 )在崇光电器制品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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