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01炼钢厂生产事故管理办法(下发版内容摘要:

不含四小时) 在 20 万元(含20 万元) — 40 万元之间 500 元 200 元 100 元 一天内同一单位重复发生两次四级生产事故就构成了三级 C 类生产事故。 四级 A类 单炉或单 线停产二小时以上(含二小时)三小时以下(不含三小时) 在 10 万元(含10 万元) — 20 万元之间 500 元 400 元 300 元 B类 单炉或单线停产 小时以上(含 小时)二小时以下(不含二小时) 在 5 万元(含 5万元) — 10 万元之间 400 元 300 元 200 元 C类 单炉或单线停产一小时以上(含一小时) (不含 小时) 在 2 万元(含 2万元) — 5 万元之间 300 元 200 元 100 元 五级 A类 单炉或单线停产半小时以上(含半小时)一小时以下(不含一小时) 在 1 万 元以上(含 1 万元) 2万元之间 200 元 100 元 50 元 B类 单炉或单线停产 30 分钟以下10 分钟以上(不含 30 分钟) 在 1 万元以下(不含 1 万元) 100 元 50 元 C类 单炉或单线停产 10 分钟以下(不含 10 分钟) 50 元 混铁炉、 转炉 漏炉 次 500 元 —5000 元 3001000 元 500 元 铁包、钢包、中间包 穿包 造成停机 次 500 元 —5000 元 3001000 元 500 元 压力容器爆炸 次 5003000元 5001000 元 300 元 钢包、 中间包 穿滑板 造成停机 次 5003000元 5001000 元 300 元 运行天车钢丝绳断 影响生产 次 500元 2020元 3005000 元 300 元 运行天车主、副钩卷上,未造成事故 300 元 500元 300100 元 200 元 板坯漏钢 次 300 元 200 元 100 元 方坯漏钢 停机 4 次以上 月 300 元 200 元 100 元 运行天车坏未加废钢 20 元 /炉 转炉 钢水 泡炉 /次 10 分钟以下 50 元 编码: 页数: 第 13 页 共 30 页 10 分钟以上 100 元 对于当月 同一 区域、同一单位 出现的 多起 重复性事故,要加倍处罚;对于节假日或单线生产时出现的事故加倍考核;以上事故达到公司等级事故(三级以上 含三级 ),按最高考核标准考核,视情节严重直至下岗 ,同时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第三章 能源动力事故 第十 七 条: 凡是本厂的能源动力设备和管网系统,不论什么原因(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发生下列情况,均称为能源动力事故。 能源动力事故的等级划分及考核,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参照生产工艺事故的等级划分及考核。 生产、输送、储存过程中各种能源介质设备或管线被损坏的事故; 在生产过程中, 因人为因素或动力设备自身原因引起的能源介质严重偏离正常值的事件; 因操作装置失灵或误动作造成能源介质供应中断或生产能力下降的事故; 能源介质供应参数严重偏离正常范围,造成生产减产、停产及产品质量明显下降的事件; 违反规章制度造成能源介质外泄、外排超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 第十 八 条: 能源动力事故参照生产工艺事故的等级进行考核,等级划分如下: 一、重大事故 任何一种能源介质中断或质量偏离正常值,造成全厂停产≥ 12 小时; 能源动力设备损坏,其修复费用﹥ 100万元以上(如无法修复,以其现值 计算); 能源介质及废液超标外泄、外排时间≥ 16 小时; 任何一处 12个月内重复发生同类较大事故的事件; 二、一级事故 任何一种能源介质中断或质量严重偏离正常值,造成影响生产≥ 8 小时< 12小时; 编码: 页数: 第 14 页 共 30 页 能源动力设备损坏,其修复费用≥ 50万元≤ 100 万元; 能源介质及废液超标外泄、外排时间≥ 12 小时﹤ 16 小时; 三、二级事故 主要能源(动力)设备事故或能源介质参数偏离规定范围,但未影响生产; 能源动力设备损坏,其修复费用≥ 10万元≤ 50; 处于备用状态的主要能源(动力)设备,接到 启用命令后不能及时投入使用; 能源介质废液连续超标外泄、外排≤ 12小时﹥ 4 小时; 能源(动力)主要设备关键部位磨蚀超标。 四、三级事故 能源动力设备损坏,其修复费用 10 万元以下; 能源介质及废液连续超标外泄、外排时间≥ 1 小时≤ 4 小时。 五、四级事故 因能源问题造成的计划中断,或品种更改的事故。 第四章 生产 运输事故 第十 九 条: 生产运输事故是指天车、机车等其它运输工具 在生产运输过程中撞坏厂房、设备、管线造成生产中断的事故或由于违章等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 操作失误损坏生产设备 影响生产 ; 操作失误造成洒铁水、钢水损坏设备影响生产 ; 操作失误损坏行车自身设备影响生产 ; 操作失误造成行车钢丝绳脱槽、绞断、吊钩坠落影响生产 ; 操作失误、不服从指挥影响生产 ; 在生产运输过程中撞坏厂房、设备、管线造成生产中断的事故。 生产 运输 事故的等级划分及 考核 , 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影响 ,参照生产工艺 编码: 页数: 第 15 页 共 30 页 事故的等级划分及 考核。 第五章 设备事故 第 二十 条 : 生产设备检修定义及分类: 计划检修:公司规定的定修模型或月检修计划以内的检修。 非计划检修:公司规定的定修模型或月检修计划外的临时性检修。 A 类非计划检修: 未在调度会上提出并对生产构成影响(影响班计划或产量等)的非计划检修。 B 类非计划检修:在调度会上提出,但对生产构成影响(影响班计划或产量等)或未在调度会上提出但未对生产构成影响的非计划检修。 C 类非计划检修:在调度会上提出,但未对生产构成影响(影响班计划或产量等)的非计划检修。 设备故障: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或者虽未损坏,但是设备动作不正常,控制失灵需要停产检查、调整,造成设备停机,但未构成设备事故者,均为 设备故障;停机在 2 小时(不含 2 小时)以下且影响面较小(不属于生产设备事故范围的)的,均为生产设备故障。 第二十 一 条 : 生产设备事故的定义 (一)设备事故: 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的零件、部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即构成设备事故。 生产设备事故分级与考核执行本制度。 生产设备故障的分级与考核执行炼钢厂生产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二)等效设备事故:凡属以下条款之一均属等效设备事故 属本厂生产线上的设备因各种原因而进行的非计划检修。 编码: 页数: 第 16 页 共 30 页 属本厂生产线上的设备的计划检修过程中在 没有额外增加检修量的情况下的检修时间延长,延长部分按非计划检修时间计。 属本厂生产线上的设备的非计划检修过程中的检修时间延长,延长部分按故障时间计。 注:等效事故考核和处理均按所等效的事故同等进行,但在事故的登记和统计和上报上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 下列情况不属于生产设备故障、事故范围: 因设备技术状况不良安排的临时检修。 生产线上的建(构)筑物因使用长久自然损坏危及生产或迫使停产者。 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者,如安全销、断路器以及能源系统的保护动作等。 因生产工 具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如:切割机枪嘴、氧枪喷嘴、结晶器、皮带运输机皮带等损坏。 因电源过压等外部条件突然变化造成自动化系统无法正常工作。 外部电网原因造成的厂内部停电。 生产工艺事故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设备或厂房结构损坏者。 如冶金炉(包)跑钢(铁)等。 检验、化验、测试事故。 人身事故未涉及设备损坏者。 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1 上级指令造成的拉限负荷。 凡因点检出设备隐患,提前提出计划而安排的排除隐患的检修造成的停止运行。 第二十 二 条 : 生产设备 事故分级 编码: 页数: 第 17 页 共 30 页 一、重大事故 设备故障的设备修复 费在 100万元以上者(含 100万元); 设备发生故障,使全厂停产≥ 24小时;或者公司范围内停产 30分钟以上(含30 分钟); 主要生产设备因设备故障连续停产≥ 24小时。 二、一级事故 设备故障的设备修复费在 30100万元之间; 设备发生故障,使全厂停产≥ 12 小时< 24 小时;或公司范围内停产大于 15分钟(含 15分钟)小于 30 分钟; 主要生产设备因设备故障连续停产≥ 12小时 < 24小时; 主要生产设备因设备故障 A 类非计划检修≥ 24小时; 重要生产设备因设备故障连续停产≥ 24小时; 重要生产设备因 设备故障 A 类非计划检修≥ 32小时; 一般生产设备因设备故障连续停产≥ 60小时。 三、二级事故 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 30 万元以下 5 万元以上; 设备发生故障,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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