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查。 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 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 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 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固定式钢直梯 、 钢斜梯 、 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 属梯应符合要求。 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踏板不得有缺档。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 75176。 177。 5176。 为宜。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 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 35176。 ~ 45176。 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 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 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高处作业中 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 或向下丢弃。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 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 GB/T 13869的有关要求。 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 JCJ 46的有关要求。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 (值班主任 )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 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 (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 )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 (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 )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 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 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 45176。 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 ,由车间负责审批。 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 设备科 审 批。 1)在升降 (吊装 )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 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由 设备科 审核后,报 安全环保科 审批。 1)在阵风风力为 6级 (风速 m/ 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 《作业证》一式 二 份, 交作业人员 、 交安全管理部门 存查。 《作业 证》有效期 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 7天,应重新审批。 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吊装作业 、吊装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 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至小于等于 100t; c) 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 大于等于 5t至 小于 40t。 d)四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小于 5t。 、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检查应符合 GB 6067。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吊装物体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 认。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 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的规定。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 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 作业中的安全措 施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 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安全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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