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部门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时用款而设置的周转资金。 各级政府预算周转金从本级政府预算的结余中设置和补充,其额度应当逐步达到本级政府预算支出总额的 4%。 第二十三条 各级政府预算的上年度专项结余,应当用于上年度结转项目的支出;上年度净结余,应当用于补充预算周转金和下年度需要安排的预算支出。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于每年 11 月 10 日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中央各部门下达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提出编制预算草案的原则和要求。 财政部根 据国务院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部署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规定预算收支科目,报表格式、编报方法,并安排财政收支计划。 20 第二十五条 中央各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和财政部的部署,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提出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的要求,具体布置所属各单位编制预算草案。 中央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草案的审核,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预算草案,于每年 12 月 10 日前报财政部审核。 第二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和财政部的部署,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提出本行政区域编制预算草案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本级各部门的预算草案,编制本级政府预算草案,汇编本级总预算草案,经本级政府审定后,按照规定期限报上一级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汇总的本级总预算草案,应当于下一年 1月 10日前报财政部。 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审核中央各部门的预算草案,编制中央预算草案,汇总地方预算草案,汇编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本级各部门的预算草案时、发现不符合编制预算要求的,应当予以纠正,汇编本级总预算时,发现下级政府预算草案不符合国务院和本级政府编制预算 要求的,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由本级政府予以纠正。 第三十条 中央预算草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为当年中央预算。 财政部应当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之日起 30日内,批复中央各部门预算,中央各部门应当自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 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21 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草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为当年本级政府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 30日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 地方各部门应当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 15日内,批复所 属各单位预算。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批复的预算,为当年部门预算、单位预算。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三十三条 政府财政部门负责预算执行的具体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落实财政税收政策的措施,支持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制定组织预算收入和管理预算支出的制度和办法; (三)督促各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各预算缴款单位完成预算收入任务; (四)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季度用款计划,合理调度、拨付预算资金,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管好用好预算资金,节减开支,提高效率; (五)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各 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 (六)编报、汇总分期的预算收支执行数字,分析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增收节支的建议; (七)协调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库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业务工作。 22 第三十四条 预算法第四十四条所称‚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是指上一年度同期预算安排用于各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业务经费等必需的支出数额。 第三十五条 各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积极 组织预算收入,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及时将预算收入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未经财政部批准,不得将预算收入存入在国库外设立的过渡性帐户。 各项预算收入的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 第三十六条 一切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项目、缴库方式和期限缴入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第三十七条 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 强对预算拨款的管理,并遵循下列原则: (一)按照预算拨款,即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 (二)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即根据用款单位的申请,按照用款单位的预算级次和审定的用款计划,按期核拨,不得越级办理预算拨款; (三)按照进度拨款,即根据各用款单位的实际用款进度和国库库款情况拨付资金。 第三十八条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 23 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 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标准考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九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与预算执行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政府财政部门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管理核算。 第四十条 国库是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 国库分为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 未设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地区,由中国人民银行商财政部后,委托有关银行办理。 地方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理。 未设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地区,由 上级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商有关的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后,委托有关银行办理。 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应当设立国库。 具体条件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第四十一条 中央国库业务应当接受财政部的指导和监督,对中央财政负责。 地方国库业务应当接受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地方财政负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地方国库业务规程应当报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四十二条 各级国库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业务的管理,及时准确地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 划分、留 24 解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各级国库和有关银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预算收入缴库的规定,不得延解、占压应当缴入国库的预算收入和国库库款。 第四十三条 各级国库必须凭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签发的拨款凭证于当日办理库款拨付,并将款项及时转入用款单位的存款帐户。 各级国库和有关银行不得占压财政部门拨付的预算资金。 第四十四条 预算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所称‚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是指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调拨、周转、冻结、扣拨、退付已入国库的库款。 第四十五条 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退库的办法,由财政部制定。 地方预算收入退库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制定。 各级预算收入退库的审批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 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的退库,由财政部或者财政部授权的机构批准。 地方预算收入的退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具体退库程序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预算收入退库,应当直接退给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用途使用。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退库款项。 第四十六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国库的管理和监督,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协调本 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与国库的业务工作。 第四十七条 各级政府依据法定权限作出的决定和 25 规定的行政措施,凡涉及财政减收增支的,应当在预算批准前提出并在预算中作出相应安排。 在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制定新的减收增支政策和措施,确需制定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增收节支措施。 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凡涉及减免应缴预算收入,设立和改变收费项目,罚没财物处理,企业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和范围,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分配,会计核算以及行政事业经费开支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地方政府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章和规定的 行政措施,不得涉及减免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不得影响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的征收;违反规定的,有关预算收入征收部门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当向上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财政部报告。 第五十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预算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财政部门有关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十一条 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对各部门预算收支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 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本级各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 自减征、免征、缓征及退还预算收入的,责令改正。 第五十二条 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每月向本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具体报告内容和方式由本级政府规定。 第五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期限和方式向财政部报告本行政区域预算执 26 行情况: (一)预算收支旬报,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内容编制,于每旬终了后 3日内报送财政部; (二)预算收支月报,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内容编制,于每月终了后 5日内报送财政部; (三)每月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文字说明材料,于每月终了后 10日内报送财政部,每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全面分析材料于季 度终了后 15日内报送财政部; (四)年报即年度决算的编报事项,依照预算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和县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和乡、民族乡、镇政府向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编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内容和报送期限,由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规定。 第五十四条 各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应当每月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预算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并附说明材料。 第五十五条 中央国库与地方国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编报预算收入入库、解库及库款拨付情况的日报、旬报、月报 和年报。 第五十六条 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国库,应当建立健全相互之间的预算收入对帐制度,在预算执行中按月、按年核对预算收入的收纳及库款拨付情况,保证预算收入的征收入库和库存金额准确无误。 第五十七条 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八条 各部门应当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规 27 定的期限,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有关预算收支、企业缴款完成情况等报表和文字说明材料。 第五十九条 政府财政部门对要求追加预算支出、减少预算收入的事项应当严格审核, 对需要动用预备费的,必须经本级政府批准。 第五章 预算调整 第六十条 预算调整方案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编制。 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列明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经本级政府审定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第六十一条 接受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地方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款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政府有关部门以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拨付给下级政府有关部门的专款,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并办理预算划转手续。 第六十二条 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 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 第六十三条 年度预算确定后,企业、事业单位改变隶属关系,引起预算级次和关系变化的,应当在改变财务关系的同时,相应办理预算划转。 第六章 决算 第六十四条 预算法第五十九条所称‚决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 第六十五条 财政部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部署编制 28 决算草案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报送期限,制发中央各部门决算、地方决算及其他有关决算的报表格式。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根 据财政部的部署,部署编制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决算草案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报送期限,制发本级政府各部门决算、下级政府决算及其他有关决算的报表格式。 第六十六条 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上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行政区域决算草案和本级各部门决算草案的具体编制办法。 各部门根据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所属各单位决算草案的具体编制办法。 第六十七条 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帐工作。 不得把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转为下年度的收入 和支出,不得把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列为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预算内收入和支出转为预算之外,不得随意把预算外收入和支出转为预算之内。 决算各项数字应当以经核实的基层单位汇总的会计数字为准,不得以估计数字替代,不得弄虚作假。 第六十八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布置,认真编制本单位决算草案,在规定期限内上报。 各部门在审。国家林业局部门预算资金管理办法
相关推荐
c)明确并及时获得质量管理活动所需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d)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e)确保在使用场所,尤其是对体系有效运行具有关键作用的岗位,都得到适宜版本的适用文件; f)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g)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h)迅速将失效文件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i)若因任何目的需保留作废文件
„„„„„„„„ 132 基本规定„„„„„„„„„„„„„„„„„„„„„„„„„„„„„„„„„„„ 132 抹灰工程„„„„„„„„„„„„„„„„„„„„„„„„„„„„„„„„„„„„ 133 一般规定„„„„„„„„„„„„„„„„„„„„„„„„„„„„„„„„„„„ 133 一般抹灰工程„„„„„„„„„„„„„„„„„„„„„„„„„„„„„„„„„ 133
(g)达到平衡时 N2的体积分数与温度、压强的关系如图所示。 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 A. 压强: p1p2 B. b、 c两点对应的平衡常数: KcKb C. a点: 2v(NH3)正 =3v(H2)逆 D. a点: NH3的转化率为 1/3 1某学生设计如下实验步骤测定铁铜合金的组成: 说明:以上所有气体体积都已换算成标准状况时的数据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不溶物 Y为 Cu且质量是 B.
; 并且常伴随 变化。 : 没有生成新物质的变化。 两种变化的本质区别: 是否生成新物质。 联系:化学变化中 有物理变化, 物理变化中 有化学变化 一定 不一定 讨论:电灯通电发光是什么变化。 甲同学: 有发光放热的现象,所以是化学变化。 乙同学: 没有生成新的物质,所以是物理变化。 √ 总结: 判断物质变化的类型标准是: 看“ 是否产生新物质 ” 例 (07年重庆中考题 )
安全责任书建筑工程文明安全施工资料消防保卫 :各级、各职能消防安全责任书 135卷内文件目录消防保卫内业资料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序号文件名称备注 1防火责任人职责 2防火管理人职责 3专兼职管理人员职责 4项目协贴指托模借婪谩辆恕姻比增氖讯类氰剿杀易齐乐兹示简恩咳闽臣饱徒嘶冗忿婴靖漏力梦捞勾迭蚕话菏苛鹅液串绽孩篮闽禄浊蕾艺醒躲脯劲克盛崔 防火管理人签字: 006各级
,在漏斗中过滤,可取少量滤液于小试管中,用 KSCN溶液检验,以此解答该题. 【解答】 解: A.将茶叶灼烧灰化,应在坩埚中加热,用到的仪器有 ① 、 ② 和 ⑨ ,必要时还可用到三脚架或铁架台带铁圈,故 A不选; B.用浓硝酸溶解茶叶灰并加蒸馏水稀释,应在烧杯中进行,可用玻璃棒搅拌,不用容量瓶,故 B选; C.过滤时用到 ④ 、 ⑤ 和 ⑦ ,故 C不选; D.检验滤液中的 F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