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纸厂设备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抓落实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工人学习设备润滑维护保养知识,指导润滑工、维修钳工、操作工合理润滑设备。 4.严格按油料消耗定额批领油料,做到合理润滑,杜绝浪费。 认真执行油品管理的“三级过滤”制度。 5.认真落实设备清洗换油计划,作好记录,每月统计上报,按月度计划申报用油计划。 6.认真组织设备润滑的检 查,车间专业检查每周不少于 2 次,设备管理员每天不少于 4 次。 润滑工、维修工、操作工按照巡回检查制度定时进行检查。 7.对于润滑不良造成的设备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对待,及时研究分析,作出处理意见,组织制定今后的预防整改措施。 四、设备润滑工作标准 1.严格落实设备润滑“五定”制度: ( 1)定人(定人加油) ( 2)定点(定点加油) ( 3)定时(定时换油) ( 4)定质(定质选油) ( 5)定量(定量用油) 17 2.三级过滤内容。 即:一级过滤;二级过滤;三级过滤。 3.各种润滑油滤网标准: 高粘度润滑油( 如汽缸油、齿轮油)用 60 目; 中粘度润滑油(如压缩机、气缸油)用 80 目; 低粘度润滑油(如汽轮机油、机械油)用 100 目。 4.设备润滑良好标准。 ( 1)润滑系统或润滑装置应完整、齐全、好用、密封良好不渗漏油、无污染。 ( 2)设备的润滑应符合设备说明书或润滑卡片的规定。 ( 3)润滑系统中油压、油温、供油量、油位应符合规定指标,油温不超过 60℃。 ( 4)设备在运转中,不应有润滑不良而产生的怪声与噪音。 ( 5)润滑系统或润滑附件应清洁,油路、油孔畅通。 ( 6)润滑油脂的加注量应不缺、不少、不过量。 ( 7)摩擦面磨 损正常,无研伤,达到或超过预期寿命。 五、润滑剂加注量标准 1.单机设备有说明书规定的按说明书规定标准执行。 2.循环润滑系统的油箱油位应保持在三分之二以上,油压流量按说明书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油杯润滑( D 为油杯直径) D=25— 40mm 油位高度 H=D/4 18 D=40— 60mm 油位高度 H=D/5 4.浸油润滑 转数在 1500r/min 以上,油位在轴承下部滚珠中心至滚珠上缘。 转速在 1500r/min 以下,油位应在轴承下部滚珠上缘(浸没下部滚珠)。 5.油环润滑( D 为油环直径) D=25— 40mm 油环浸油深度 H=D/4 D=40— 65mm H=D/5 D=65— 310mm H=D/6 6.油浴润滑齿轮浸油深度 ,大齿轮浸油深度为 1— 2 齿高。 ,各级大齿轮均应浸入油中,高速级大齿轮浸油深度为 个齿高,但一般不应小于 10mm,当齿轮圆周速度相当低时( — ),浸油深度可增加到高速级齿轮节圆半径的 1/6 处。 ,大齿轮的整个齿长应浸入油中。 ,应浸入油中的齿轮,有时不能都同时浸入油中,就必须 采用打油惰轮,甩油盘和油环等措施,油池的体积,可按每千瓦需油 — 升来确定,大功率可采用较小值。 、蜗杆减速器 蜗杆上置式,油面可在一个齿高到蜗轮中心线的落围变化,速度高,搅动损失大,浸油深度要浅。 速度低时,浸油深度可深一些,并有散热作用。 19 蜗杆下置式,油面可以保持在蜗杆中心线以下,此时飞溅的油可以通过刮板供给蜗轮轴承。 1.轴转数 1500r/min 以下可填满轴承腔的 2/3; 2.轴转数 1500— 3000r/min 时可填满轴承腔的 1/2; 3.轴转数 3000r/min 以 上时,填入量不能超过轴承腔的 1/2; 4.在容易污染的环境中,对于中低速轴承可以把轴承腔全部空间填满。 5.滚动轴承装脂量通常也可采用下面的公式计算: G=d2 .5/K G— 润滑脂装入量(克) d— 轴承内径(毫米) K— 轴承类型系数(球轴承 K=900,滚子轴承 K=350) 6.液压系统或单机压力润滑系统加油量。 ( 1)灌油至最高油位; ( 2)开动油泵,使油充满所有管道; ( 3)再灌油至最高油位,开动油泵使整个系统充满油。 第五章 设备技术基础管理制度 一、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 ,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和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都应认真贯 20 彻执行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 2.设备管理技术标准,应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 设备管理标准要根据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和相应的工作标准。 三、设备管理定额 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以及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要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要执行有关程序,建立严格的执行定额制度 和考核标准。 四、设备技术档案 (一)设备的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履历卡片:设备编号、名称、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设备运行累计时间。 6.历年设备缺陷及事故情况记录。 7.设备检修、试验与技术鉴定记录。 8.设备评级记录。 9.设备润滑记录。 (二)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应归入设备 技术档案。 21 (三)设备处和生产车间均要建立完整规范的全部设备技术档案。 (四)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范化,及时整理填写。 (五)设备技术台帐 设备处和生产车间要建立相应的设备技术台帐。 技术台帐主要包括:设备技术状况汇总表、主要设备运转状况汇总表、设备检修状况汇总表、设备事故汇总表等。 (六)图纸资料保管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六章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用的各种起重设备。 如:单梁起重机、双梁起重机、电动 葫芦、手拉倒链、载货升降机、提升机、卷扬机等。 2.公司根据起重机械的种类、数量和复杂程序,在安全管理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3.各使用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4.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 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此项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处配合。 5.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 GB6067— 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 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22 6.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7.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8.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进行专门培训,经安全部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9.新购置起重机械时,必须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 造厂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 10.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厂主管部门和主管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11.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 GB6067— 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12.新安装,经过大修理或改变原设计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等技术检验,经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和使用部门共 同鉴定验收合格,并经主管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七章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管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的管理范围、分级及技术检验必须按国家有关规程(定)执行。 二、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的职责范围 23 (一)公司设备动力主管部门职责。 1.负责监督和协调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并应配备专管人员;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主管部门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的规程、规定及文件; 3.负责公司压力容器使用证、自制自用设计、制造许可证的取证工作; 4.负责 组织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及修理工作; 5.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执行情况; 6.负责审定压力容器的修理及改造方案;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锅炉、压力容器专业管理的技术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编制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统计年报和事故报表工作; 9.参加锅炉、压力容器重大事故的调查。 (二)车间职责。 1.车间主任应负责车间压力容器的管理、组织编制本车间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2.车间设备管理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下列工作: ( 1)负责编制和上报压力容器的检验方案和检验计划。 ( 2)负责填报锅炉 、压力容器年变更情况及申请办理所用压力容器使用证工作。 ( 3)参与压力容器的安装、检修、检验后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按规定登记上报和保管有关资料。 ( 4)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技术学习和辅导。 ( 5)做好安全装置的定期校验和管理工作。 ( 6)参加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和负责预防措施的贯彻。 24 ( 7)负责贯彻上级有关锅炉、压力容器方面的决定和工作安排。 ( 8)负责编制锅炉、压力容器一般修理,改造及更新方案。 重大技术方案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三、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及管理、检验、修理 1.修理和改造。 ( 1)锅 炉、压力容器大修后,须经公司设备动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2)锅炉、压力容器的修理和改造应规范制定严格的技术要求,一、二类压力容器的改造方案需经设备动力部门负责人审批,三类压力容器的技改方案需经上级设备动力部门批准。 ( 3)压力容器的焊补、挖补、更换筒节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均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和制造技术文件及验收规范执行。 2.使用和管理。 ( 1)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对所管锅炉、压力容器逐台填写压力容器登记表和压力容器登记卡片,并连同有关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压力容器操 作法、三类压力容器还应有强度计算书)交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批准,取得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 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在检验周期内有效,逾期不进行定期检验,又无正当理由和合法手续者,使用登记证自行作废。 ( 3)压力容器应逐台进行登记编号,建立健全压力容器档案。 压力容器档案包括:压力容器履历(薄)卡、压力容器登记表、压力容器登记卡片、压力容器运行及事故记录、压力容器检测记录、报告和评定、压力容器检查修理记录,新投入使用的压力容器还应有使用登记证,有安全装置的压力容器还应有安全装置定期校验(正)记录。 ( 4)已 登记使用的压力容器应挂上压力容器名牌和使用登记证标志。 25 ( 5)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发给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操作。 公司对所管压力容器应制订适应生产要求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6)对于情况不明、技术资料不全的压力容器,各企业应通过全面检验,理化分析,强度计算做出评定,作为该容器的基础技术资料。 ( 7)锅炉、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压力、温度操作,不得任意改原设计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 8)应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应随同设备年度检修计划上报,年终要总结计 划执行和完成情况。 3.检验 ( 1)一般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者,在保证安全运行的条件下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缓检或免检。 ( 2)锅炉、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等每年至少检定、检验一次,并定期进行疏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 安全附件的检定、校验范围要严格控制在规定指示之内。 ( 3)高压管道每六年进行一次检测,各使用单位可将管道、阀门进行分段,每年测厚和停车检修时拆下抽检一部分,六年内保证轮检一次。 中低压管道也要根据使用状况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 十年。 ( 4)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一些一时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直到更新等手段进行处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 ( 5)对一些确因结构原因无法进行检验的压力容器,应定期进行耐压试验和测厚,同时应补做容器耐压试验残余变形测定。 ( 6)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人员,应经当地劳动部门考核批准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四、事故管理 26 1.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2.按原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规定执行,定期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第八 章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一、凡直接用于生产的设备、辅助生产设备、劳动保护设备、运输起重设备以及工业建筑物等,因非正常损坏和故障,造成停机或降低使用效能的均为设备事故。 二、设备事故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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