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gmp变更管理程序内容摘要:

留样实验,并与变更前原料药稳定性情况进行比较。 以上工作并非所有工艺变更都要进行,研究工作宜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和变更的类别,及变更对产品影响程度等综合考虑确定。 变更对产品质量影响的 评估 杂质评估:工艺变 更前后杂质状况是否一致,可以通过对变更后某一中间产品或原料药本身的杂质状况的比较研究来证明。 变更前后杂质水平的比较需采用统一的方法进行,一般考察连续 3 批以上样品,并与 3 批以上变更前产品结果进行比较。 当结果符合以下条件时,则可认为工艺变更前后杂质状况一致: a、变更后中间产品中未检出 %以上的新杂质,或原料药中新杂质未高于 ICH 指南Q3A 中规定的质控限度; b、已有杂质及杂质总量均在标准限度范围,如标准中无规定,应在原工艺生产的多批产品测定范围内; c、新使用的溶剂残留量符合 ICH 指南 Q3C 的有关规定; d、新的无机杂质符合 ICH 指南 Q3A 的有关要求。 物理性质评估:越接近合成路线最后一步反应的变更,越可能影响原料药质量。 由于最后一步反应前的生产工艺变更一般不会影响原料药的物理性质,生产工艺变更对原料 德信诚 培训网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 好好学习社区 药质量的物理性质影响程度通常以变更是否在最后一步反应前来判断。 原料药物理性质可能影响制剂性能的主要是粒度及晶型,这里的晶型包含水合物、溶剂化物及无定形物。 个别情况下,其他物理性质如堆密度等可能也是需要考虑的研究内容。 变更后一般考察连续 3批以上样品,并与 3批以上变更前产品进行比较。 当结果显示晶 型及粒度等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或标准中无规定,检测结果在原工艺生产的多批产品测定范围内,则可认为变更前后原料药物理性质等同。 变更前后原料药质量 是否一致是评估的重点。 如果研究结果证明变更前后该步反应产物(或原料药)的杂质状况及原料药物理性质均等同,则说明变更前后原料药质量保持一致, 如果不一致,说明前后质量不一致,具体可以参见 内容。 对其他变更的评估 若该变更经评估会提高产品质量或对产品质量有利的影响,应主张和支持变更; 若 该 变更经评估不涉及产品质量的问题或者经评估对产品质量没有太大影响,但是能够明显达到变更提出人或者部门的变更目的(比如提高生产效率),应支持变更; 若该变更明显降低产品质量,无论是否达到变更目的,都不支持变更。 若 该 变更经评估对产品质量没有太大影响,但是也没有达到变更提出人或部门的变更目的,不支持变更; 若 该 变更经评估论据或资料不足,或者虽然能够一定程度提供产品质量,但是缺陷较明显,不支持变更。 变更程序执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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