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5. 2. 4a)当处置结论为“让步接收”时,检验员在检验单上加盖“利用”印章。 5. 2. 4b)当处置结论为“退货”时,由检验员直接通知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 5. 2. 5“不合格品处置单”由检验员、制造部、质管部各存一份。 5. 3 零部件投入生产线未装配前或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的处置程序。 5. 3. 1质量员首先将零部件进行隔离,并进行追溯。 然后通知班组长,重新从库房领取零部件。 5. 3. 2属于 ,由质量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一式两份,送交现场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 5. 3. 4属于 C类不合格品时,由质量员直接做出处置结论,现场技术人员签字认可 . 5. 3. 5属于采购品(外包件)不合格时,由质量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一式三份,处置办法见本办法中第。 5. 3. 6在装配过程中发现零部件装配不合适(偶然发生)或由于装配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工序不合格品或成品不合格品,由装配人员直接将不合格品送交生产线修理人员进行修理。 5. 3. 7 若装配过程中发现零部件装配不合适且连续发生, 质量员应通知班组长停线,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一式两份),送交现场技术人员作出处置结论。 5. 3. 8“不合格品处置单”由质量员、质管部各存一份。 5. 3. 9不合格品的处置 见本办法 5. 4成品不合格时的处置程序 5. 4. 1 成品不合格时,由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一式两份,送交生产现场工艺员,由工艺员分析原因,填写在“不合格品处置单”上,并签署意见,若不能作出处置结论时,由工艺员送交技术部长及技术质量副厂长作出处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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