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0内容摘要:

得提供城市开放空间面积的 2 倍奖励。 注:本条文中的城市开放空间不含因建筑规定要求后退距离产生的用地面积及居住区配建要求产生的绿地及各类公共活动空间面积。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的法律责任追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实施前已批准的规划和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经核定规划设计要求、或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或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初审意见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市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应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估,如因所依据的法规、规范调整及需要完善之处,可由西安市规划局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 第六十条 本规定由西安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一 名词解释 用地性质 城镇用地按照所担负的不同功能,划分为不同的用途类型,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称为用地性质。 用地兼容性 即城镇用地与建筑的互适性,规划对每一具体地块规 定某种用地性质。 在某一用地性质下,一些性质的建筑允许建设,对用地及环境没有干扰和影响;而另一些性质的建筑在符合条件下才被允许建设,称为用地兼容性。 建筑容积率(容积率) 指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 建筑密度 指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 住宅建筑净密度 指住宅建筑基地总面积与住宅用地的比率 (用百分比表示)。 绿地率 各类建筑基地内的绿地面积占基地总面积的比例( 用百分比表示 )。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基地 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 低层建筑 指高度小于、等于 10米的建筑,低层 住宅 建筑为一层至三层。 多层建筑 指高度大于 10 米,小于、等于 24 米的建筑,多层 住宅 建筑为四层至 六 层。 高层建筑 指高度大于 24 米的建筑 , 高层 住宅 建筑为 六 层以上(不含 六 层),中、高层住宅 建筑 为 79 层。 办公建筑 指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独立办公楼。 1商业建筑 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类商品的专业零售和批发商店 、饮 食等服务业的建筑 以及公寓、写字楼。 1混合 类型 建筑 指 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使用功能的建筑。 1裙房 指与高层建筑紧密连接,组成一个整体的多、低层建筑。 裙房的最大高度不超过 24米,超过 24 米的,按高层建筑处理。 1 居住区地面停车率 居住区内居民汽车地面停车数量与居住区停车位总数的比率 1 城市更新改造区 指城市中建成时间较长、密度较高、基础设施不够完善、需要改造更新的成片居住区、工业区、商业区和其他建成区 ,也称城市旧区。 1城市开放空间 是指可供全体市民免费使用的一个多 层次、多功能的空间 ,是 休闲、集会、娱乐等的活动场所 ,用于广场 、 沿街自行车 道 和 人行道 空间 、 城市开放绿地 等。 城市开放空间需满足以下条件 : ① 公共空间应与城市道路相邻。 ② 必须至少提供 1 个临路开敞的边界;若多个公共空间相邻,相 邻空间的边界应保持开敞。 (一面临街,面宽大于进深 2 倍或两面临街) ③不含因建筑规定要求后退距离产生的用地面积及居住区配建要求产生的绿地及各类公共活动空间面积。 1红线 城市道路 (含居住区级道路 )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1 蓝线 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1绿 线 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黄 线 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2紫 线 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2卫生视距 本规定中的卫生视距是指 住宅 建筑与各类建筑之间的视觉卫生距离,不小于 18米。 住宅 建筑 与相邻建筑的相邻 面均开窗,且有一个以上 是 居室窗,则必须满足卫生视距 , 如有阳台,则卫生视距从阳台外侧算起。 附录二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一、容积率系指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与总建设用地面积的商。 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为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地下有经营性面积的,其经营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20)的规定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下列规定执行。 二、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 米 ( 米+ 米 )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 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2 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 米( 米 2+ 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3 倍计算。 三、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 米 ( 米+ )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2 倍计算;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 ( 米 2+ 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3 倍计算。 四、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 米 (+ )时,不论层内是 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2 倍计算;当普通商业建筑层高大于 10米( 2+ 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3 倍计算。 五、计算含阳台建筑的容积率指标时,阳台部分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地下空间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 ,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地下空间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足 米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 米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七、住宅、办公、普通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公共部分及屋顶,独立式住宅建筑和特殊用途的大型商业用房,工业建筑、体育馆、博物馆和展览馆类建筑暂不按本规则计算容积率,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20)的规定执行。 八、设计单位应在总平面图上分别注明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计算值。 九、本规则规定的数值均含本数。 十、对本规则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它情况,将及时予以 补充和修正。 附录三 建筑高度 计算规则 建筑高度计算 ( 1)本规则仅 适用于确定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和后退道路时的建筑高度计算。 其他 规定 对建筑高度有限制 的( 如 机场 、气象台、微波通道、安全保密、 日照分析、视线分析 等),按建筑物的最高点计算。 ( 2) 在计算建筑间距时,建筑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平屋面建筑:挑檐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见图一);有女儿墙的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女儿墙顶(见图二)。 坡屋面建筑:屋面坡度小于 45 度(含 45 度)的,自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见 图三);坡度大于 45 度的, 自室外地面算至屋脊顶(见图四)。 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其高度在6米以内 , 且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建筑面积1 /8的,不计入建筑高度。 表 2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序 号 用地类别 建设项目 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 用地 U 绿 地 一类 R1 二类 R2 三类 R3 四类 R3 行政 C1 商贸 C2 文娱 C3 体育 C4 医 疗 C5 科 教 C6 一 类 M1 二 类 M2 三 类 M3 普 通 W1 物流 G1 G2 1 低层独立式住宅 √ √ ○ ○ 2 其他低层住宅建筑 √ √ ○ ○ 3 多层住宅建筑 (包括商住楼 ) √ √ √ 4 高层住宅建筑 (包括商住楼 ) ○ √ √ 5 宿 舍 楼 √ √ √ ○ ○ ○ ○ ○ √ ○ ○ ○ ○ ○ 6 居住小区教育设施(中小学幼托机构) √ √ √ √ ○ √ 7 居住小区商业服务设施 √ √ √ √ √ ○ ○ ○ ○ ○ ○ ○ 8 居住小区文化设施(青少年和老年活动室、文化馆等) √ √ √ √ ○ √ √ ○ ○ ○ ○ ○ ○ ○ 9 居住小区体育设 施 √ √ √ √ ○ ○ ○ √ √ ○ ○ ○ ○ ○ ○ ○ 10 居住小区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街道医院、养老院等) √ √ √ √ ○ ○ ○ ○ √ ○ ○ ○ ○ ○ ○ 11 居住小区市政公用设施(含出租汽车站) √ √ √ √ ○ ○ ○ ○ ○ ○ √ √ √ √ √ ○ ○ 12 居住小区行政管理设施(派出所、居委会等) √ √ √ √ ○ ○ ○ ○ ○ ○ ○ ○ ○ ○ √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序 号 用地类别 建设项目 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 用地 U 绿 地 一类 R1 二类 R2 三类 R3 四类 R3 行政 C1 商贸 C2 文娱 C3 体 育 C4 医 疗 C5 科 教 C6 一 类 M1 二 类 M2 三 类 M3 普 通 W1 物流 G1 G2 13 集贸市场及超市 √ √ √ √ √ ○ √ 14 大型商业服务设施 ○ ○ ○ √ ○ ○ √ 15 大型 文化娱乐设施 ○ ○ ○ √ √ ○ ○ √ 16 大型 体育设施 ○ ○ ○ √ ○ √ √ ○ 17 医疗卫生设施 ○ √ √ √ ○ √ √ ○ ○ ○ ○ 18 特殊病院(精神病院、传染病院)一需单独选址 √ ○ 19 商务楼、写字楼 √ √ ○ √ √ 20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 ○ √ 21 职业学校、技术学校、成人学校和业余学校 ○ ○ ○ ○ ○ ○ ○ √ ○ ○ ○ 22 一类工业 ○ ○ ○ ○ √ ○ √ √ 23 二类工业 ○ √ ○ ○ ○ 24 三类工业 √ 25 普通 储运仓库 ○ ○ ○ ○ √ ○ √ √ 26 危险品仓库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27 社会停车场、库 ○ ○ ○ ○ ○ √ ○ ○ ○ ○ ○ ○ ○ √ √ √ ○ 28 加油站 √ √ √ √ √ ○ 29 汽车修理、专业保养场和机动车训练场 ○ ○ √ √ √ 30 客 、货运公司站场 ○ ○ √ √ √ 31 施工维修设施及废品场。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