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本行经对交易对手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的; (4) 因交易对手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本行诉诸法律,经法院对交易对手和担保人强制执行,交易对手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本行仍无法收回债权; (5) 因上述( 1)至( 4)项原因,交易对手不能偿还到期债 务,本行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 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管理办法 版 次 : A/0 编号: 第 16 页 共 38 页 场公允价值 入账后,扣除相关费用,小于拆借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 (6) 由于上述( 1)至( 5)项以外原因,交易对手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拆借款项逾期二年(不含)以上,确认无法收回的。 (二) 存放同业款项 根据存放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状况,约定期限到期情况以及本行对款项的所有权是否受到限制,确定风险类别。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应视风险程度进行分类: 存放款项到期不能正常支取逾期一天至三十天的,至少应分为次级类;逾期三十天以上至九十天的,至少应分为可疑类;逾期超过一百八十天的, 应分为损失类。 本行对款项的所有权存在争议的,至少应分为关注类。 本行已采取法律手段,但可以预计即使执行法律程序仍将发生较大损失和经多次谈判或追索交易对手明显没有还款意愿,至少应分为可疑类。 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管理办法 版 次 : A/0 编号: 第 17 页 共 38 页 对交易对手的诉讼(仲裁)程序已经完结,但资产本息仍只能收回很少部分或完全损失,或因各种原因决定不提起诉讼(仲裁),应分为损失类。 (三) 买入返售资产 买入返售资产以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作为质押券,且被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冻结的,原则上分为正常类。 其余分为关注类。 买入返售资产已出现逾期的,至少分为次级类。 买入返售证券属无 券买卖或买空卖空,或交易对手存在挪用回购资金从事非法活动等违规行为的,至少分为可疑类。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行债权仍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分为损失类。 第十九条 待处理抵债资产 待处理抵债资产指因借款人或担保人以货币资金不足以按期足额偿还到期贷款本息,本行根据有关法律和内部管理规定与债务人达成以资抵债协议书或经司法裁决,以实物资产用于抵偿本行贷款本息的各种有效资产。 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管理办法 版 次 : A/0 编号: 第 18 页 共 38 页 待处理抵债资产的分类主要运用可变现净值法,并考虑资产状况、处置变现难易程度、可收回价值与账面价值对比情况等因素, 逐笔确定预计损失,进行质量分类。 所有抵债资产在处置前应至少划分为关注类。 分类标准如下 : 关注类:能在市场上随时变现,且市场价值或评估价值扣除各项处置税费后不低于其账面价值。 次级类:市场变现能力一般,公允价值或评估价值扣除各项处置税费后低于其账面价值,一旦变现将造成一定损失,但损失较小,预计损失率小于 30%。 可疑类:变现能力差,产权未过户,存在严重法律瑕疵,或严重毁损、贬值,变现后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预计损失率为 30%(含) — 90%。 损失类:难以变现且使用价值很低,存在严重法律瑕疵,或严重毁损、贬值,预 计资产将全部损失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资金,预计损失率在 90%(含)以上。 未在有关规定时间内处置的抵债资产,至少应下调一级。 第二十条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本行发放的贷款及投资等,按照适用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应收取的利息,包括应收利息、待核销应收利息。 主要按照风险分类法确定其分类结果。 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管理办法 版 次 : A/0 编号: 第 19 页 共 38 页 凡表内应收利息在九十天以内的,原则上不高于相对应的主债权五级分类情况。 2020年以前形成的应收利息全部划为损失类。 第二十一条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包括各类垫款、挂账和暂付及应收款项。 主要运用风险分类法,并考虑预期损失程度等因素,进行质量分类。 账龄分类标准为: 风险分类资产对象 正常类 关注类 次级类 可疑类 损失类 待结案诉讼费 账龄在 3个月以内(含) 账龄在 3个月至 1年(含) 账龄在 1年至 2 年(含) 账龄在 2年以上 案件挂账 账龄在 1年以内(含) 账龄在 1年至 2 年(含) 账龄在 2年以上 其他 账龄在 3个月以内(含 ) 账龄在 3个月至 6个月(含) 账龄在 6个月至 1年(含) 账龄在 1年至 2 年(含) 账龄在 2年以上 具有以下特征的直接认定为损失类: (一) 经济案件经仲裁机构仲裁或经司法机关判决生效、并已执行终止不能弥补的损失 ; 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管理办法 版 次 : A/0 编号: 第 20 页 共 38 页 (二) 刑事案件在追赃完结或民事案件执行终止后尚不能弥补的损失 ; (三) 内部劳动争议纠纷中被仲裁机关裁定承担付款责任而形成的损失 ; (四) 因突发事故等造成的扣除保险赔偿后仍不能弥补的其他应收款损失 ; (五) 责任人赔偿后仍不能弥补的结算、出纳短款损失等。 第二十二条 投资类资产 投资类资产指债券投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短期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长期投资等主要按照风险分类法和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进行分类。 (一) 债券投资 对于 以长期投资为目的、准备持有至到期日的债券,主要考虑发债主体的资信状况和债券本息的可收回性,按照风险分类法进行质量分类。 (1) 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投资、政策性金融债券等直接划入正常类。 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管理办法 版 次 : A/0 编号: 第 21 页 共 38 页 (2) 其他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投资,应根据债券存续期、发行人信用前景和信用等级等,按照风险分类法进行质量分类。 分类时可将专业评级机构的债券评级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其分类标准如下: ? 正常类:债券处于存续期内,评级高于 BBB及 Baa3(含),或债券发行人经营正常,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券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 关注类:债券评级高于 BB及 Ba3(含),或债券发行人有能力偿还债券本息,但存在对偿还债券本息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以及没有债券评级的中央企业债券。 ? 次级类 :债券处于存续期内,但债券评级低于 B+或 B1(含),或债券发行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以及没有债券评级的地方企业债券;或债券本金、分期付息债券欠息均逾期三十天(含)以上。 ? 可疑类:债券到期后未能得到足额偿付,或者债券虽然处于存续期内,但已经宣布违约;或债券本金、分期付息债券欠息均逾期三十天以上至二年(含)以内。 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管理办法 版 次 : A/0 编号: 第 22 页 共 38 页 ? 损失类:债券融资方已经破产或虽未破产但已经关门停业的,且没有债券偿还能力以及融资行为存在严重法律瑕疵的债券投资;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债券投资款项逾期二年以上,确认无法收回。 对于以交 易为目的、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根据分类时点证券市场收盘价格计算预计损失率(预计损失率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 100%)进行分类。 ? 公允 价值高于账面价值时,一般可划分为正常类。 ? 若公允价值呈不利变动趋势,可划分为关注类。 ? 预计损失率在 30%(含)以内的,可划分为次级类。 ? 对已关闭、破产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发行的债券,预计损失率在 30%- 90%(含)之间的,划分为可疑类。 ? 预计损失率 90%以上的,划分为损失类。 (二) 股权投资 对于可以获得股权市场公允价值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进行 分类。 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为:如存在活跃市场的,则其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 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管理办法 版 次 : A/0 编号: 第 23 页 共 38 页 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其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 ? 正常类:公允价值高于投资的账面价值,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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