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名师、名专家、技能大师专业工作室(研究所)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摘要:

师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形成示范辐射作用。 (五)成果展示:集中展示专业工作室(研究所 )作品、产品、技术研究等有价值的成果。 3 (六)技术推广:总结、推广科研所得的理论成果、实践技术及具有创新特色的生产操作方法。 (七)行业合作:密切行业、区域合作,承担和参与行业性、区域性培训、交流和协作活动。 (八)项目洽谈:开展人才培训和技术革新,承担政府部门、行(企)业及职业院校组织的学习进修、技术协作、技能研修等任务。 第六条 主持人的职责与任务 (研究所)的工作,制定本专业工作室(研究所)管理细则;制定本专业工作室(研究所)建设方案和发展规划;制定专业工作室( 研究所)每学年工作计划,提交专业工作室(研究所)总结;建立专业工作室(研究所)成员成长档案。 每学期进行至少 2 次公开示范课展示;组织并参与专业工作室(研究所)成员的听课、评课活动,研究课程教学,指导专业工作室(研究所)成员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模式;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业工作室(研究所)成员开展理论学习和研讨。 全面了解本专业最前沿的信息与发展动态;深入研究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指导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和科研课 题,每学年至少举办 2 次专题讲座。 在工作周期内主持完成至少 1 项市级以上重点研究课题,撰写至少 1 篇优质的教育科研文章或著作。 第七条 专业工作室(研究所)成员职责与任务 ,倡导无私奉献精神。 善于向主持人学习,积极主动参加专业工作室(研究所)的活动,在主持人的引导下与专业工作室(研究所)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 ,做好各种研修活动记录。 ,每学年在院内进行至少 2 次教学展示。 ,参与专业工作室(研究所)学生实习实训指导任务。 第四章 专业工作室(研究所)的管理与服务 第八条 名师、名专家、技能大师专业工作室(研究所)实行校内两级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教学质量监控部、财务处、后勤服务中心、资产设备处等组成的名师、名专家、技能大师专业工作室(研究所)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专业工作室(研究所)的统筹管理与服务。 (二)所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与服务,指导专业工作室(研究所)制定并落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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