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内容摘要:
款规定的结果,但又不符合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况的,属于普通结案。 第十五条 法律纠纷案件结案后,各单位法律事务机构填写《集团有限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结案登记表》。 集团公司名义发生的法律纠纷案件,各具体涉案单位填写《集团有限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结案登记表》后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核备案;各单位名义发生的法律纠纷案件,符合重大案件论证标准的由各具体涉案单位填写《集团有限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结案登记表》后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核备案,未达到标准的由各单位法律事务机构填写 《集团有限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结案登记表》后自行备案。 7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每年度分年中、年底两次对发生的法律纠纷案件进行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应包含两部分内容: (一)法律纠纷案件统计表。 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案件统计表,如实填写本单位当期法律纠纷案件情况。 (二)法律纠纷案件统计总结分析。 通过对案件性质、原被告比例、标的额、处理结果、审理法院等方面的总结分析,以及对单位全年案件数量、案件胜诉率、案件结案率的统计,对单位法律事务管理以及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风险提示,总结下一阶段单位风险管理的重点、难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防 范方法,为公司领导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 股份公司及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单位之间发生纠纷,不得到外部进行诉讼或仲裁,应及时将案情上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严格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经济纠纷调解办法(试行)》及《集团内部纠纷调解裁决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重大案件论证 第十八条 各单位发生重大案件必须上报集团公司进行论证分析,严格禁止隐瞒不报、私自办案等现象发生。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是重大案件论证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组织、论证重大案件。 第二十条 重大案件论证应本着实事求是、从公司 利益出发的原则,申请进行论证应全面汇报案件的真实情况,不得隐瞒。 第二十一条 重大案件论证由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根据案件 8 具体情况邀请以下人员参加进行论证: 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相关单位或部门领导、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 各子分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及法律顾问; 法院中具有审理相关同类案件经验的法官; 具有代理同类案件经验的外部律师; 相关高校知名教授或法律专家。 凡确需邀请法官、外部律师或者高校教授进行案件集体论证,应先征得申请论证公司同意,所需费用由申请论证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法律纠纷案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进行重大案件论证: (一)对企业声誉、商业信誉有重大影响的; (二)超过 20人以上的集体诉讼或仲裁的; (三)涉外诉讼、仲裁的; (四)审理法院为最高人民法院的; (五)侵犯知识产权的; (六)责令企业停业整顿或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或各类资质证书的; (七)成立独立法律事务机构的单位标的额在 300万以上的案件,其他公司标的额在 100 万以上的案件; (八)虽标的额未达上述指标,但案情重大,可能会给集团公司或者相关企业造成重大影响以及案情复杂的案件; (九)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认为有必要论证的其他典型案件。 9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凡发生上述符合标准的法律纠纷案件,应诉的案件应。集团有限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推荐
审核 /日期: 编号: 2 办公 资产领用登记表 部门 : 日期 品名 数量 规格型号 签领人 备注 日期 品名 数量 规格型号 签领人 备注 编号: 1 办公 用品 领用登记表 部门 : 日期 物品名称 领用数量 签领人 日期 物品名称 领用数量 签领人 编号: 1 闲置资产统计报表( 年 月) 编制 部门 :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存放点 管理人 单价 备 注 制表 /日期: 审核
告》报集团企管部备案,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 十四、对新设 立或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各单位应及时报送集团企管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各单位应及时报告撤销。 十五、二级以上重大危险源,由生产型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逐级上报至集团企管部、湖北中烟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十六、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应做好备案工作,并及时将所属的重大危险源报送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十七
支持 Voice VLAN。 支持组播 VLAN; 支持 IEEE (STP), (RSTP), (MSTP); 支持 VLAN 内端口隔离 支持 Smart link, RRPP 多实例 支持端口聚合, 每个 聚合组最多 8 个端口。 支持多个物理端口的流量镜像到一个端口; 支持流镜像 ; 支持远程端口镜像( RSPAN) 支持 LLDP 支持 VCT,端口环路检测 支持 Jumbo≥ 9K
单” 限额报销,发票姓名与本人不符的,原则上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付款,特殊原因须报执行副总裁和财务总监 批准。 第七条 报销必须凭有效票据,没有票据的财务不予报销。 第八 条 凡 享受话费报销 人员的手机必须保 证 24 小时畅通。 若无正当理由 出现联系不上情况的 , 每次给予 10 元的处罚; 因主观 2 因素 在一个月内 连续 3 次 联系不上的, 在予以处罚的同时还要取消当月 手机话费
(编号: HR01103) .............................................. 43 管理人员结果记录表 (编号: HR01104) ................................................................. 44 十二 . 优秀员工绩效考核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