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电话费报销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单” 限额报销,发票姓名与本人不符的,原则上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付款,特殊原因须报执行副总裁和财务总监 批准。 第七条 报销必须凭有效票据,没有票据的财务不予报销。 第八 条 凡 享受话费报销 人员的手机必须保 证 24 小时畅通。 若无正当理由 出现联系不上情况的 , 每次给予 10 元的处罚; 因主观 2 因素 在一个月内 连续 3 次 联系不上的, 在予以处罚的同时还要取消当月 手机话费 的报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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