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内容摘要:

的管理要求。 应用流程: 部门预算编审系统的应用流程将主要在 现有流程的基础上,融入基础数据库管理机制,以及新系统的在线填报、编审的特点,通过 B/S 架构使得编审过程更加科学、合理。 功能描述: 预算是财政收支活动的起点,通过预算编制的全程自动化管理,不仅实现预算编制本身流程的信息化,而且做到预算与执行环节的自动连接,自动控制。 所有预算单位通过系统,将可以随时在线 /离线进行预算的填报,系统自动进行定员定额控制,财政部门可以通过系统进行实时查询、审批、会签等预算管理工作。 依据人员库和政策、标准库自动生成年度部门预算人员经费,由公用库和政策库自动生成年度部门预算公用经费, 由项目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完成部门预算的汇总平衡,并由相关责任人在该系统中实现预算的审核和批复。 预算单位填报该单位下一年度的部门收支预算,实现网络环境下部门预算的交互式编制、自动生成与审核批复。 预算单位通过专网或拨号在线填报或离线填报基础数据,财政部门在局域网内审核、批复、调整等功能。 通过建立项目库,随时将各业务机构提供的项目进行备案,为滚动编制项目预算提供条件。 为相关部门确定具体预算收支指标提供多种测算的方法。 长春市财政综合管理系统一期需求书 16 实施计划: 部门预算系统的建设将配合长春市财政业务系统的整体建设规划,根 据部门预算编报的工作进程,系统有重点分步骤实现并完善。 根据财政网络平台建设情况,将考虑预算单位远程填报与软盘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最终目的是实现全部预算单位在线远程编报。 部门预算管理流程 长春市财政综合管理系统一期需求书 17 简要流程描述: (1)准备数据 财政局根据长春市预测的总体经济状况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情况,制订本年度的编制使用到的相关信息。 比如,维护本年度的预算单位信息、科目信息、收入项目类别、支出项目类别、收入来源类别、支出来源类别、政府长春市财政综合管理系统一期需求书 18 采购目录、单位基本数字项、定员定额标准、单位享受标准、定 员定额公式、填报报表定义。 (2)下发数据 将本年度需要定义的报表以及相关的基础数据下发给主管部门。 (3)下发数据到二级单位 主管部门将财政部门下发的预算填报报表下发给自己的二级单位。 (4)填报预算建议数 各个预算编制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财政预算报表填报本单位的预算建议数。 (5)上报预算建议数 各个编制单位将填报好的预算建议数上报给主管部门 (6)调整二级数据 主管部门对二级单位的预算建议数逐一进行核实对不正确的数据进行修正,对二级部门的项目进行排序。 (7)向财政上报数据 主管部门将调整好的 预算建议数据,合并后向财政部门统一上报。 (8)整理预算建议数 财政部门整理预算单位上报的预算建议数,对预算单位上报的单位基本数字,以及项目的信息进行审核,对于项目信息进行排序,筛选。 (9)下发预算控制数 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上报的预算建议数,结合本年度的预算总量对每一个主管部门下达本年度的预算控制数。 (10)下发二级预算控制数 主管部门在接受到财政部门的预算控制数将控制数分块分配给自己的所管的下级预算单位。 (11)根据控制数调整预算 二级预算单位在接受到预算控制数后,调整今年的预算项目的资金分配。 (12)审核上报预算 预算单位结束了预算的调整后,对填报的预算报表根据定义的审核公式进行报表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给上级部门。 长春市财政综合管理系统一期需求书 19 (13)整理上报的二级预算 主管部门将所管的预算单位的预算数据进行整理。 (14)审核二级预算,向财政部门上报 主管部门结束了预算的调整后,对二级预算单位填报的预算报表根据定义的审核公式进行报表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给财政部门。 (15)调整审核预算单位预算 对所有单位的预算数据进行调整,并进行审核。 (16)上报人大 将预算报表上报给人大,在上报人大之前,审核每个预算单位的预算数据。 (17)人大审核 人大对预算数据进行审核,此业务不体现在软件系统中。 (18)预算批复 将人大审核通过的预算,批复给各个预算单位。 2. 2 预算执行 收 入执行 应用目标: 收入执行作为收入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部分,实现收入的执行、分析等工作任务。 根据收入分类及管理权限对收入进行管理,形成总收入及部门收入的执行、分析。 功能描述: 通过与人民银行国库处联网,实现预算内收入的实施交换;通过非税系统实现预算外收入的实施交换,与人民银行国库处预算内收入的相互核对;与 OA办公系统链接,省上拨入资金自动维护到收入 执行系统;各部门其他收入由各部门输入本信息系统。 与预算指标管理系统链接,据此,形成总收入及部门收入执行情况 预算指标管理系统 预算指标管理系统是在部门预算结束以后,国库支付以前所进行的日常指标管理工作,预算指标的来源是部门预算系统,为满足指标的管理, 2020长春市财政综合管理系统一期需求书 20 年开始使用太极华青公司的预算执行管理软件系统,实现数据与部门预算软件的链接,指标调整由各部门进行维护,由于系统不兼容没有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衔接。 新的系统将充分考虑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情况下的指标管理,将日常指标管理与财政 OA 系统流程联系起来,通过 底层联结,最终让使用者感觉不到业务系统与 OA系统的区别。 应用目标: 通过与部门预算编审系统的衔接,实现指标的全面管理。 建立预算指标明细账,完整记录年初批复预算指标、预算指标调整全过程。 通过对本年指标执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为下一年度制订部门预算提供依据。 应用流程: 指标管理是对预算的执行,其重点在于实现预算编制结果的执行过程控制。 并处理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预算追加追减等调整行为。 其应用流程拟在现有流程的基础上,根据试行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行调整。 系统的实现将最大限度体现工作流的思想,指标的管理与财 政办公自动化系统将融为一体,相互调用,相互传递信息。 功能描述: 满足预算内、外、土地出让金等全口径预算指标管理体系要求。 建立预算指标总帐及明细账,实现年初批复预算指标的自动生成。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预算指标调整文件,通过多层次的帐目设置,与年初预算有机结合,记录每一项预算指标落实的全过程。 追踪每一项预算指标的执行进度和变动情况,系统有效控制,实现对全市财力的控制,及时反映财力平衡情况。 通过对权限的设置,实现财政分级管理的目标,并发挥自动审核、对比分析、自动结转,自定义报表等功能。 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审批 流与指标管理的结合,极大限度地实现系统的融合,规范指标管理程序,方便日常管理,如指标的调整,各预算单位及主管科室都可以通过财政 OA 系统直接提交申请及审批意见,审批结果直接进行指标管理系统执行,而指标执行过程中可以随时查看审批流信息。 ( 1)指标系统是对从每一年的财政年度开始到财政年度的结束期间的财政资金分配的管理。 ( 2)指标系统的主要使用对象是预算处和各个业务处室。 长春市财政综合管理系统一期需求书 21 ( 3)指标系统所管理的资金主要是年初预算的下达数,以及年初到各业务处室的切块资金,以及专项资金,收入返还,预算追加等等资金。 ( 4)在年初预 算没有下达前,使用控制数来保证财政业务的正常开展。 ( 5)在年初预算下达后,可以将部门预算中确定的预算下达数直接转成指标,并核销原有的控制数。 ( 6)指标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来管理,总指标、处室指标、单位指标。 总指标是没有确定使用处室的资金;处室指标是确定来使用处室还没有落实使用预算单位的指标;单位指标是落实使用单位的指标。 ( 7)每一个指标层次的指标都可以进行增加、减少、调剂的操作。 ( 8)对于年终没有使用完的指标可以提供结转的功能。 ( 9)根据确定的指标数来控制国库的支付。 2. 3 物品管理系统 本次新增系 统,建立统一物品管理系统,实现财政管理系统对行政执法行为产生的有关物品进行统一管理,处置渠道规范统一,处置方法规范统一,改进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开支。 应用目标: 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公物仓的罚没物品及扣押物品的台帐信息,实现统一查询、统计。 在程序实现过程中,形成对公物仓管理的流程,规范管理过程,解决一些管理环节的漏洞问题。 实现系统对公物仓出入库业务进行规范管理,增加执法行为透明度;实现系统对公物仓内物品的规范管理,使国有资产实现妥善保管、保值、增值目标。 设计完成对罚没及扣押物 品的编号和条码管理体系,提高对这些物品的管理规范性和有效性。 有效的同各执法部门进行连接,形成数据共享,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打下基础。 与非税票据管理系统链接,实现对票据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功能结构如下: 长春市财政综合管理系统一期需求书 22 入库处理。 依据有关行政执法处理单据,对处理产生的物品进行入库处理,生成相应记录凭证,同时能够返回接收证明单据,入库记录凭 证应能体现、追溯有关来源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暂扣通知单对物品的处理及结果,应在系统的入库业务中得到体现。 办案单位与公物仓管理人员对物品交接的有关业务需在系统入库业务中得到体现。 主要功能模块如下: 入库凭证记录管理、入库物资状态管理、行政来源处决书反馈机制。 执法机关网上申报 — 罚没管理办公室审批 — 执法机关上缴罚没及扣押物品 — 公物仓与执法机关共同确认入库 — 生成入库凭证。 出库处理 依据有关处理意见办理公物仓物品出库,生成相应记录凭证,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改变相应库存资料。 针对不同物资处理方式(发还、拍卖、 捐赠、销毁等),系统能够有相应的出库业务流程与之对应,并能再记录凭证中得以体现、追溯。 在确认及之处理时,能够通过网络联络连接到主管领导的终长春市财政综合管理系统一期需求书 23 端。 功能模块列表如下:多出库业务种类处理、出库凭证记录管理、物资处理信息反馈机制。 罚没管理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 — 主管局长审批 — 物品处理(发还、拍卖、捐赠、销毁等) — 出库申请 — 出库确认 — 出库记账。 2. 4 扣押款管理系统 本次新增系统,扣押款纳入信息一体化应满足扣押款有关业务的程序要求,以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与银行联网,实现资金的支付。 扣押款建议作为非税收入系统的一个子模块 管理,这样做便于执法单位申报,系统更加简洁、易用,并且对使用扣押款票据的监督同样要纳入非税收入的票据管理系统中。 以下是扣押款办理的有关程序说明: 一、 财政部门对扣押款专户实行专人管理,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设立相应的扣押款收付明细 账 簿,运用会计凭证、财政票据等对各执法机关扣押款项的收付活动,进行正确核算和全面反映。 二、 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直接收取的扣押款,应当自收到款项之日起 2 日内送本单位财务机构(遇法定节、假日或在异地办案的顺延),财务机构应当在收到款项的 2 日内,将扣押款存入同级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扣押 款专户。 执法机关办理扣押款上缴财政部门程序 执法机关应当持“扣押财物收据”、扣押款缴入财政扣押款专户回执、有关扣押决定的法律文书到财政局罚没管理工作办公室办理扣押接收手续,同时,财政局罚没管理工作办公室向相关执法单位开具扣押款专户收账通知书。 三、 执法机关决定对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收取保证金的,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单位,持执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到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扣押款专户交纳。 四、 银行代收机构按规定收取保证金后,向缴款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监制的 “ 代收取保候审保证金收据 ” ,并按规定程序将 有关 “ 回执 ” 和 “ 收据 ”联,分别送执法机关、财政部门。 五、 执法机关对扣押款项依法做出没收上缴国库、解除扣押退还当事人或者随案移交司法机关的处理决定后,由单位财务部门填写财政部门统一印长春市财政综合管理系统一期需求书 24 制的《没收 /发还 /随案移交扣押财物通知书》,送同级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 执法机关对扣押款项解除扣押后,需要发还当事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持下列相关文件、证件,到财政部门领取款项: 机关作出解除扣押的相关法律文书。 执法机关收取款项时出具的 “ 扣押财物清单 ” (当事人留存联) 当事人身份证明。 当事人为公民的,要求其 带身份证原件;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为领取的,要求代理人携带当事人出具的委托书和本人及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当事人为法人或者组织的,要求款项接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代码证书。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出具的其他文件。 七、 财政部门接到执法机关办理《没收 /发还 /随案移交扣押财物通知书》后,应当依据执法机关提供的有关资料,按如下规定办理: 办理没收扣押款事宜,按执法机关决定没收的金额,以转 账 方式经代收罚款专户缴入国库。 办理发还扣押款事宜,应当对当事人或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核对;填写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 的《发还或随案移交扣押财物清单》,要求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办理随案移交扣押款事宜,接收款项机关为同行政区域的,只办理扣押款项移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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