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示范文本内容摘要: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示范文本 1编号:2011000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申请单位(签章) 宏达养殖场 申 请 日 期 二 0 一 0 年一月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2填 写 说 明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编码(“” 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单位(签章)” 由申请单位如实填写。 没有 单位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 请单位根据从事经营 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 、“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 栏由申请单位填写场 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 ”一栏由申 请单位根据生产经营 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 +年份+四位编码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 )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3单位名称 宏达养殖场姓名 王纪元 联系电话 136000011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 370126198005061225经营范围生猪养殖 设计生产规模1000 头经营场所地址 殖小区) ) ) 8、动物、动物产品运输 9、动物、动物产品经营储藏场所 10、其他 毒设备、采光、通风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4. 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4审核人意见合格 不合格,理由:审核人签字(1):王三审核人签字(2):韩寒2011 年 1 月 1 日审核人单位意见(盖章)2011 年 1 月 1 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商)动防条合字第( 20110001)号 发证日期2011 年 1 月 1 日经办人 韩崔一令发证人 韩李信息567设施设备清单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1 高压喷雾消毒机 32 屋顶无动力风机 83 焚烧炉 14 沼气池 15 冷藏包 36 消毒锅 27 防护用具 88 消毒喷雾器 19 冰柜 110 冷藏柜 111 紫外线消毒灯 108(一 ) 养 殖 档 案 管 理 制 度一 、设 置 养 殖 档 案 专 卷 专 柜 ,并 专 人 管 理。 二 、对 生 产 和 防 疫 各 环 节 及 时 、准 确 、如 实 记 录 ,填 写 生 产和 防 疫 记 录 表 格。 三 、养 殖 档 案 管 理 人 员 及 时 收 集 、汇 总 、保 管 生 产 和 防 疫 记录 ,并 按 类 别 、时 间 等 归 类 装 订 成 册。 四 、按 照 无 公 害 生 产 标 准 要 求 ,审 核 生 产 记 录 ,对 于 存 在 问题 及 时 向 场 长 汇 报 ,以 便 随 时 纠 正。 五 、每 项 生 产 和 防 疫 记 录 最 少 保 留 2 年。 六 、应 当 销 毁 的 档 案 应 严 格 按 操 作 规 程 执 行 ,作 好 销 毁 记录 ,长 期 保 存 备 查。 9(二 )兽 药 、兽 用 生 物 制 品 管 理 制 度一 、贯 彻 预 防 为 主 的 方 针。 二 、进 行 预 防 、治 疗 、诊 断 时 使 用 的 兽 药 ,应 来 自 具 有 兽 药生 产 许 可 证 和 产 品 批 准 文 号 的 生 产 企 业 ,所 用 兽 药 标 签 符 合兽 药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三 、疫 苗 等 生 物 制 剂 符 合 “兽 医 生 物 制 品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并按 规 定 运 输 、保 管 和 使 用。 四 、杜 绝 使 用 、镇 痛 药 、镇 静 药 、中 枢 兴 奋 药 、化 学 保 定 药及 骨 骼 肌 松 驰 药。 五 、慎 重 使 用 经 农 业 部 批 准 的 拟 肾 上 腺 素 药 、平 喘 药 、抗(拟 )胆 碱 药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类 药 和 解 热 镇 痛 药。 六 、坚 持 科 学 用 药 ,严 格 遵 守 规 定 的 用 法 、用 量。 七 、严 格 遵 守 药 物 安 全 使 用 规 定 和 休 药 期 规 定。 八 、建 立 并 保 存 全 部 购 药 、用 药 记 录。 九 、禁 止 使 用 人 用 药 物 和 兽 用 药 物 原 粉。 十 、禁 止 使 用 未 经 国 家 批 准 或 已 经 淘 汰 的 兽 药。 10(三 )疫 病 监 测 及 疫 情 报 告 制 度一 、定 期 对 动 物 疫 病 和 免 疫 后 抗 体 水 平 进 行 监 测 ,了 解 免疫 状 态 ,选 择 最 佳 免 疫 时 机 ,有 效 控 制 疫 病 发 生。 二 、积 极 配 合 市 动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的 监 督 抽 查。 三 、发 现 疑 似 重 大 动 物 疫 病 时 ,要 立 即 隔 离 病 畜 ,并 立 即 向当 地 畜 牧 兽 医 部 门 报 告。 四 、积 极 配 合 畜 牧 兽 医 部 门 或 专 家 现 场 诊 断。 五 、一 旦 确 诊 为 重 大 动 物 疫 病 时 ,要 配 合 畜 牧 兽 医 部 门 采取 控 制 扑 灭 措 施 ,并 无 害 化 处 理 病 死 畜 禽 ,彻 底 清 理 消 毒 ,场内 人 员 、物 品 不 得 外 出。 六 、对 于 重 大 动 物 疫 情 ,不 得 瞒 报 、迟 报 或 谎 报。 七 、接 受 市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所 的 监 督 和 指 导。 八 、疫 病 监 测 及 疫 情 报 告 每 月 上 报 一 次 ,即 每 月 1 上 报上 月 的 疫 情 监 测 及 疫 情 情 况 ,发 现 疑 似 重 大 动 物 疫 情 应 立 即 报告。 11(四 )消 毒 制 度一 、养 殖 场 大 门 处 必 须 设 有 消 毒 池 ,并 保 证 有 效 的 消 毒 浓度。 二 、养 殖 场 内 应 设 有 更 衣 室 、淋 浴 室 、消 毒 室 、病 畜 隔 离 舍。 三 、进 出 场 车 辆 、人 员 及 用 具 要 严 格 消 毒。 除 经 消 毒 池 外 还应 经 紫 外 线 消 毒 ,进 出 场 生 活 区 消 毒 10 分 钟 ,生 产 区 消 毒 15分 钟 ,并 更 衣 换 鞋。 四 、场 区 内 每 周 消 毒 1。 场 区 周 围 及 场 内 污 水 池 、排 粪坑 、下 水 道 出 口 ,每 周 消 毒 1 次。 五 、畜 禽 舍 内 每 周 至 少 消 毒 1 次。 饲 槽 、饮 水 器 应 每 天 清 洗1 次 ,每 周 消 毒 清 洗 1 次。 六 、消 毒 药 应 选 择 对 人 和 动 物 安 全 ,没 有 残 留 毒 性 、对 设 备没 有 破 坏 性 ,不 会 在 动 物 体 内 有 害 积 累 的 消 毒 剂。 消 毒 药 应 定期 轮 换 使 用。 七 、每 批 畜 禽 出 栏 时 ,要 彻 底 清 除 粪 便 ,用 高 压 水 枪 冲 洗 干净 ,待 舍 内 凉 干 后 进 行 喷 雾 消 毒 或 熏 蒸 消 毒。 八 、更 衣 室 、淋 浴 室 、休 息 室 、厕 所 等 公 共 场 所 以 及 饲 养 人员 的 工 作 服 、鞋 、帽 等 应 经 常 清 洗 消 毒。 12(五 )无 害 化 处 理 制 度一 、无 害 化 处 理 以 保 护 环 境 ,不 污 染 空 气 、土 壤 和 水 源 为 原则。 二 、规 模 畜 禽 养 殖 场 要 具 有 与 养 殖 规 模 相 适 应 的 无 害 化 处理 设 备。 三 、采 取 深 埋 无 害 化 处 理 的 场 所 应 远 离 居 民 区 、水 源 、泄 洪区 和 交 通 要 道 ,防 止 动 物 疫 病 传 播。 四 、粪 便 、污 水 等 排 泄 物 应 经 沼 气 池 或 沉 淀 消 毒 池 无 害 化处 理。 五 、畜 禽 因 一 般 性 疾 病 引 起 的 死 亡 ;实 行 焚 烧 或 深 埋 覆 以 上 ,并 彻 底 消 毒 处 理。 六 、畜 禽 因 传 染 病 引 起 的 死 亡 ;实 行 焚 烧 或 深 埋 覆 土 2 米 以上 ,并 彻 底 消 毒 处 理。 七 、对 污 染 的 饲 料 、排 泄 物 和 杂 物 等 喷 洒 消 毒 剂 后 与 尸 体共 同 深 埋。 八 、对 病 死 畜 禽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作 好 记 录 ,由 处 理 人 和 驻场 责 任 兽 医 共 同 签 字 ,并 对 处 理 结 果 负 责。 13(六 )封 闭 管 理 制 度一 、严 格 遵 守 动 物 防 疫 法 律 法 规 ,坚 持 “预 防 为 主 ,防 治 结合 ,防 重 于 治 ”的 原 则 ,防 止 动 物 疫 病 发 生 ,提 高 养 殖 效 益。 二 、每 年 疫 病 高 发 期 或 周 边 发 现 动 物 疫 情 时 ,为 封 闭 管 理期 ,在 封 闭 管 理 期 内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封 闭 管 理 制 度。 三 、所 有 与 饲 养 、繁 殖 动 物 疫 病 诊 疗 无 关 的 人 员 在 封 闭 期内 一 律 不 得 进 入 生 产 区。 四 、饲 料 、动 物 销 售 必 须 建 立 场 内 场 外 两 套 班 子 ,并 划 定 各自 的 活 动 区 域 和 交 接 线 ,不 得 越 线 越 界 操 作。 五 、在 封 闭 期 内 所 有 进 入 生 产 区 的 饲 养 员 、配 料 员 、兽 医 技术 人 员 等 都 必 须 在 缓 冲 区 隔 离 消 毒 ,确 认 安 全 后 方 可 进 入 生 产区。 六 、封 闭 期 内 生 产 区 每 天 消 毒 一 次 ,生 产 区 以 外 每 周 消 毒2 次 ,有 车 辆 进 入 的 必 须 严 格 清 洗 消 毒 ,并 全 场 增 加 消 毒 一 次。 七 、生 产 区 内 的 人 员 食 物 由 生 活 通 道 交 接 进 入 ,不 得 有 本场 以 外 的 任 何 动 物 产 品 进 入 场 区。 八 、所 有 生 产 资 料 进 入 生 产 区 都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消 毒 制 度 ,由 生 活 办 公 区 人 员 放 入 消 毒 室 消 毒 好 之 后 ,由 生 产 区 人 员 接 入生 产 区。 14(七 )信 息 报 告 制 度一 、设 立 专 职 免 疫 、检 疫 、消 毒 、生 产 信 息 统 计 员 ,负 责 信息 收 集 整 理 和 上 报 工 作。 二 、信 息 统 计 员 必 须 将 每 月 的 产 仔 、转 栏 、存 、活 、出 栏 、购入 等 生 产 信 息 统 计 清 楚。 三 、信 息 统 计 员 必 须 将 本 场 免 疫 、检 疫 、消 毒 、发 病 、死 亡 、治 疗 、灭 鼠 、灭 蝇 等 防 疫 情 况 统 计 清 楚。 四 、各 类 信 息 每 天 向 分 管 场 长 报 告 ,每 周 向 场 长 报 告 ,每 月向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一 次。 五 、各 类 生 产 信 息 必 须 及 时 、准 确 ,不 得 瞒 报 、谎 报。 六 、每 年 底 必 须 对 当 年 的 各 类 信 息 进 行 汇 总 ,并 上 报 一 份防 疫 生 产 信 息 分 析 报 告。 15(八 )动 物 免 疫 制 度 及 畜 禽 标 识 制 度一 、国 家 规 定 的 重 大 动 物 疫 病 必 须 进 行 强 制 免 疫。 二 、坚 持 常 年 按 程 序 免 疫 ,做 到 应 免 尽 免 ,不 留 空 档。 三 、对 新 补 栏 畜 禽 要 及 时 补 免 ,对 饲 养 周 期 短 的 肉 鸡 、肉 鸭 、育 肥 猪 等 要 加 强 免 疫。 四 、重 大 动 物 疫 病 以 外 的 免 疫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而 定 ,需 要 免疫 的 必 须 按 程 序 免 疫。 五 、免 疫 时 必 须 规 范 操 作 ,按 要 求 更 换 注 射 针 头 ,并 做 好 各项 消 毒 工 作 ,防 止 人 为 传 播 疫 情。 六 、疫 苗 的 运 输 和 保 存 按 不 同 疫 苗 贮 存 运 输 要 求 进 行 操 作 ,保 证 疫 苗 质 量。 七 、定 期 采 血 送 检 ,对 免 疫 效 果 进 行 监 督 ,确 保 免 疫 质 量。 八 、建 立 完 整 的 免 疫 档 案。 对 畜 禽 实 行 标 识 管 理 ,按 农 业 部规 定 使 用 耳 标 、电 子 标 签 、脚 环 及 其 他 承 载 畜 禽 信 息 的 标 识 物 ,并 按 规 定 加 施 畜 禽 标 识。 16(九 )检 疫 申 报 制 度一 、为 有 效 防 控 动 物 疫 病 ,维 护 公 开 卫 生 安 全 ,规 模 养 殖 场的 动 物 在 离 开 养 殖 场 前 必 须 实 行 产 地 检 疫 申 报。 二 、规 模 养 殖 场 的 动 物 在 出 场 前 1 应 向 驻 场 检 疫 员 申报 检 疫。 三 、申 报 检 疫 的 动 物 必 须 经 强 制 免 疫 和 佩 戴 动 物 标 识 后 ,方 可 申 报。 四 、规 模 养 殖 场 的 动 物 经 驻 场 检 疫 人 员 检 疫 合 格 后 方 可 出场。 五 、运 输 动 物 的 车 辆 装 载 前 和 卸 载 后 应 清 洗 消 毒 ,并 取 得动 物 运 载 工 具 消 毒 证 明。 六 、跨 行 政 区 域 调 运 动 物 、动 物 产 品 必 须 报 市 动 物 检 疫 站检 疫 ,凭 出 县 境 动 物 检 疫 证 明 和 消 毒 证 明 运 输 、经 营。 七 、未 经 检 疫 的 动 物 禁 止 调 离 本 场 ,检 疫 不 合 格 的 动 物 实行 隔 离 观 察 、治 疗。 八 、跨 省 引 进 乳 用 动 物 、种 用 动 物 及 其 精 液 、胚 胎 、种 蛋 的 ,应 当 向 省 动 物 防 疫 监 督 机 构 申 请 办 理 审 批 手 续。 到 达 输 入 地 后 ,向 市 动 物 检 疫 申 报 (报 验 )点 进 行 报 验。 检 疫 申 报 (报 验 )点 接 到货 (主 )的 报 验 申 请 后 指 派 检 疫 员 到 现 场 进 行 查 证 、验 物。 各 类证 明 齐 全 、证 物 相 符 ,临 床 检 验 健 康 的 ,允 许 引 进 我 市。 17(十 )兽 用 药 品 休 药 期 制 度一 、兽 药 保 管 员 在 新 购 药 品 时 ,依 据 发 票 查 清 件 数 ,根 据 产品 保 管 要 求 分 类 存 放 ,如 有 过 期 药 品 及 时 销 毁。 二 、各 车 间 取 药 必 须 凭 处 方 取 药 ,由 兽 医 、防 疫 员 开 处 方 ,主 管 兽 医 签 字 方 可 取 药 ,所 有 处 方 药 司 药 员 必 须 凭 执 业 兽 医 师签 字 发 药。 三 、生 物 制 品 ,如 疫 苗 、血 清 、类 毒 素 等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冷 链制 度 ,需 要 低 温 保 存 的 药 品 必 须 用 保 温 箱 装 取 ,并 做 到 随 用 随取。 四 、使 用 饲 料 添 加 剂 ,应 具 有 农 业 部 颁 发 的 饲 料 添 加 剂 生产 许 可 证 的 正 规 企 业 生 产 的 ,并 具 有 产 品 批 准 文 号。 五 、不 得 在 饲 料 中 直 接 添 加 兽 用 原 料 药 ,不 得 使 用 国 家 禁止 使 用 的 违 禁 药 物。 六 、配 合 饲 料 中 有 害 物 质 及 微 生 物 含 量 符 合 定。 七 、严 禁 使 用 国 家 无 公 害 食 品 、生 猪 生 产 使 用 准 则 规 定 中 的禁 用 品。 八 、严 格 执 行 兽 药 休 药 期 ,60 上 生 猪 使 用 了 有 休 药 期的 兽 药 必 须 作 好 记 录 并 单 独 饲 养 ,达 到 休 药 期 之 后 方 可 出 售 ,产 蛋 期 的 禽 类 ,产 乳 期 的 乳 用 药 物 、使 用 兽 药 ,必 须 严 格 执 行弃 蛋 期 和 弃 乳 期 ,并 作 好 记 录。 18(十 一 )无 公 害 产 品 管 理 制 度一 、制 定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的 质 量 控 制 管 理 办 法 ,定 期 组 织 管理 人 员 和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对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的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进 行自 查 ,对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时 改 正。 二 、对 养 殖 场 工 作 人 员 定 期 进 行 健 康 检 查 ,发 现 有 人 畜 共患 传 染 病 者 及 时 治 疗 ,并 调 出 从 事 其 他 工 作 ,不 得 进 入 养 殖 区。 三 、控 制 养 殖 场 环 境 ,圈 舍 内 每 天 上 、下 午 各 做 一 次 清 洁 卫生 ,每 三 天 消 毒 一 次 ,场 内 每 周 进 行 一 次 大 扫 除 、大 消 毒。 四 、消 灭 蚊 蝇 ,保 证 饮 水 清 洁 ,定 期 清 洗 、消 毒 饮 水 设 备 ,每 年 进 行 两 次 灭 鼠 工 作 ,防 止 传 播 疾 病。 五 、加 强 投 入 品 的 管 理 ,所 有 饲 料 、饲 料 添 加 剂 、兽 药 必 须从 正 规 途 径 购 入 ,产 品 有 正 规 批 准 文 号。 并 建 立 饲 料 、兽 药 明细 帐 薄 ,从 源 头 上 杜 绝 违 禁 药 品 、劣 质 药 品 进 场。 六 、严 格 执 行 兽 药 、兽 用 添 加 剂 休 药 期 制 度 ,定 期 将 自 配 料 、尿 样 、血 样 送 有 关 部 门 检 验 ,确 保 猪 体 内 药 物 残 留 不 超 标。 七 、制 定 管 理 人 员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培 训 计 划 ,定 期 组 织 相 关人 员 参 加 无 公 害 畜 产 品 的 生 产 培 训。 八 、控 制 养 殖 场 周 边 环 境 ,发 现 养 殖 场 周 边 污 染 源 要 及 时清 理 消 毒 ,把 外 界 污 染 消 灭 在 萌 芽 状 态。 19(十 二 )隔 离 制 度一 、商 品 畜 (禽 )实 行 全 进 全 出 或 实 行 分 单 元 全 进 全 出 制 饲养 管 理。 每 批 畜 (禽 )出 栏 后 ,圈 舍 应 空 置 2 周 以 上 ,并 进 行 彻 底清 洗 、消 毒 ,杀 灭 病 原 ,防 止 连 续 感 染 和 交 叉 感 染。 二 、谢 绝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生 产 区。 本 场 工 作 人 员 ,确 因 工 作 需要 必 须 进 入 的 人 员 、车 辆 ,应 进 行 严 格 消 毒。 三 、饲 养 员 不 得 随 意 串 舍 ,不 得 相 互 使 用 其 他 圈 舍 的 用 具及 设 备 ,疫 病 高 发 季 节 饲 养 员 不 得 随 意 出 入 生 产 区。 四 、生 产 区 内 禁 养 其 他 动 物。 严 禁 携 带 与 饲 养 畜 (禽 )有 关 的动 物 、动 物 产 品 进 入 生 产 区。 严 禁 从 与 饲 养 的 畜 (禽 )有 关 的 疫区 购 买 草 料。 五 、坚 持 自 繁 自 养 ,必 须 引 进 时 ,应 从 非 疫 区 引 进 检 疫 合 格的 畜 (禽 )。 引 进 后 ,应 在 隔 离 舍 观 察 2 周 以 上 ,健 康 者 方 可 进 入健 康 舍 饲 养。 六 、患 病 畜 (禽 )应 及 时 送 隔 离 舍 ,进 行 隔 离 诊 治 或 处 理。 七 、严 禁 场 内 兽 医 人 员 在 场 外 兼 职 ,严 禁 场 外 兽 医 进 入 生产 区 诊 治 疫 病。 确 因 需 要 必 须 从 场 外 请 进 兽 医 时 ,进 入 生 产 区前 应 更 换 服 装 鞋 帽 ,进 行 严 格 消 毒 后 ,方 可 进 入 生 产 区。 八 、外 省 引 进 种 畜 禽 严 格 实 行 审 批 制 度 ,引 进 的 种 畜 禽 必须 严 格 按 规 定 进 行 隔 离 饲 养 ,确 认 无 疫 方 可 进 入 生 产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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