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厂质量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价表 ,提供采购作为选择对抗厂商的参考资料。 五、 生产 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十一条: 生产 通知单的审核 (新客户、新 工艺、 特殊产品 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 生产 通知单 后,应于一日内 完成审核。 (一 )生产 通知单 的审核 特殊要求是否符合公司 生产 规范。 质量要求 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二 )生产 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新 产品、 试制通知单 及 特殊物理性质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 技术 部 门 提示有关 生产 条件等并签认,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 生产 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 生产 通知单 送回 生产 部办理退单,由 销售 部 门 向客户说明。 新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 生产 通知单 交 技术 部 门 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订质量标准,由 技术 部 门记录于 生产 规范 上,作为 生产 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的依据。 第十二条:生产前 生产 及质量标准复核 (一 )生产 部门接到 质量管理部门 送来的 生产 规范 后,须由 主任 或组长先查核确认下列事项后始可进行生产: 该 产 品是否订有 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是否订有 标准操作规范 及 生产 方法。 (二 )生产 部门确认无误后于 生产 规范 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六、 生产 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 生产 质量检验 (一 )质检部门对各 生产 在制品均应依 在 生产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二 )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 门 负责检验: 日报表。 日报表。 (三 )质量管理 部门 配合在制品 生产 程序、负责 生产 条件的测试 (四 )各部门在 生产 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即追查原因,并 以处理后将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 异常处理单 由 主任 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 门 ,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 生产副 总经理 复核。 (五 )质检人员于 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反应单位主管处理并开立 异常处理单 呈 质量管理主管领导 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改善。 (六 )各生产部门依自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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