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霸餐饮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及工作指导手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有关人员,并迅速启动和运用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灭火工作。 做好值班记录和设备运转记录。 遵守重点要害部位要求,未经有关领导同意,非值班人员不得进入。 (十 )各部门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在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 带领本班组人员贯彻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工作指示, 对所属工作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权限范围内的管理责任。 2 熟悉和掌握本班组业务和人员情况,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纠正违章违纪现象。 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 能力 和安全防范意识。 在安排班组工作的同时,应强调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熟悉本班组安全生产设施的分布和使用方法,掌握与本班组相关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处理一般性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并做好记录。 熟悉本班组的设备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十一)各部门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按照“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既是服务员,又是安全员 ,是其岗位区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上级。 熟悉和掌握与本岗位相关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解决、处理一般性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遇有突发事件,应在处理的同时立即报告,服从领导的指挥、调遣,参与救援等处置行动,并保护现场。 向客人宣传安全生产常识和有关要求,提示客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熟悉本岗位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火栓、消防器材、报警按钮等安全设施位置,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我公司定于每月 1 日(遇节假日顺延)由安委会负责组织安委会及安全监督 委员会所有成员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例会议题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掌握我公司安全生产动态,研究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安全运营。 会议议题包括: 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听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整改情况的汇报。 讨论当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 听取 其他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研究或讨论本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给予奖励或批评教育及处罚的部门或个人。 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听取关于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对上一阶段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对于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分类,不属于本单位的隐患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属于本单位的安排计划予以排除。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安委会须遵循相关部门规定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据本单位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新员工(含实习、临时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 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为单位级、部门级和班组级。 单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 1)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 3)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 ( 4)本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执行的重要性; ( 5)消防、交通、特种设备设施等安全生 产知识; ( 6)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危险场所、危险作业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 7)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 8)本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 9)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等应急救援知识。 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 1)本部门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2)本部门的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 3)安全生产技术基本知识; ( 4)要害部位及设备分布情况; ( 5)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 1)本班组生产性质及特点; ( 2)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职责 ; ( 3)所使用设备设施状况、性能及保养知识; ( 4)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 5)文明生产要求及安全操作示范。 离岗 6 个月以上的员工,要进行复工教育;转岗(变换工种)以及使用新设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员工,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生产教育学习时间均不得少于 4 小时。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 对员工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可采用岗前培训、岗上培训、板报图片、专题宣传栏、录像广播、知识竞赛、讲演讲座 、应急预案的演习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记录保存至该员工离职为止,平时教育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委员会 要对各岗位、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及时发现设备设施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 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各岗位要确定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每日工作结束后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 纪律,加强巡视,确保安全。 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并督导各部门、各班组做好岗位检查,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每次检查都应有记录,有问题及时解决上报。 每周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除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和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外,还要对上一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情况要在安全生产例会上进行通报。 除进行日常、每周检查外, 还要进行专业性检查和重大节 假日、重大活动前检查, 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带队,全体委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应当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应当包括生产设备设施的名称和维护、保养、检测的时间、人员等内容。 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做出记录。 特种设备在检查和日常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 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检查人员的指导,积极配合安 全生产检查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评比的依据。 对于检查所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应当签发整改通知书并及时解决,整改后复查。 如果一时难以解决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和制定整改计划。 (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 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可分为三种: ( 1)日常检查过 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 2)各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 ( 3)个人举报的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分为内部原因所致和外部原因所致两类: ( 1)内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做好记录。 ( 2)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通报形成隐患的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应及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在事故隐患消除之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事故隐患排查范围涵盖本单位所有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或设备设施(如:配电室、锅炉房)等。 事故隐 患排查内容包括: ( 1)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是否有裸露和老化损坏现象,是否安装了漏电保护装置和接地保护等; ( 2)疏散通道挤占、堆放杂物现象; ( 3)消防设备设施维护(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防火卷帘门等)状况; ( 4)库房、机房管理; ( 5)应急广播系统; ( 6)违章操作(电工、锅炉工等未持证上岗); ( 7)排油烟管道; ( 8)液化石油气瓶日常管理等。 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相关部门或具体负责人,立即排除。 (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停止使 用等强制措 施,限期整改。 (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采取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防范措施,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 4)所有事故隐患在整改完毕后,要进行复查验收。 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 1)根据工作分工,各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 2)各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 ( 3)对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进行查实,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 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或具体负责人限期消除。 ( 4)各部门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负责解决;主管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单位第一责任人,召开专题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措施;本单位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 5)安委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备案登记制度。 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部门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具 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查时间、检查情况等详细登记造册,并保留三年以上。 ( 6)安委会对事故隐患及时汇总,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对未按职责进行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发生的问题,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五) 危险作业管理制 度 危险作业包括电气维修、金属焊接、高空作业(高处维修、清洁卫生、装饰装修)和清理地沟等。 凡在危险作业前,都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备案。 作业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视其危险程度,可直接 派人现场监护,也可以委托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看护。 属于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穿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前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交待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等,作业区域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现场监护人员要严格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设置是否可靠,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应先学习本单位制定的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方可开始作业。 清理地沟时,打开地沟盖后,要先采取强制通风措施,经检 测地沟内无有毒、有害气体后方能作业。 雷雨、大风天气条件下,禁止高空、吊装、室外焊接等作业。 (六)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应当建立本制度。 危险物品是指爆炸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和腐蚀品等。 单位在工作中需使用上述物品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严格用火管理制度;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 必须进行检查,不得随意放置或丢弃,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 在人员聚集的场所、单位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燃放;限制燃放区域,要有严格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单位在接待服务过程中,发现客人携带上述危险物品的,要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七)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如配电室、 锅炉房、电梯机房、库 房、消 防中控室等部位确定为单位安全生产重点要害部位。 上述重点要害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或采取分隔措施。 确定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应急预案等,并明文张挂。 设备设施的操作和管理要定人、定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建立设备设施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位置平面图、设备名称、商标产品质量证书、使用说明书、在岗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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