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模板内容摘要:

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应与《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 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新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拆除、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缴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如需续租车辆,必须提前 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它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按 24小时计算,超过 8小时(含 8小时)按全日计算, 4小时 以内按半日计算, 4小时以上按超时计算,不满 1小时按 1 小时计算。 租车超时按每小时 元收取。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所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 35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里 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 租车押金 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 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即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承租方还车时须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 1000元人民币,在十日后(如数据原因发生时间延误,查出属承租方造违章必须由承租方负责),经确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出租方为租赁车辆购买了强制险。 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它险种、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3 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交通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和交通管理部门,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内的费用由保险公司赔付出租方。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