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优秀员工评比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当月的在职人数,各部门可推荐 10%以内的人员作为当月的优秀员工候选人 ,若有部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不足 5 人的可以与其他部门合并评选 ;另根据当月工作绩效,副总有权调整各部门的入围比例,但最多不超过 15%,最低不限。 评选方式:各部门在次月 8 号前根据员工工作表现提名优秀员工候选人,部门主 管审核后报副总经理批准。 候选人在当月应达到如下条件: A 无请假(病假一天内除外)和迟到等缺勤状况; B 无因个人原因造成质量,安全,财产,交期,工作进度等方面的事件发生; C 无因个人原因受到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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