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范本内容摘要:

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事故急救措施等)。 专业分包公司及劳务公司级教育内容: 国家、部委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当地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标准; 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施工用化学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知识等。 班组级教育内容 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工程项目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个人从事工作 的性质及必要的安全知识。 第 8 页 共 41 页 . 转场安全教育 从本公司其他工程项目转入本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组织的至少 8小时的转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总包环境安全部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上岗。 教育内容: 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组织的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做好记录。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4小时,经总包安全部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 教育内容: 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 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特种作业人员有关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年审, 同时进入现场作业时应将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交总包安全部登记备案。 项目总包单位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频率为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 4小时。 教育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 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本岗位曾经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 经常性安全教育 第 9 页 共 41 页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适时安全生产教育,做好记录,时间不少 于 2小时: 因故无法完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节前假后及执行特殊施工任务; 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 现场安全活动 项目各专业分包公司及劳务公司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对全体在岗工人采取适当形式开展至少 1小时的安全生产及法制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 现场安全活动的内容: 上一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最新安全生产信息; 重大 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危险点; 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 . 班前安全讲话 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作业)必须对本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 15 分钟的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并做好记录。 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内容包括: 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 本班工作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对策; 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 . 在接受总包单位安全教育同时,专业分包公司及劳务公司要明确一名领导为该队 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 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专业分包公司及劳务公司中每 50人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少于 50人要设兼职安全员,独立承担专业分包公司及劳务公司任务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机构,并按上述要求配备安全人员。 第 10 页 共 41 页 8. 组织管理规定 在施工中专业分包公司及劳务公司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 当项目部认为专业分包公司及劳务公司的管理人员及工人的素质或人数达不到施工现场的需要时,总包有权利要求专业分包公司及劳务公司换人或增加施工人员。 经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机构图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不得兼任本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的职务。 专业分包公司及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不经项目批准不得更换,否则罚款 1万元。 正常工作时间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否则罚款 500元 /次。 专业分包公司及劳务公司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资料员、测量人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要求。 否则每缺一人对专业分包公司及劳务公司罚款 500元 /人。 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对经常(每周 3次,月累计超过 8 次)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 100 元 /人,累计收到 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 专业分包公司及劳务公司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我项目要求。 劳务公司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劳务公司须服从项目部及项目部转发工程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如有关于工程事项必须与项目部联系解决,未经项目部同意,劳务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工程业主及监理发生任何工作关系,劳务公司不 得直接致函工程业主方或监理方,也不得直接接受工程业主方或监理方的指令。 如劳务公司违反此规定,则项目部将视为劳务公司违约,并按劳务公司违约给予处罚;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 50300元 /人次,并对劳务公司处罚 2001000元 /次。 劳务公司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事件,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处 3001000元 /次罚款,累计出现 3次者将更换劳务公司负责人以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如劳务公司连续 2个月达不到我项目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更换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 劳务 公司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 50元 /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 100元 /人。 劳务公司必须依据我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我项目工程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 1000元,并勒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齐全。 劳务公司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 200元 /次。 如有异意可用回函解决。 项目部的任何罚款无须劳务公司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劳务公司必须以文件中规定的方式按时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 款中扣除。 第 11 页 共 41 页 劳务公司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例会,否则对其队伍的任何违纪事件都加倍处罚。 劳务公司人员的增减,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我项目相关部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劳务公司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我项目部批准的施工计划。 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我项目工程部批准,否则视为管理混乱,对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处以 3001000元 /次罚款。 劳务公司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必须在 2小时之内向下传达,否则视问题轻重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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