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培训管理办法定稿内容摘要:

需要),根据实际考核情况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存入个人档案,并作为以后调薪或调岗依据。 七、奖罚办法 师傅津贴。 师徒合同履行期间,公司给予师傅享受师傅津贴,标准为每月 200 元。 合同期内,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公司领导同意 ,师徒合同可以解除。 已发放的师徒津贴全额退还或酌情处理。 师徒双方的任何一方,在师徒合同开始履行的一个月内,有权提出异议,经公司查实师徒中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方面存在问题的(教学不认真或学习不认真),可以解除师徒合同。 已付的师傅津贴,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合同期满后,根据徒弟的考核成绩和工作业绩决定师傅的奖惩。 如徒弟考核结果不合格,则认定其师傅未尽到所有教育责任,无权享受师傅津贴,应向公司一次性退还所有已发的师傅津贴金额。 徒弟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或调离岗位。 如徒弟的考核成绩达到优秀的,则给予 师傅额外一次性奖励 300 元,给予徒弟一次性奖励 100- 300元。 师徒津贴费用从工会经费中列支。 八、操作流程 师徒结对关系的确立,由部门经理推荐上报(必须附:师徒岗位考核内容、标准及细则),经公司管理层综合考察后确定。 一经确定,师傅、徒弟必须签订《师徒培训合同书 (责任状 )》,履行师徒职责。 待培训期满前由部门进行考核对培训结果实施评估,并将培训评估结论按流程上报审批。 师徒培训管理办法 3WGLWJ2020002A 版 5 实施培训 实施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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