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色水岸一期高层商品房买卖合同鄞工商格式备案20xx-1-1-内容摘要: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12 3╳ 第十六条 退房处理。 凡符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退房条件要求退房的,买受人可以选择按该《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或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符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13 ╳ 第十八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按补充协议约定处理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按相关法律界定。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5.╳ 14 第十九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普通高层住宅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和房屋交接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第二十二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49 页,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1 份,买受人 1 份, 鄞州区房地产管理处 1 份, 按揭银行 1 份。 15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打印之日起,即已向 鄞州区房地产管理处 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签于签于16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17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本商品房建筑面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建设部省厅有关文件的规定为依据。 18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装饰、设备标准1. 外墙: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墙爱和陶面砖,局部涂料;外墙空调挡板为铝合金网眼板或铝合金百叶2. 内墙:ICI涂料或海虹老人内墙涂料3. 顶棚:客厅、卧室采用ICI或海虹老人乳胶漆;卫生间、厨房采用铝扣板吊顶4. 地面:乐洋洋或北美枫情实木复合地板; 阳台、卫生间、厨房地面采用东鹏或美陶或新中源地砖5. 门窗:铝合金门窗:框料表面粉末喷涂,双层中空玻璃;蓝盾或轩源防盗的进户门;安洋或昆山日门的户内门; 6. 厨房:方太橱柜;西门子或依莱克斯脱排油烟机及消毒柜及煤气灶;摩恩的厨房水槽、水槽龙头7. 卫生间:奥普浴霸,马赛克,科勒台盆、坐便器;摩恩的台盆龙头、浴巾架、厕纸架、毛巾架、地漏、浴龙、三角阀;淋浴房;林内或能率热水器8. 阳台:金属栏杆;地面地砖;石材洗衣台面板;洗衣机龙头9. 开关插座:西蒙的开关插座10. 电梯:广州日立电梯11. 其他:详见补充条款第二十三条说明: ,出卖人有权以同档次品牌代替,无需另行征得买受人同意。 19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一)合同未尽事宜╳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一条 对所注房号的补充(补充合同第三条)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所注房号为施工编号,非最终交付产权登记房号。 最终产权登记房号以本辖区地名办和产权管理部门审定为准。 第二条 对合同价款的补充(补充合同第四条)买受人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三中装修、设备)是指该房屋、装修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 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合同第四条中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为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的建筑面积单价;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为包含全装修价格的总房价款。 第一款说明中总价构成含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而在第三款的单价中表明房屋单价又未提及土地使用权,会自相矛盾,请予以统一。 买受人同意商品房产权登记时以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含面积差异款)作为纳税基数。 第三条 对房屋建筑面积的补充(补充合同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产权登记机构确认的建筑面积为准。 如国家或地方关于面积测绘的规范、办法、细。宁波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色水岸一期高层商品房买卖合同鄞工商格式备案20xx-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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