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创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一)内容摘要:

会期间,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四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 1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1名、董事 18名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每届董事任期 3年,可以连 任。 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罢免。 董事只能从法人股东中选出,同时可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法人内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但须由法人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提名;由达到公司股份总额 10%以上的股东联合提名的人士,亦可作为候选人提交会议选举。 第四十五条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在适当时候,增加若干名工作董事,并于下届股东大会追认。 工作董事由公司管理机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其职责、权力及待遇与其他董事同等。 第四十六条 董 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 审定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批准公司的机构设置; 4. 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5. 制定公司培养股本、扩大股份认购范围,以及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的方案; 6. 制定公司债务政策及改造公司债券方案; 7. 决定公司重要财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 8. 制定公司分立、合并、终止的方案; 9. 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刘肯倍特系统( YOU CAN BETTER) 6 10.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 审批公司的行政、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各项重要管理制度和规定。 12. 聘请公司的名誉董事及顾问。 13. 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做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 10的决议时须由出席董事会的 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董事长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有两票表决权。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至 少有 1/2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半数以上董事提议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 决议以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为有效。 当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 在表决与某董事利益有关系的事项时,该董事无权投票。 但在计算董事的出席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入在内。 第四十九条 董事长由全部董事的 1/2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五十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开创者周朝江等几位同志为第一届董事长及董事侯选人。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2. 领导董事会工作,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3. 签署公司股票、债券、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 提名总经理人选,供董事会会议讨论和表决; 5.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第五十一条 董事长因 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指定其他董事行使职权。 第五十二条 董事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不得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五十三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 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成员为 8人,其中 3人由公司职工推举和罢免,另外 5人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刘肯倍特系统( YOU CAN BETTER) 7 免。 监事任期 3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 席一人,由监事会 2/3监事同意当选和罢免。 监事会成员的 2/3以下(含 2/3),但不低于 1/2,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议; 2. 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3. 监督检查公司业务及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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