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通常将每日量分次平均给予,一般按 612 小时给药一次,半衰期较长的可每日给药一次。 抗菌药物一般宜继续应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 72— 96 小时,严重感染和特殊感染除外。 必须注意配伍禁忌。 静脉用药时注意抗菌药物之间,抗菌药物与激素、维生素及血管活性等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和相互作用,避免抗菌药物的活力受到影响, 甚至产生毒性反应。 :在治疗细菌感染过程中,过分依赖抗菌药物的功效而忽视人体内在因素和其他非药物性诊疗措施(改善各种引流、排痰、手术等)是治疗失败的重要原因。 因此在使用抗菌药物的同时,必须采取综合措施使人体全身状况得到改善,如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失调,补充血容量,保持各种引流通畅,有效彻底排痰和手术清除病变组织改善微循环,积极处理原发病和局部病灶等。 二、正确掌握抗菌药物用药方法 ,应用方法正确,防止长时间低浓度用药,因药物浓度低达不到治疗范围,不但无效,反而易诱导耐药菌的产生。 48— 72小时内可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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