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供货合同内容摘要: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即从二 OO 年 月 日起至二 OO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购买产品或将已购买的合格产品退给乙方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金额的 1%支付违约金。 甲方若未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则应按尚欠货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 未 按 甲 方 要 求 送 货 或 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约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向甲方支付逾期或少 送 货 部分 总金额的 50%的违约金, 由于乙方逾期交货 或 未 送 货 给甲方造成的外购食品差额损失金额由乙方承担。 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经甲方同意可接收,并按合同约定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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